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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学斌:为何做社会工作实践研究?

古学斌 发展共学 2021-03-16

#春节特辑-行动研究好文推介之一# 摘要:社会工作实践研究(practice research)是针对社会工作各种实践所做的研究。内容可以涵盖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实践者的自我反映对话、社会工作的一切实务和服务。文章首先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的困境;然后阐明了社会工作研究的本质和定位;最后在详细概述实践研究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表明了实践研究对于当下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总而言之,社会工作是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其所创建的知识是为了实现我们专业的目标,它的研究也是有实用和实践取向的。

本文来源《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作者古学斌,男,香港理工大学医疗及社会科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英文国际期刊《行动研究》执行编辑,主要从事弱势群体和参与式行动研究。
对于英文的practice research,有学者翻译成实务研究,也有学者翻译成实践研究,经过几番思量之后,笔者决定选取“实践研究”。原因是“实务”在社工界通常被理解为所开展的服务,practice research恐怕指的不单是对服务开展的研究;相反“实践”比较宽广地涵盖了社会工作一切的践行,包含了社会工作实践教育、实践者的自我反映对话、当然也包含了社会工作的一切实践行动。也有学者把实践研究看成是行动研究的一种。

一、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的困境

为何要在中国介绍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主要是基于笔者这些年的一些观察。2001年开始参与推动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发展,陪伴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成长至今已近14年。中国社会工作的快速成长的确让国内外同仁都欣喜不已,然而,也碰见学术的困境与瓶颈。近年来不断听到社会工作学科里外各种对社会工作专业学术质疑与批评的声音。从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的学者眼中,社会工作常常被视为缺乏学术和理论水平的学科,认为社工只会做、不会写;在社会工作内部,似乎也认定自己水平不够,常常觉得书写那些关于社会工作实践的文章难登学术大雅之堂。多次与社会工作年轻学者交流,鼓励他们进入实践。虽然他们皆很认同实践在社会工作专业中的重量,但接着又很坦诚地道出两大难处:一是做实践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二是关于实践的东西写不出文章,写出来的东西也很难在社会学或其他社会科学期刊登出。面对学术评鉴和升职的压力,他们放弃实践,转向其它所谓“纯学术”的书写。当然笔者很能体会社会工作年轻学者们的心境,但笔者觉得第二个难处实际上是他们对于学术研究或社会工作实践与行动研究的误解。笔者并不完全否定传统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但希望社会工作同仁能够辨识自身学科专业的特性,其知识的本质和研究取向跟其他社会科学的分野,这样才能摆脱学科的学术困境,建立自身学科的知识和理论,从而树立学科的自信。

实务研究在近些年来也备受实用/实践取向(practice oriented)的学科和关注行动(action oriented)的学者所重视和采纳,这跟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主流实证研究的不满有关。首先,我们发现实务界越来越多的实践者(或者称为实务工作者practitioners)觉察学术界生产知识的研究工作通常是由拥有研究技能的研究专家学者们垄断占据,研究者和实践的行动者是割裂的,学术研究生产出来的知识与实务界也是脱离的,其知识的生产并不能帮助实务界的实际工作;另外,政策制定者(policy maker)也发现传统的学术研究脱离现实,并未能为政策带来实质性的建议。所以大家开始寻找另一种能够指导实践和政策的研究方法。

近年来,在国外(包括我国香港等地区),随着政府拨款制度的改变以及经费来源的变化,许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要更多地对自身服务进行评估,从而证明自身服务的有效性;也需要对服务经验进行累积和总结,从而建构指导下阶段服务的实用知识;同时需要对捐款人和服务对象负责,自我的研究也显得很重要。

是故,学术内部不少具有反思力和批判精神的学者开始提倡学术转向,致力寻求与实践接连的研究方法,希望研究的产出能够对政策提出实质性建议,能够为实践和行动带来指导意义,甚至希望我们的知识活动(包括研究本身)能够更好地改善现有的实践,从而更好地服务在地社区和民众。

二、社会工作研究的本质与定位

对笔者而言,社会工作研究的转向是必然的。如果社会工作不转向,将面对内在矛盾,无法自我调和。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践性学科,其研究并非纯粹只是为了研究而做研究,理论建构而建构理论,而是为了实践而研究。这正是社会工作知识的本质,与其他学科分别之处。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目标主要是理解社会、描述社会现象以及解释社会的运作、社会问题形成背后的原因。虽然社会工作也同样从事这样的研究,但社会工作会更进一步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譬如社会工作研究农村贫困问题,并不只理解农村贫困现象、解释贫困形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了解贫困的根源之后,进一步寻找消除农村贫困的策略和方法。

