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还是套路!广州浪奇2019年末虚增存货11亿!累计虚增收入129亿!

财税闲谈 2023-02-24


一、广州浪奇在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通过上述方式,广州浪奇《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234,322,859.99 元,虚增营业成本 6,023,835,603.98 元,虚增利润 210,487,256.01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广州浪奇《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6,651,448,598.32 元,虚增营业成本 6,450,009,272.10 元,虚增利润 201,439,326.22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56.57%。


二、广州浪奇在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美化报表,广州浪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通过上述方式,广州浪奇《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 956,423,831.44 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 75.84%、披露总资产的 13.54%、披露净资产的 50.53%。《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1,082,231,342.91 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 78.58%、披露总资产的 12.17%、披露净资产的 56.83%。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和 2019 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依据 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50 万元罚款;对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 万元罚款;对陈建斌、王志刚、邓煜、黄健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广州浪奇5.72亿存货去了哪里?是内控缺陷还是财务舞弊?
【线下活动】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税务如何优化?资本交易过程中有哪些税务难点?
国际会计师证书有哪些作用?IPA+IFA快速申请通道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