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再续三年,谨防年终奖新的陷阱区间!
新个税法下年终奖的陷阱区间(无效区间)已发生变化,发放年终奖时不要进入这些陷阱区间,如进入陷阱区间,可考虑将年终奖的一部分金额,计入当月奖金,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进行申报。
一、政策落地,年终奖优惠、股权激励优惠、外籍人优惠三大政策延续
笔者之前撰文
建议企业没必要赶在年底前发放年终奖,昨天,年终奖计税政策终于落地,年终奖单独计税延续三年。
未来三年(2019~2021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2022年开始,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
平时工资高的,年终奖可考虑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平时工资较低,扣除政策享受不足的,年终奖可并入年度综合所得享受各项扣除后再计征;具体哪种方式,可进行对比计算后,选择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二、新税率的年终奖计算公式和无效区间
新税率下的年终奖excel计算公式(请复制收藏):
=ROUND(IF(A1/12>3000,IF(A1/12>12000,IF(A1/12>25000,IF(A1/12>35000,IF(A1/12>55000,IF(A1/12>80000,IF(A1/12>80000.0001,(A1*0.45-15160)),(A1*0.35-7160)),(A1*0.3-4410)),(A1*0.25-2660)),(A1*0.2-1410)),(A1*0.1-210)),(A1*0.03)),2)
(注:公式中A1代表年终奖数字)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年终奖单独计税的算法缺陷,过去一直存在多发1元钱,到手奖金反而少的怪事,即存在所谓年终奖的无效区间(陷阱区间)。
未来三年延续的年终奖计税政策,这个陷阱区间还继续存在,不要掉进坑里。
由于2019年及之后发放年终奖,采用新的税率及速算扣除率,这个陷阱区间将会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
如果发现年终奖在以上陷阱区间时,企业应采取措施,干脆少发一点年终奖,或者将年终奖的一部分金额,计入当月工资奖金,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进行申报,避免员工出现多发1元钱奖金,到手的钱反而减少的情况。达到企业少出钱,员工多拿钱的双赢局面。
三、年终奖个税情况表(供懒人参考)
2019年~2021年,不同水平年终奖的税负对照表
(注:标红数字为年终奖的无效区间)
小伙伴们,可预计一下税前年终奖红包有多大,对照上表,看看税后能拿多少,红色数字为年终奖陷阱区间,请避开!
当然,如果发现以上这些跟您没关系,也欢迎在留言区吐槽,留言上墙后,转发给老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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