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海南积分交易所(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业务全解析
海南积分交易所即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国交”),前身为亚联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海南)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完成股权重组更名为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三亚国交是按照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海南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在海南省党委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设立的综合性金融资产及服务的专业性交易市场。三亚国交的设立是基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内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精神,为推动海南省金融改革、完善区域金融要素市场体系、打造金融强省的具体部署,同时也是国内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包括亚联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国际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包括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及相关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票据、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信息发布、交易及相关服务;旅游消费积分交易;跨境资产转让。同时,三亚国交官网提示“本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业务均不面向个人投资者!”
可以看出,上述业务范围内涉及积分交易的项目为“旅游消费积分交易”。三亚国交专门设立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所旅游积分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积分交易平台”),并设置了监管规则与会员规则、风险控制规则等规则。那么对于想要进行积分交易的客户、消费者或是想成为积分运营中心,我们需要了解些什么呢?
积分交易平台的商户
根据三亚国交作出的《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商户管理办法(试行)》,积分商户指的是建立自有积分体系,以合理的规则向消费者上线积分,并提供积分兑换服务以促进其主营业务发展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商户资格并按照交易中心核准、授权的业务方案开展业务。
1、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达到交易中心审定标准;
(2)具有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具体服务;
(3)具有符合交易中心要求且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4)注册运营3年以上(特殊情况由交易中心综合审议确定),且运营状况良好;
(5)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与制度体系;
(6)经营管理团队至少拥有3名主营业务相关从业人员;
(7)需自主运营积分体系的企业,应满足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交易中心业务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8)具有保证积分正常兑换的资金实力和相关支持以及保证积分正常发布的能力;
(9)具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确保技术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
(10)股东或其母公司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11)熟悉并认可交易中心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认缴相关费用;
(12)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2、商户年检:年检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
3、商户事项变更、资格转让及终止:
(1)商户不得以承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或变相转让商户资格。积分商户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商户企业的股权,但积分商户的实际控制人必须是满足积分商户准入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商户因经营等原因可以主动向交易中心申请终止商户资格。交易中心也可因商户已不再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终止其商户资格。
(3)商户资格终止前,商户应结清与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在处理商户资格终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4)已终止资格的商户须在公开媒体发布资格终止的公告,公示期三十天。
4、退会:
商户退会方式分为:由商户发起的主动退会,以及由交易中心发起的强制退会,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均可终止商户资格。
同时,根据《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商户信用担保金规则(试行)》规定,积分商户应缴纳信用担保金,初始缴纳比例为积分流通市值的20%-100%,可根据积分行业属性、积分商户商业信用、积分商户合规经营情况等因素在积分商户协议中进行确认。且运行过程中,根据商户在交易中心积分事业部流通市值的大小,可相应调整。