基于社会工作的特性,笔者定义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目标:第一,研究者是在其专业角色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研究,是为了改善实务工作和更有效地专业实践而做研究,而不是为了研究而投身观察其他行动者的社会实践。第二,社会工作是有浓厚价值介入取向的专业学科,实践研究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实践,通过研究的过程,探究介入和改变社会的方法,从而改变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系统,打破社会压迫、消除社会不平等、促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这两个目标都与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相吻合。国际社会工作人员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ers)在2005年颁布的社会工作定义中清楚指出:“人权及社会公义原则是社会工作的基石。”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Social Work)的网页也清晰地表述了社会工作的内涵,“社会工作专业倡导社会变革、促进有关人类关系的问题解决并推动人们的增权和解放以增进福祉……人权和社会正义的原则是社会工作的基础……社会工作源自于人道和民主的理念,其价值观立足于对所有人的平等、价值和尊严的尊重。自从一个多世纪以前诞生以来,社会工作一直关注于满足人类需要及发展人类潜能。人权与社会正义是社会工作行动的动力与依据。社会工作与弱势人群团结一致,力求缓解贫困以及解放易受伤害的与被压迫的人,以提升社会的包容性。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体现在全国性与国际性的专业伦理守则中。”2014年7月6日至7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的世界社工联合大会,对社会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义,依然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基于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和本土化知识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使人们致力于解决生活的挑战,提升生活的幸福感。

是故,我们所创建的知识是为了实现我们专业的目标,社会工作是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它的研究应是有实用和实践取向的。

三、何为实践研究

当笔者在中国内地开始介绍实践研究的时候,很多人听完后还是无法理解什么是实践研究。皆因许多学者和实务界的人员(也包括社会工作者)深受实证主义研究影响,常常无法摆脱对于研究的固有理解,还是习惯地用实务VS研究二元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实践研究。于是他们都会提问:实践研究是学术研究吗?实践研究跟我们社工在做的实务有何分别?我们所做的实务算是实践研究吗?

实践研究在社会工作内部并没有一个共识和特别清晰界定,按照英国学者Fook的说法,一般而言,“实践研究”指的是那些直接关于社工实践或对社工实践有贡献的研究(1996)。然而,Fook也认为这个定义并非毫无异议。我们依然需要问:实践和研究怎么定义?为何要做这样的研究?背后的知识论和方法是什么?谁来做实践研究?等。这些问题对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涵义。

2008年英国举办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会议中,大家达成初步共识并梳理了一个称为The Salisbury Statement(索尔兹伯里声明),定义实践研究一些重要内涵:“实践研究包含对实践的好奇。它是关于如何寻找有效的助人方法;它也是关于如何通过对实践的研究挑战现有问题的实践,以及依据我们在实践中亲身的经历发展出新的知识和想法。大家公认实践研究最佳的方式是实践者与研究者协同,以致彼此可以互相学习。这是一种建构专业知识的整合的方式,一方面研究者在实践中能更理解实践过程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致力于培力和实现社会公义。”(2009)简单来说笔者认为实践研究就是实践与研究结合起来,达到“实践亦研究”的合二为一。达到研究(者)即是实践(者)两种身份的结合。做实务并不意味每一个实务者都在做实践研究,或者每个人进行的研究都是实践研究。实践研究必然是从实践者真实的社会位置进行观察、搜集资料和分析。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谁在做”。按照Fook(1996)的说法,实践研究一定程度上牵涉两个原先不同世界(实践的世界与研究的世界)之间的协作或合作(collaboration)。根据不同程度的协作关系,可以把实践研究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隔墙观察的实践研究。就是研究者根本没有跟实务界发生任何关系,他们并有接触社工实践,只是简单地利用二手材料进行研究分析。
第二种是外来者实践研究。这种研究取向还是比较接近传统的研究,虽然研究已经来到实践现场对实践进行研究,但是研究者还是在研究别人的实践,从观察者和他人的社会位置进行研究,从而提出评估、总结实务经验、提炼理论。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还是没有真正参与实做。
第三种是协同实践研究。就是研究者对其他实践者或其他实践者的实践进行研究。在过程中,其他实践者不仅只是被研究的对象,也是平等参与研究问题的形成、参与研究资料收集与资料解释的协同研究者。在一定程度上,研究者也参与了部分的实做。但是,研究者和实践者还是有不同的角色与分工。
第四种是实践者研究。就是实践者对其自我、对自我所处之社会位置、情境、社会经济政治的环境结构、对自己在某一社会情境下的行动或实践、以及对自己行动和实践所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主研究。在这种研究中,研究者也就是实践者,角色已经很难分开。这种研究的取向也是我们最期待的,但也是最难做到的。笔者基本上是认同第三种和第四种的实践研究。
四、实践研究的关注与行动步骤

因为实践研究有浓厚的实用性关怀,所以通常会提出以下常见的9个问题:

1.此社会工作的介入是否有效?是否有帮助?值得做吗?
2.所采用的实践模式是否有效?是否有帮助?值得做吗?
3.与其他实践方法相比,这种实践模式是否能更好解决这个问题?
4.这种成功的干预和处理方式是否需要后期实务工作的跟进?
5.这些成功的干预方法是否存在普遍性?
6.所采用的这个实践理论好吗?
7.这种实践是否还可以有其他的实践模式?
8.这个实践理论比其他的好吗?
9.此项研究积累实践知识有作用吗?

