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最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看看你的证书能否抵扣个税
国税总局提醒,纳税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如实申报并保存好相关凭证资料。
根据新个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解读:
1、以发证(批准)日期为准,参加考试日期在2019年之前的,只要发证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即可;
2、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后续教育,证书后续教育费用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比如CPA证书每年要参加后续教育,其他很多证书都有后续教育,但后续教育费用不享受扣除,只能在取得证书取得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扣除标准是3600元定额,不是限额,与证书取得发生的实际费用无关
4、哪些证书可以扣除?证书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参看人社部2017最新目录。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将我国现行职业资格分成两类,共计140项:
2019年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调整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会计从业资格因法律修改调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含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取消,实际上该项资格随着会计法在2017年的修改已经取消,不再存在该项职业资格考试,也就自然不会影响您的专项附加扣除。
从其分类来看,可以粗略认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属于技术层面,称呼为「XX师」,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
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则属于操作层面,称呼为「XX工(员)」,通常是通过鉴定或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引入了职业资格概念,因此纳税人应当了解国家职业资格的类别,并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享受税收红利。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是职称证书)、税务师都被纳入到3600元的专项扣除的范围内。此外,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资格证书等都被纳入到3600元的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你2019年1月1日以后拿到以上所提到的证书,就可以在当年申请3600元的专项扣除。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人社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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