当信用担保金不足,商户在经交易中心积分事业部送达信用担保金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交易中心积分事业部将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1)冻结其信用担保金,并暂停新增导入消费者进行交易;(2)提示其在交易中心积分事业部交易的消费者,该商户在交易平台上有风险预警提示,提醒消费者需谨慎交易,尽快兑换实物或服务;(3)暂停其在交易中心积分事业部上线的积分进行交易,全部转为兑换实物或服务。(4)动用其信用担保金处理消费者投诉或其他风险事件。
积分交易平台的消费者
根据《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试行)》,三亚国交对消费者作出以下规定:
1、消费者准入条件:(1)入市时为已进行实名认证,满足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不满65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不属于下述积分交易禁入者:1.有操纵积分交易行为或者其他涉及积分互换欺诈行为;2.违反交易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或散步虚假信息;3.扰乱积分交易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4.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禁入者”。(3)交易中心有权对上述准入条件做出调整。
2、交易中心保护消费者权限:交易中心为了防止消费者过度交易,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将设置一定的损失金额限制。当消费者由于过度交易,而导致的损失的金额达到上限时,交易中心将关闭其积分交易权限。损失金额的上限,以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具备交易条件的交易账户如连续一年无交易,消费者交易账户将自动进入休眠状态,该等账户交易权限将自满足休眠状态时被关闭,消费者的登录、查询以及出入金业务不受任何影响。消费者如需继续交易,须点击确认消费者适当性提示函后,方可恢复交易权限。
积分业务运营中心相关规定
根据《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业务运营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积分业务运营中心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发或委托积分经纪商进行积分商户拓展开发业务、对积分商户进行培训和辅导、完成积分商户系统上线的指导工作并协助交易中心进行商户合规管理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三亚国交对积分业务运营中心作出以下规定:
1、积分业务运营中心的条件
(1)须在运营中心所在地及海南省三亚市指定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承认并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成立之日起无不良经营记录、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4)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财务管理制度;
(5)在行业中有影响力的相关企业或投资类企业,各类客户资源广泛,有较强的行业召集能力及市场宣传推广能力;
(6)具有满足开展业务所需要的设备、场地及配套服务;
(7)足额认缴交易中心的管理费和风险准备金;
(8)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积分业务运营中心权利
(1)依据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和会员开发工作,按照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业务;
(2)享有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信息和相关服务;
(3)对交易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享有所属会员手续费的分成;
(5)依据本办法提出终止运营中心资格申请。
(三)积分业务运营中心的禁止行为
(1)以发行积分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向其单位承诺盈利,并未正确阐述积分交易存在的风险。
(3)参与任何单位交易行为。
(4)经营活动中严重损害交易中心形象或以交易中心名义实施授权范围外的行为;
(5)在市场拓展中使用带有虚假、欺诈内容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资料;
(6)采取胁迫、欺诈、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影响正常交易秩序;
(7)有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
(8)未按交易中心规定擅自转让市场运营中心资格,或擅自将市场运营中心业务分包给他方;
(9)宣传内容中出现诱惑性、误导性或承诺性、虚假性等内容;
(10)宣传内容或方式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
(11)拒不配合交易中心稽核。
积分交易平台积分交易规则
对于积分平台的积分交易规则,三亚国交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互换规则(试行)》、《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交易规则(试行)》与《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交易管理规范(试行)》。
(一)积分互换:
上述规则中规定积分包括普通积分、优先购买权、打折券、优惠券、代金券、团购券、抽奖券等。积分包含了以下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要素:1.折扣率;2.抵用现金;3.可兑换商品或服务;4.期限;5.会员等级;6.使用条件;7。其他相应权利。(下同)
积分互换上线需经审批,满足交易中心标准后方可上线互换。积分商户上线的积分必须由积分商户根据自身主营业务上线,并依据消费者所持有积分的数量为消费者提供充足的实物或服务兑换保证。且积分上线与兑换需遵守相应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商户上线或下线互换,需遵守积分互换市场的相关规则,并在一定期限前予以公告。交易中心有权对积分商户互换的维护情况予以监督管理,并有权对违反积分互换市场规则予以下线处理。
