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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达摩克里斯之剑:谈谈合规体系建设的痛点与突破

高树 华商律师 2023-08-25


我们说一个人打不过一个团队,一个团队打不过一个系统,一个系统打不过一个趋势。现在合规经营与应对合规风险议题持续成为企业关注焦点,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亦成为全球企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华商近年来围绕合规进行了不少探索,2019年成立了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初邀请《美国陷阱》作者皮耶鲁齐来深,为深圳企业家和律师们讲课。


前段时间华商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接受媒体采访,谈了谈合规的概念、合规管理的误区,以及如何建设合规体系。世界上最好的事物,莫过于自身的需求和时代使命的高度契合,正值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成立之际,该研究院由青岛司法局主办,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高树主任担任理事长。为表祝贺,今天高树主任将访谈进行系统性的整理,与大家分享。希望能为合规建设的推进,尽一些绵薄之力!


企业合规概念比合法更宽泛

合规有助于企业形成国际竞争力


企业合规的概念比企业合法的概念更宽泛,进一步延伸的话,它也更现实,社会意义更大,更容易为我们所感知。


具体而言,企业合规包含了企业合法,企业不合法的行为,一定是不合规的。通常意义上讲,合法,主要是指符合或者不违反我们国家的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还有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如行政法规等,我们称之为合法。你违反了这项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范,就叫违法,但是合规包含了这些,并大于这个范围。


合规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国际条约、行业准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章程等。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疫局等有一些规定,上升不到法律的层面,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质量标准等。


由内向外看,中国加入了很多国际组织,每个组织有自己的规定,还有一些国际惯例,国际通行做法等,也属于合规范围。合规还包括与中国产生经济关系的国家的一些规定,产生了连接点,就可能有合规管理。比如说美国的长臂管辖,中国的企业主体在国内,分公司在美国一个州,或者在美国销售,或者是以美元为结算货币,产生了经济链接,美国可能就以不合规等理由,发起长臂管辖。


由此可以看出,合规的范围非常广泛,企业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遵守国际条约、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和企业依法制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才叫合规。


合规能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首先,显而易见的是能够避免因为不合规带来的现实损失和潜在的经营风险。第二,合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营方面的重大影响,能够形成效益和效率。我认为合规也是生产力,因为管理有序是合规的本质要求,形成了有条不紊的管理体系,企业经营有序,自然能带来效率和效益。


第三,形成良好的企业合规文化能让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企业的发展注入生机。


第四,合规作为企业的重大战略,不但能让企业可持续发展,还能让企业站在更高的视角,走得更远。 


第五,对于走出去的企业来说,合规可以让企业形成国际竞争力。现实中我们看到了不少案例,企业如果不重视合规,美国、欧盟会制裁,未来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可能也会制裁中国的企业。我在这里也想特别提醒下,很多企业在欧美进行投资,同时越来越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第三世界国家进行大量投资,比如非洲等国家,但是目前在这些国家投资的企业,还未广泛重视合规问题,因为大家潜意识里认为在这些国家经营与合规没有关系。但实际并不如此,经济全球化之下,企业在第三世界国家经营,看似与欧美国家无关,但可能一些产品用美元结算,销售到美国,或是原材料来自于欧盟,这样就形成了经济关系,也会引来欧美国家的制裁。


另一方面是,第三世界国家现在会开始主动要求合规。以前我们认为的友好投资国,近几年也以各种理由认为中方企业不合规,比如说企业进行了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或是使用当地劳动力不符合规定等等,这样导致不少中国企业的巨额投资面临重大风险。

 

企业合规管理存在痛点和难点

传统监管体制已适应不了合规新需求


合规风险现在不少企业开始逐渐重视,然而不少企业存在合规经营管理方面的痛点和难点,我来简单谈谈。


首先国企方面,我认为合规管理存在一个误区。深圳的国企改革起步很早,机构设置相对完善,给外界的感觉是企业已经在合规运作,如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离,设有董事会等,同时还有相应的监察部门、法务部门等,机构设置似乎已经形成了合规体系。但这样的机制没有涵盖现代企业合规的关键要素,缺乏的是什么呢?