实践研究的步骤一般包含基本部分,从实践开始、发现问题、理解问题形成的因素、反思当下实践的问题、制定新的行动方案及推动行动、对自己的实践行动进行观察和记录、进一步反思评估推动的实践行动、提出改变和改善的方法、推动新一轮的实践。

一般而言,社会工作实践研究问题的产生是从实践中被实践研究者发现并提出的。譬如在一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实践研究者发现推动这服务有很大的难度,或者发现服务对象对我们的服务很抗拒,此时实践研究者开始问:为何服务对象不欢迎我们的服务?为何推动那么困难?是我们的服务不能符合他们的需求?还是我们的实践模式和方法出问题?

此时,引发实践研究者需要重新去理解自身的实践和服务对象,紧接反思自身实践。理解和反思不是抽离于实践脉络,而是不断在实践中与各种实践者互动对话而产生的。过程有不同的手法可以运用,譬如可以用小组的形式与参与的实践者对话、也可以用系统的访谈对实践前期的工作进行评估、也可以整理分析实践者的工作日志等。目标是找出实践过程所碰见困难的根源所在,整理出行动或者进一步介入的方案。

行动部分是实践者自主探究的重要过程,一轮实践行动的展开,需要我们清晰地去规划,什么样的实践理论和模式需要在这一轮的实践中运用?用什么样的方法来推动?需要什么样的资源和人员配备?有什么样的步骤方案、实践者有足够的能力吗?如何培养和提升他们的能力?实践过程需要被细致地观察、记录和分析。

实践的行动需要不断被反思,反思与行动形成了一个辩证的过程。也需要不断去总结,到底行动带来了什么改变?什么因素带来的改变?介入理论和方法是否有效、有效性在哪?还存在什么问题?困难在哪?下一步行动可以有什么新的实践模式和方法?可以总结出什么新的模式?

在实践研究中,研究、行动、反思、评估互相联结,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是一个螺旋的周期,并非线性的过程。实践研究的过程反映了实践研究的本质特性,因为实践研究相信实践者是一个受特定情境与社会文化环境限制的实践主体,实践者在行动过程中累积了许多自己的实践原则方面的经验,加上社会文化传承的价值和集体选择,形成了自己也未必清晰的实践理论。这些过往的知识、经验和社会文化价值所引导形成的实践目标、实践方法、实践理论需要在过程中不断有反省与诘难,以培育改变的勇气和能力。过程是动态的,研究、行动、评估、反思批判如绳索般紧密联结、交互作用。评估和反思批判扮演着重要角色,否则将无法衡量研究的进展或重新定义问题,甚至会做出错误的结论,出现行动盲点。

总体而言,实践研究是以一种新的知识尤其是与实践相关的知识为特点,其挑战了传统对于知识生产的理解。它以在具体的实践情境中解决问题为优先考虑,这样研究就被具体的实用性关怀所指导,而不是研究者随意的选择。因此,实践研究是以应用为导向,更多是为了产生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纯粹为了产生新的知识。

实践研究,对于前行中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非常必要,但是同时,它也是不同观点、利益和需求的聚集,复杂性和困境与生俱来地存在于实践研究的合作和协作之中,且对实践和研究都具有挑战性。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不能单从实践或者研究某一方面来获得,而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发展。

如果实践研究被包含在社会公众知识生产和实践中,它必须成为实践过程的一部分,也必须成为社会工作研究的一部分。研究者不再是袖手旁观,或是在资料收集和分析完成后就不再与实践者合作。反而,必须为实践者提供有用的知识。比如,必须要用新的社会工作方法和工具来教育实务者,或者用新的和不同的方式来从事社会工作实践,并且必须参与将理论和分析结果转化为日常社会工作中可以使用的工具——作为实践学习过程的一部分。此外,实践者也需要参与到或者至少要接受自己也成为社会工作知识建构的伙伴,把实践议题转化为理论议题,一同推动实践研究方法的发展。实践界和学术界需要抱着开放的心态,相互学习。不仅是实践要从研究中学习,研究也要在实践中学习,这样的学习,有助于推动社会工作研究和研究方法的发展。

参考文献:

[1]GIBBONS J. Effective Practice: Social Work's Long History of Concerns about Outcomes[J]. Australian Social Work, 2001,54( 3) : 3-13. 

[2]PAIN H. Practice Research Literature Review[M]. Southampton: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2008. 

[3]FOOK J. The Reflective Researcher: Social Worker's Theories of Practice Research[M]. St Leonards: Allen&Unwin,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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