1、对于商户,可分为积分商户、积分服务商、积分经济商。积分服务商不得直接参与积分互换市场互换业务,经授权可为消费者、积分商户及其他参与方提供积分业务咨询和配套服务。商户资格的取得、变更和终止,须经商户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向商户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交易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对商户的积分上线和管理、互换运作、风险管理、技术系统和消费者服务等提出要求,商户应当持续满足上述要求,并应当确保其技术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
2、对于消费者,是指在积分商户处消费后产生的积分拥有者,经交易中心注册认可后,在积分互换市场参与积分互换和兑换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积分互换市场实行消费者账户编码制度,该编码为随机分配的,是用于积分互换时的专用代码,同时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有一个账户编码。实名认证后的消费者,可在积分互换市场上直接进行积分的互换业务。
3、对于积分互换,积分互换是指拥有积分的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在积分互换市场上寻找并交换到自己所需的积分。积分互换市场为7*24小时连续互换。特殊积分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以积分上线公告为准或由交易中心另行公告。
积分互换市场支持消费者以下的互换情形:1.某一消费者换出某种积分时,可从多个消费者处换入另一种积分;2.多个消费者同种积分,可被同一消费者换入;3.某一消费者换出的积分部分成交的,未成交部分将继续等待互换,直至客户手工撤销或者系统到期自动撤销。
4、有效期:互换需求自发布后24小时内有效,24小时后仍未成交的互换需求,系统将自动撤销未达成互换的需求。
5、对于结算,积分互换市场实行结算复核确认制。交易中心完成结算后,数据上传至海南省登记结算公司,由登记结算公司对结算结果进行确认,确认积分互换市场结算数据正确性、可靠性,确认结算结果通过后完成与支付通道的清算和积分调拨工作。积分互换市场的日终结算时间为每日北京时间八点。积分互换市场实行逐笔结算制度和日终结算制度。
(二)积分交易
交易中心积分商户依法合规上线且认可参与交易的积分。在交易中心进行积分交易的消费者须将在交易中心实名注册的账户与在积分商户开立的积分账户进行绑定、拥有交易中心认可的资金账户,并确保以上所有账户状态均无异常。实时交收交易的开放时间为7*24小时,消费者通过交易中心提供或授权许可的途径进行积分交易。
1、交易方式:
(1)积分交易以消费者的身份可被证实、交易信息和过程可被记录与追溯的方式进行。
(2)综合各积分的特性,交易方式确定为【实时交收交易】
买入 | 卖出 | |
实时交收交易 | 消费者需提交买入数量和买入单价等信息,发布委托时一次性冻结购买资金及交易手续费,用于在交易完成后的资金划转。冻结失败的,将无法发布委托。 | 消费者需提交卖出数量、卖出单价等信息,发布委托时交易中心将根据卖出数量对卖方积分进行实时冻结。冻结失败的,将无法发布委托。交易完成后,交易中心自参与人所得款项中扣除交易手续费并对交易积分进行所有权转移。 |
2、成交原则:交易中心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按行业分类的原则采用智能摘挂牌的方式,对买卖需求相匹配的挂牌进行客户自行选择摘牌或智能摘牌逐笔成交。消费者发布的委托部分成交的,未成交部分继续发布等待成交,直到发布委托数量全部成交、消费者手动撤销或委托超过交易中心规定时限系统自动撤销。参与积分交易的买卖双方,每笔成交均需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手续费。
3、对于结算:
(1)【逐笔结算、日终确认】每一笔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统一归集、计算各参与方的交易数据,对交易后积分的所有权转移、交易费用等进行结算,确保交易结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形成日终结算数据,并将结算数据与海南省登记结算公司结算数据进行复核确认。
(2)【T+1资金清算】对前一日的日终结算数据进行确认后,T+1日进行资金清算,完成资金的清算调拨工作。
4、交收方式:实时交收。
(三)积分上线交易规范
1、积分上线方式及条件:
积分商户主动申请或由交易中心邀请上线,上线条件如下:
(1) 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2) 财务稳健,营业期内并未出现法律、行政规定惩处问题;
(3) 积分运营稳定,且消费者参与度高;
(4) 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知名品牌企业;
(5) 已对接积分规模大,而且是行业龙头企业的从事积分兑换业务的企业,具备一定商户和消费者群体;
(6) 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应符合条件。
注:非交易中心积分商户有意向参与积分交易,需成为交易中心积分商户完成积分系统对接,并参与积分互换市场业务,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请。
2、上线流程:
(1)参数设计:上线申请资料完善后,交易管理部门结合该积分在积分互换市场的交易数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参数设计。
(2)参数确认:积分商户在3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参数进行确认,确认无异议后通知交易中心。
(3)审批核准: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交易上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积分商户资质及积分体系的审查结果、交易参数等)进行审批,确认后核准上线。
(4)模拟上线:多部门配合,对核准上线的交易进行模拟交易、模拟结算、模拟风控等测试工作。模拟上线测试工作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正式上线:按照上线要求、上线时间,配合模拟测试结果,上线交易。
(四)积分下线交易规范
1、下线情形:交易的下线包含积分商户主动申请下线以及交易中心强制下线两种情况。
(1)积分商户主动申请下线的情形包括:
1.积分商户发起申请终止单一业务;
2.协议期满,不再续约终止全部合作;