我举一个例子,国企在海外进行投资,监督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他管理的是人,以管人为方向,然而企业合规主要是看事情合不合规。传统的监督监察体制只管人合不合法、合不合规,他负责盯住这个人,但很可能不清楚这个人在海外投资的行为,更不清楚他在海外投资需要遵守的当地要求,这与现代企业合规明显发生了冲突。我认为,传统的以管人为导向的监管体制必须转型,管人和管事的体制是两套逻辑,目前来看,很多国企还停留在管人的层面,这样的合规体系已经远远跟不上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了。


第二个问题是,很多企业领导对合规的认知存在误区,他会认为要求我合规,是控制了我的手脚,束缚了我的活力,特别是一些国企,有的人甚至认为这是权力的重新分配或是权力的制衡。因为在以前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领导养成了凡事自己说了算的习惯,认为不应该对他监督,不应该进行分权。他会认为,企业里已经有了法务部、风控部,再设置一套合规体系,是很麻烦且没必要的事情。


然而,传统的监管体制满足不了现代企业的合规要求,再加上这种错误的合规认知,使得不少企业输在了合规的最后一公里。我认为这就是企业目前合规管理的最大痛点,实践已经证明,现在我们的企业有如此强大的监管体系,但是在海外仍容易出合规问题,就是因为新型的合规体系建设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


第三,现在科技创新型民企因生存和市场的需求,他们在合规上有关注,并有推动,但我认为力度是不够的,这方面的痛点在于对合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认识不足。他们可能觉得合规无法形成生产力,觉得承担不了合规的成本,担心成本过高,所以在合规建设上会慢半拍。实际上,成本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高,合规人才是高层次人才,有一定的成本,但是企业可以请专门做合规的律师、会计师等,或者成立一个几人规模的合规部门,所占的成本与企业其他成本相比是相对较低的。


第四个痛点是我们对海外合规存在新的盲点。举个形象点的例子,敌人已经开枪了,我们连枪都没拿起来,还在到处找。面对海外合规的要求,我们缺少研究,缺少战略,缺少应对的产品。我们得到的数据和情况是国外公布出来的,但我们没有真正深入了解、研究合规体系。对于国外发出的合规方面的信号,很多人接收不到,也理解不了,这样一方面导致我们存在盲点,另一方面是让国外有机会对中国企业实施更严格的合规要求,对中国企业举起了刀。


举个例子,前年我去了一趟老挝,现在很多中国企业去东盟国家,如老挝等投资。一个老板在老挝投资矿产,投入了两亿多人民币的资金,但是老挝政府说不合规,不允许继续运作,赔偿的话只赔偿600多万人民币。我对他说既然这样,那就打官司。他说没办法打官司,原来他们签的协议用的是老挝文,老挝是不用中文也不用英文的国家,所有的解释权归老挝所有,与他们沟通十分麻烦。这件事对我启发很大,我发现现在中国有这么多的企业家,去海外投资却不知道当地的规定,几亿几十亿投入进去,最后可能片瓦不留。这也显示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另一个特点,存在侥幸心理。


我常说,作为律师,我不是企业家,但我是企业家最好的朋友,是他们的战略朋友。我希望中国的企业家,以后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千万不能抱有侥幸意识,侥幸不能是企业的战术,应该是让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战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合规体系。

 

强化合规管理是大势所趋

企业应适当重视中国律师的专业作用


强化合规管理目前已是一个趋势,对于走出去的企业,我也这些建议。


第一是把企业合规作为企业的战略,把合规放在第一位,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企业要对所在投资国的合规要求、规范等有所了解,比如当地的合规主体、合规监管部门、管辖机制、使用的法律法。之前有何判例,以及未来的目标要求等等,必须进行清晰的动态梳理,不能纸上谈兵。比如可以一年为基础,每年对所在的出口国、投资国或地区进行合规尽职调查,企业去投资之前要做,去了之后还要定期更新。


第三,我的一个重要建议是希望企业不要过于崇洋媚外。我的意思是指,合规建设方面,不能认为花大钱就能办大事,比如请国外的大律师或者中介机构就觉得可以交差了,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现在回头梳理近几年合规的案件,很多我认为不应该输,或者说不应该输得那么快、那么利落。


企业应该信任国内的律师,合规领域,现在国内很多律师都有参与,也完全有能力处理,企业可以请国内的律师,或者是请外部律师和国内律师共同操作。现在很多输了的案子是这种情况,企业天价请了所在国的律师,结果案件稀里糊涂败诉,相当于大价钱买了一个败诉判决,但是企业却觉得心安理得,认为自己已经尽力了。很多企业愿意支付国外律师几亿律师费,却不愿意花几十万请国内律师。


在此我建议,企业要适当的重视中国律师在合规建设的作用,在打官司或者仲裁时,多征求中国律师的意见。每个国家的人都有每个国家的情怀和立场,最近华商律师在做几个337调查的案件,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梳理情况,很多案件在我们看来,当时确实不应该输得那么彻底。所以企业既要请外国律师,也要相信中国的律师。


