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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保十大典型案例之二:沂水县某环保技术公司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案
大家好啊,又见面啦,第二期典型案例给大家带来的是沂水县某环保技术公司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案。
作为人口大市
临沂市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300万辆
机动车对空气的污染日益突出
移动源对PM2.5的贡献处于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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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环保检测工作刻不容缓,而作为该项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机动车检测机构成为其中的关键。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某环保技术公司沂水县机动车检测站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涉嫌干扰环境检测系统采样,致使监测数据失真。经查实,该单位采用更换分析仪采气管线的方式,使用单位自有车辆代替社会待检车辆通过机动车尾气检测,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9份,获取违法所得900元整。
查处情况:
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机动车检测站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按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经公安机关审理,本案违法所得较少,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其行为已构成行政治安拘留条件,沂水县环境保护局遂按行政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大了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打击力度,除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外,还需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则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专款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一则没收违法所得,二则处以10-50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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