3.积分商户单方面发起终止全部合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约;
4.交易中心认可的其他情形。
(2)交易中心强制下线的情形包括:
1.流动性风险情形:1)近【180】天内单一的交易额不足积分交易全部交易额的1%;2)因交易同质化,导致单一流动性长期不足;3)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流动性风险情形。
2.其他情形:1)因积分商户积分规则或积分系统出现变更,经交易中心评估存在市场风险的情形;2)积分商户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满足互联互通、无法正常对积分进行划转,积分商户拒绝、回避、延误处理等情形;3)因积分商户在交易中心其他市场发生违规,进而影响积分交易的情形;4)因积分商户出现重大或多次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多次受到交易中心违规处罚的情形;5)积分商户出现经营、财务、管理危机等重大风险的情形;6)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交易参数变更流程:
(1)申请:提交《积分参数变更申请表》,明确变更原因及变更类别、参数等信息;
(2)确认:商户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与积分商户确认变更信息,变更意向无法达成一致的向发起方进行反馈;
(3)核准:变更意向一致,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变更参数;
(4)变更:核准完毕后,执行参数变更并发布积分参数变更公告。
积分交易平台的资金结算
三亚国交积分交易平台接入了登记结算平台即海南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其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组建方案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基础金融设施,履行投资者统一登记、资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的基本职能。根据《海南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登记结算平台是非盈利性机构,由省政府金融办指导,辖区内各交易场所自愿协商、联合发起建设运营。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采取统一结算”。
具体结算流程图如下所示:
同时,根据《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积分交易结算对商户与消费者有足够的监管与保护:
1、 消费者交易资金账户管理:
(1)交易中心应当对消费者入金到交易中心指定存管账户的交易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2)交易中心为每一消费者设立交易资金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消费者的积分交易定金、出入金、盈亏、手续费、权益变动等资金流水。
(3)交易系统内建立的消费者交易账号作为参与人交易资金账户的唯一标识。一个身份证件的号码只能有一个账户编码,消费者销户后重新开户,账户编码不变。一个消费者只能拥有一个参与人交易账号,并不得与他人混用。
2、商户交易资金账户管理:
(1)交易中心应当对入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的交易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2)交易中心为每一商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商户的积分款项、出入金、手续费、权益变动等资金流水。
(3)交易系统内建立的商户交易账号作为商户交易资金账户的唯一标识。一个商户只能设定一个商户交易账号,并不得与其他商户混用。
3、合作银行与交易资金结算管理
海南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中心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商户和消费者的交易资金等款项。商户和消费者应当在银行开设结算资金账户,用于交易中心存管账户进行资金的划转,实现出金和入金。商户、消费者应将资金存入结算资金账户,并在完成签约后通过交易中心指定的资金转账方式入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作为积分交易业务的交易资金。
只有存放于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的款项方可用于商户、消费者在交易中心的积分交易业务。商户资金的出入金仅在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和商户结算资金账户间发生。消费者交易资金的出入金仅在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和消费者结算资金账户间发生。交易资金不得通过商户、消费者在结算资金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或其他途径进行出入金。商户、消费者在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中的交易资金严禁任何形式的混用、挪用。
积分交易平台的风险控制及管理
对于积分交易结算及风险控制,三亚国交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对于消费者交易资金账户管理、商户交易资金账户管理、合作银行与交易资金结算管理,保障商户与消费者的每一笔交易资金的监管。同时,规定了交易资金不得通过商户消费者在结算资金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或其他途径进行出入金与商户、消费者在交易中心指定资金账户中的交易资金严禁任何形式的混用、挪用。另三亚国交还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运营违规违约管理制度(试行)》,主要规定了合规审查与违规处理的情形。
