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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服务上新!“租房提取+房屋租赁”可联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租房“一件事一次办”,于1月10日正式上线“租房提取+房屋租赁”联办服务,进一步提升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便利性,更好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在深安居。


职工通过“i深圳”APP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时,可同步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不支持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租赁职工签订)。


办理方式


登录“i深圳”APP,选择“部门服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合同”。


操作流程


01 / 房屋租赁备案+签订按月租房提取协议


出租方维护自有产权信息,并选择产权签订住宅类租赁合同,由其他出租方(共有产权的)、承租方签字确认。承租方收到确认短信,进入“签字确认”,找到对应流水号,签名确认,可选择“是否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协议”,选择【是】则进入“签订公积金按月提取协议”页面,确认公积金账号信息,填写协议终止日期,【确认】后提交签订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协议,签订结果以以公积金短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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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平台仅是公积金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提交成功,实际签订结果以公积金短信通知为准,如需查看详情可登录广东公积金小程序等)


02 / 公积金中心核验通过后,将会短信告知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办理结果



03 / 按月提取协议到期后,将会短信同步告知



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租房提取办理新渠道,并于近日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旗下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融家园”APP上线签订按月委托租房提取协议业务,进一步满足不同职工的办事需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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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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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动态,请留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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