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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2020年元宵节期间开展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严禁2020年元宵节期间
开展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前线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2020年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全县范围内严禁开展各类群众性聚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严禁开展舞龙、舞狮、采莲船、送灯、烧毛狗棚等任何涉及人口流动和聚集的活动;严禁举办各类宴席、集会、宗亲集会祭祀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踏青、拜祖坟等活动;严禁宗教聚集性活动。
二、各单位要迅速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各乡镇要组织村(社区)宣传到每家每户。对不听劝阻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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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 | 樊淑贞
编审 | 余礼伟
投稿邮箱:jsw_toug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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