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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F中国时尚商业简史 | “毛泽东时代”,时髦不再的“社会主义”服饰

BoF 冷芸时尚 2019-05-06

撰文_Christine Tsui

中国的时尚商业历史并不久远却已几乎被当代遗忘,本周,BoF将回顾在“毛时代”,普通大众的着装为何和时髦绝缘,成为了一种政治的表征。


中国上海——1949年后的中国,百废待兴。衣食住行,也都悄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王安忆的《长恨歌》中描述到,解放初期的上海,“穿新绸长衫”的少了;曾经风靡一时的上海有名的帽子“小吕宋”也无人戴了;“白色皮鞋”和“尼龙丝袜”更是没了。 连“擦皮鞋”的都因没有生意而不得不“回苏北种田去了”。同时期的《新民晚报》则记载,“长袍”和“旗袍”变成了“短装”;“真丝”换成了“布装”;“买鞋”的少了,“做鞋”的多了;同时,戴时尚帽子的没了,戴“工人帽”的多了。蓝色、绿色及灰色的“人民装”和“列宁装”成了“流行服饰”。



蓝绿色的军装为“毛泽东”时代人民的典型穿着 | 图片来源:Flickr


不过,“时装”并没有在解放初期一开始就成为禁语。 事实上,从1956年到文革前期的近10年,可以称为毛泽东时代服装的曙光时期。在此期间,中央政府曾经颇费心思地希望“美化人民”以“符合社会主义大国的形象。” 报刊杂志逐步开始推出更多款式、花色的服装图片,并驳斥了某些所谓的服装的“清规戒律”——老师不可穿花色衣服,因为它可能让学生不专心上课等。这些宣传还认为,现在男女老少的衣服没有差异,显得与“祖国、少年健康活泼的青春之美不相宜”,“好像尼姑一样的未老先衰”。


为了纠正这类并不适宜的穿着思想,上海服装公司先后出了最新款式的服装样本;还组织了“妇女儿童时装展”。不仅如此,1956年5月14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了“宣传服装改革”,特意请上海服装公司向职工介绍“如何美化”自己的服装,并举行了“时装表演”。 这可能是解放后中国最早的一场时装表演。从当年的服装销售来看,百姓对新款式服装的渴望度还是颇高的。 1956年国庆前夕,《新民晚报》的记者采访各大零售店铺,统计出整体销售额比平日增长50%以上,且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


1956年的《文汇报》报道,为了推动服装业的发展,特意采访了当时的全国劳模——国棉17厂工人黄宝妹。黄此时正好刚从苏联参观后回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回答到:“看到苏联人民所穿的衣服真是美丽极了”, 因此 “我决心带头穿起漂亮的衣服”,要打破“旧习惯”,以及认为 “穿得太花不好意思”的想法。


因此客观地说,当时的中央政府实际还是非常鼓励百姓提升自己的审美观,并期望通过此举美化人民的生活的。虽然这一动机,也被澳洲史学家及汉学家Antonia Finnane称为是“Fashioning Socialism”(美化社会主义)——美化人民的生活,其实是为了美化国家形象。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论断政府关心人民的生活仅仅是为了美化国家形象。至少在那个年代,“人民形象”与“国家形象”似乎是等同的概念。解放后,政府为了解决百姓基本的生活保障,在衣食住行方面确实做了很大的投入。



身着裙装的江青(左)与张玉凤合影 | 图片来源:VOC

不过,这一丝生活的曙光,很快被震惊海内外的文化大革命所毁灭。在文革期间,与服装相关的最有名的事件,除了众所周知的流行的红卫兵军便装外,就是“江青裙”与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因旗袍被批斗的事情。


