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近日核准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奥特迅”,股票代码:002227.SZ)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8亿元、用于在深圳、广州等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等。华商所受聘担任奥特迅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主要团队成员为合伙人律师孙阳、薛庆峰、储婷婷,专职律师梁翠云和实习律师赵晓辉等人具体经办。
奥特迅主营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是该细分行业经营规模最大、技术示例最强的企业之一。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方面,公司的专利产品--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功率分配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可以将充电站所有功率融合在一起,能自动适应不同车型和同一车型在不同充电阶段的差异化充电需求。
华商受聘担任奥特迅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发行人律师,经办律师包括孙阳、薛庆峰、储婷婷、梁翠云和赵晓辉(实习律师)等。此前,华商曾作为奥特迅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股权激励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一直担任奥特迅资本市场领域的常年法律顾问。
孙阳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贸易和投资,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公司商事业务
薛庆峰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资、并购与上市,建设工程纠纷,重大民商事诉讼,国有企业法律服务
储婷婷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公司运营与治理、境内资本市场与证券
梁翠云
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和证券、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法律业务、重大民商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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