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概股列入美国SEC预定退市“暂定清单”的影响及思考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涉外法商研究 Author 刘文卓
近日,中概股退市风波进一步升级。
3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将5家中概股公司列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的退市的“暂定清单”,包括百济神州(BGNE.US;688235.SZ;6160.HK)、百胜中国(YUMC.US;9987.HK)、再鼎医药(ZLAB.US;9688.HK)、盛美半导体(ACMR.US)、和黄医药(HCM.US;0013.HK),原因是由于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PCAOB)无法对这些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管。3月24日,微博在披露年报后,成为第六家列入“暂定清单”的企业,中概股企业近期“预期退市”风波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一、加速中概股争议的几个事件
中美之间的审计底稿争议是十几年来的老问题,中美两国自90年代起就开展过多次监管对话并签署合作协定。而近两年来,中概股的审计底稿问题、退市问题极剧升级,经历了几个标识性的事件。
一是2020年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直接推动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出台。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直接暴露了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PCAOB)无法对中概股企业财务底稿予以审计监管这一问题,而造假将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2020年12月18日,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出台,要求对无法检查审计底稿的公司进行进一步信息披露,并且如果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PCAOB)连续三年无法对该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管,中概股将被禁止在美国交易所进行交易。
二是2021年7月,滴滴国家安全审查事件发生后,SEC发布声明指出其将暂时停止中概股公司上市申请的审阅和批准上市文件,并将加强对VIE架构的审查力度。SEC认为由于VIE这种离岸架构,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持有的中概股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的股票,因此要求中国的上市申请人在招股书中加强对相关风险的披露。
三是今年3月10日,五家中概股公司被SEC列为暂定名单,《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靴子落地。那么为什么是这五家公司,不是其他公司呢?原因在于这五家公司首批披露年报,并在审计报告中使用了PCAOB无法进行审计的会计师。这一列入“暂定清单”的方式,源于2021年12月SEC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修改规则。规则指出,为了近一步细化和满足《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第二条与第三条的信息披露要求,SEC将会从2021年度开始,通过SEC系统XBRL标签及系统内结构化数据识别无法满足审计检查的公司,并将其列为“美国SEC标识的发行人”(Commission-Identified Issuer)。通过将这类发行人识别出来,SEC认为这种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清晰透明的、实施交易禁止的事先通知,以减少对投资者的影响。
二、本次列入“暂定清单”对中概股的直接影响
首先,被列入名单的企业需要在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其是否被SEC错误识别;第二,中概股企业需要在年报申报季结束之前,提供书面文件公开说明该上市公司是不是由中国政府所有(owned or controlled)或控制的。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及细则,中概股公司还要披露政府持股比例、政府是否对公司拥有控股权、董事会成员党员姓名以及章程中是否包含党章等问题。具体信息披露要披露到什么程度,SEC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清单或指引。
如果中概股在之后连续三个财年都无法提供由美国PCAOB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概股企业将无法在美国的交易所或场外市场(over-the-counter trading)交易,预定将于2024年退市。
三、几点思考
刘文卓
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学博士、深交所博士后、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涉外民商事诉讼仲裁、跨境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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