在报道“江青裙”时,国内的学术期刊与大众媒体,几乎一无例外地统一陈述到“江青裙”是由江青组织几个文化部工作人员,集合唐、宋、元服饰的特点,做了一款上半身类似小翻领、开襟的短袖衬衫,下半身为带褶裙样的款式。主要原因是既然男装有“中山装”, 女性应该有对等级别的“国服”。款式设计成形后,江青还组织工厂大规模地生产了数万件这款裙子,并且要求各学校、演员、工厂职工穿着此“国服”。从现在公开的中文资料能查到的,包括一些曾经的经历者所写的回忆稿,以及学者的研究,几乎一无例外地对“江青裙”表达了反感与厌恶,并一致认为“江青裙”体现了其想篡位夺权,做女皇的阴谋。


有趣的是,海外一些学者对“江青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其中,依然以澳洲史学家兼汉学家Antonia Finnane的研究最为深入。 作为一个严谨的史学家,她首先质疑的是证据。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研究资料都是基于旁人的口述和当时官方媒体的报道。没有任何证据直接来自于江青本人的口述、资料或者实物。从当时亲历者的口述历史及实物来看,江青很可能确实设计过这样一条裙子。但是如何证明她设计这条裙子就是为了制作一件“国服”及“夺权篡位”?这些象征性的意义,究竟是江青本人的意愿,还是后人强加给她的符号?


无论真相如何,至少也说明,服装——确实不仅仅是个人穿着问题。它同样可以代表一个民族,一个政治团体甚至一个国家的利益。



随丈夫刘少奇(左一)出访东南亚的王光美(左二)| 图片来源:Wikipedia

而众所周知,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在文革期间也曾遭受迫害。而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随刘少奇出国时穿了旗袍,并戴了项链。


《文史参考》曾经刊登了此段历史的详情。王光美在1964年前夕与刘少奇共同出访东南亚之前,曾经向邓颖超询问过关于穿着原则的问题。邓颖超的回复是“朴素大方”,“不能脱离群众”。因为“国家很穷”,而“我们代表着国家和人民”。在被问到既然国家很穷,不能戴昂贵的真首饰,那么是否可以戴“假首饰”时,邓颖超答道这些都是“资产阶级和皇亲贵族”的东西,并且明确反对戴假的首饰,因为“人家一看就是假的”。不过,最终外交部礼宾司还是向外贸部借了一串项链给王光美,王光美也确实戴了这根项链。而她所穿戴过的旗袍与项链,成为其日后遭到迫害的理由。


《报刊荟萃》曾经转载了时任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组长王广宇的回忆。 1967年4月开批斗会前夕,曾经有人来找他关于要求批斗王光美的事情。为了产生效果,批斗者强烈要求王光美必须穿着当时出访的旗袍与项链参加批斗会。由于当时这些衣物都存放于其家中衣柜,批斗者特意向周恩来申请去她家取物。周恩来最初拒绝了此要求,认为这种批斗方式太过分。但是批斗者再三强硬地说这是应“群众”的要求。执拗不过,周恩来只好准许他们去拿了衣物给王穿上。



王光美被批斗,脖子上戴着使其入罪的“珍珠项链” | 图片来源:Flickr

对普罗大众来说,文革时期的衣着,由今人的眼光来审视当时的服饰,美观和时髦并不是其出发点,它们已经完全被视为“政治思想”的反应。任何略微不同寻常的领型、口袋、纽扣、面料,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学者孙沛东在其“裤脚上的阶级斗争”一文中,曾经探讨过为什么一些特定的服装,比如“喇叭裤”会被视为“异类”。一是因为其“打破了男女差异”,在此前女裤均在侧边开缝,男裤在中间开口,喇叭裤则打破了此规则;二是因为喇叭裤“低腰短档,紧裹臀部的喇叭裤凸显着装者的身体线条,有悖于当时普遍比较宽大松散的着装”;另外,喇叭裤的裤形“像把扫街的扫帚”, 这是被当时的老人视为“不男不女,颠倒乾坤”的款型。不仅如此,更为夸张的是,裤脚的宽度必须是“七八寸”,不然立刻就会“被剪掉”。


很难想象,这段历史其实离我们也不过30余年之久。其中,视政治即生活、政治即一切所带来的历史教训依然值得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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