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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主动申报的通告
2020年1月18日,一名由武汉返回建始的乘坐D5943次高铁11车厢乘客,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现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1.请乘坐此次列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电话报告,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
2.同乘人员需自觉配合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2月2日(共计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与他人接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建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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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雨皓
编审 | 余礼伟
投稿邮箱:jsw_toug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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