中国经济近年来快速发展,一下子从传统的经营方式和理念,要转型到现代的合规体系,确确实实很有难度,但是必须要适应,要转型,因为这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现代社会的要求。接下来我想谈谈企业建立合规文化方面,我认为必须要用科学务实的态度推进合规文化的建立,而不能够只是单纯的概念化。比如企业觉得聘请了合规人员,成立了合规部门,任务就完成了,这样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把合规作为战略,对合规和合规文化进行深度了解,根据市场需求,形成合规体系。


前面提到,合规体系和以往的监管体系是截然不同的,可以把监管体系进行改革,但是一定不能把监管体系等同于合规体系,必须要根据新的形势,注入新内容。合规体系建设是一个趋势,企业这样一个一个建立起自身的合规体系,对整个社会和合规文化培养都有推进作用。


其次,企业合规文化是覆盖每个人的,全部人都要纳入到合规体系当中,这一点是最难做的。正如前面所以,企业领导有根深蒂固的经营思维,不喜欢受拘束,他可能认为下属合规,自己就不需要合规了,有这样想法的话,管理层、高层很容易出现决策失误。所以企业合规文化要向每一个人推广,整个企业的人事物都纳入到和规范为,不能有遗漏。


第三,合规建设要有前瞻性,不断更新。建设合规体系,每年进行新的合规尽职调查,输入新的要素,形成动态的合规体系,以适应新情况。第四则是企业要在合规上多投入一些成本,会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写在青岛中世研究院成立之际


最后,来简单介绍下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的情况。2019年11月,华商律所成立了深圳首家由律师事务所发起的合规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是在中美贸易战不断深入,中国企业尤其是深圳企业面临合规风险等挑战的大背景下成立的,聘请了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副主席王志乐教授,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管理合伙人邹国荣,暨南大学教授郭宗杰,道琼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风险合规总监马建新、《美国陷阱》作者皮耶鲁齐等受聘作为中心首批合作专家。


我特别记得我在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期间,在2016年一次向马兴瑞书记汇报工作时,马书记问了我一句话,深圳律师对美国制裁深圳企业有什么对策?这句话一直刻在我的脑海中。时值去年市里提出建设合规示范区、合规高地这一战略构想,华商所率先响应,成立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我认为成立这样一个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是承担律师的社会责任和行业责任,律师作为企业家最好的朋友,要站在企业家面前,尽我所能,尽华商所能,帮助企业走出去的时候,走得更远、更安全。


华商律所是华南大所之一,也是深圳知名品牌,生于深圳,长于深圳,我认为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来承担这项工作,我们的宗旨是不只是做一时一刻,而是要长远发展,建成一支专业上能打硬仗的队伍,甚至以后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队伍建设再难,我们也要做,这个决心不会动摇。


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在企业合规培训方面,目前已经服务了超过上千家企业。有深圳的企业,也有东莞、佛山、珠海及外省的企业。


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我们邀请了很多专家,比如之前来讲课的皮耶鲁齐,现在已是我们的聘用专家。华商律师可以参与,非华商律师也可以加入进来,深圳之外的律师同样可以加入。我们希望以开放的形式,培养一批从事合规的律师,到现在为止,华商已有70多位可以做合规的律师,有一个团队的律师最近一直在帮助企业做337调查,得到了企业极高的认可。合规法律服务中心接下来会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同时今年还会就海外出口合规方面出版两本专业书籍,服务广大企业。


这两日,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即将举行成立仪式,该研究院由青岛司法局主办,青岛司法局万振东局长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可谓鼎力促成。研究院由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我担任理事长,感谢王志乐老师和众成清泰所的信任和深情厚谊,相信引进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的经验,加上诸多专家、机构的支持,特别是青岛领导和同行的大力推动,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也将不负众望,不断开拓创新。


此文写在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成立之际,以表祝贺!未来就中世合规研究院的运作和发展情况,我也将另起一篇,再进行详细介绍,与大家分享!

(2020年6月18日写于华商律师事务所)



作者:高树

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简介

   现任中华全国律协理事,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副理事长,深圳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执行会会长,《深圳特区报》特约评论员,深圳报业集团深新传播智库首批高级专家。曾任第四、第五届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九届深圳律师协会会长,第四、第五届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出版文集《沿着法治的方向》(法律出版社)、《律师的荣耀:理想与实践》(法律出版社)、长篇小说《拒绝辩护》(陕西人民出版社)、诗集《苍天瘦》(岭南美术出版社)、诗集《树对风的回忆》(海天出版社)、《我们如此深爱》(海天出版社)。发表论文200多篇,其中学术成果获得中央党校社科论文一等奖和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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