对于积分市场账户管理,三亚国交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市场消费者服务协议书》,主要包括了注册与账户的规定、系统服务与系统使用规范及责任范围、责任限制、如何使用、存储与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也规定了,三亚国交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合理理由不进行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消费者提供部分或全部系统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消费者的权益,且无须为此向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消费者开销户,三亚国交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消费者开销户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开销户细则与罚则。
对于交易风控,三亚国交作出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异常情况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与《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交易风控管理规范(试行)》,其中规定,整个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主动)或不可抗力(被动)等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即为异常情况,异常情况根据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程度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等级,对于不同等级的异常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交易中心以及商户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和通报、汇报的方式开展工作。不同等级的突发异常事件按照对交易中心整体运作的影响,可以区分为四个级别。交易过程的异常事项主要有价格异常、交易异常、成交异常、资金异常、其他出入金异常情况,并作出了处理流程的规定。同时,为了化解在运营中系统性风险、不可预见的风险,规范行业运营行为,保障参与方合法权益,三亚国交制定了《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积分业务风险准备金制度(试行)》,交易中心及其所属平台参与方通过一次性缴纳、累计计提等方式汇集至指定托管账户的储备资金,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的管理与使用接受海南省金融管理局、海南省登记结算系统、托管银行的监督管理。
积分交易平台的目前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对三亚国交旅游积分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时,发现三亚国交之前为统筹全国的积分上链业务设立的华东、华南、华北、西南、海南授权成立五家独立的积分业务运营中心已从该平台官网中删除。且在该平台中,下载中心的软件与APP均已无法点击也查询不到,下方的诸如会员服务、条款说明、用户协议、隐私条款、法律申明等均已是无法打开链接的状态。同时,经测试该平台经手机登录时(仅有该方式),可以正常收到验证码,但是点击登录并无反应。
结合三亚国交于2022年1月30日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指示精神,积分业务将于2022年1月30日起,暂停积分业务新客户开户及业务入金,请相关各方知悉。我们认为,因监管动态形式,三亚国交已暂停积分业务入金与开户,已开通的积分客户是否仍可用暂未可知,但在业务入金暂停的情况下,即使已开户的客户交易也应处于暂停的状态。根据监管指示,三亚国交可能在内部进行整改,故今后的积分交易形式可能有所改变,而先前的积分交易模式可能也需要由三亚国交就此次暂停业务后重启再行确认或另行发布新型模式。但鉴于三亚国交并未下架其会员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管政策,故我们现在能做的便是在前述规则的基础上做好准备,静待三亚国交重新进行积分相关业务。
附:三亚国交对有关积分交易热门问题的解答与建议
一、如何区分消费积分及虚拟货币
1、从发行的机制不同看:
积分主要是由消费产生,是由发行积分的商户向消费提供的一定消费奖励或消费折扣,其每个积分兑换有着企业定义的内涵价值,并列支在企业的运营费用或成本中,既可用于兑换实物,亦可兑换服务,也可向指定受益人进行转让,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目的是为了吸引有效消费者进行二次元消费。
虚拟货币(加密货币)无明确发行的企业,亦无可测算的发行成本,更不是通过消费而产生,兑付无责任人可追索,无法与实体经济产生直接的联系。
2、从兑付的机制不同看:
积分的兑付责任由发行积分的企业承担,受限于企业本身财务规划,及营销规划。持分人实行积分的兑换也是对企业进行再次消费的行为,积分也是衡量兑付企业的运营实力与市场占有率的体现,从本质上就杜绝了空发积分的行为。
虚拟货币兑付主要是市场投机者相互之间的转让行为,以击鼓传花形式进行流转,既不是为了消费也不是为了保值投资,其最根本就是无目的的市场投机行为。
3、从管理的机制不同看:
积分体系在互联网产生之前已经存在超百年,积分是企业向实名会员提供的消费凭证,积分是企业的商业营销、客户资源管理等常用手段,积分交易是实名制交易。
虚拟货币是为匿名管理,依靠多方记账模式来核准其存在性,并不真实有效存在,无清晰的管理认证方,极易引起投机乱象。
综上所述在三亚国交中心交易的积分就是传统商户通过消费而获得的积分,由获得积分的持有人进行相互之间的转让,通过积分转让交易增加积分流动性,提升积分的使用率,实现商户和目标用户的多赢局面。三亚国交中心平台交易的积分必须是通过消费获得,最终通过兑换商户的产品或服务来进行核销,完成积分提升企业的再次销售。
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的积分交易是在海南政府监管下依法合规设立的交易场所进行,资金在银行实现第三方存管,是目前唯一一家可以进行积分交易的平台。
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的出入金是省级结算中心结算。虚拟货币转让交易的出入金方式均为线下个人对个人进行转账打款,目前用户在参与投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甄别。
二、积分是怎么发行的,有多少量,这些有没有说明?
积分是消费者在商户的平台通过消费产生,没有数量限制,积分可以用于兑换商户的服务或商品。积分交易为用户附加了积分相互转让、自主定价的功能,让个人消费者更加方便,并且帮助商户提升自己积分的价值,促进增加营收。
三、为什么买卖盘没有交易?
因为积分目前是用户之间自主交易,目前没有卖的用户,因此没有成功交易。目前我们项目还处于实盘测试阶段,还没有做全方位推广,知道的人较少,所以可能会出现没有买方、卖方的情况。
四、就如何设计积分,三亚国交给出了以下方案:
1、积分获取
1)注册/邀请送积分
要想明白,对于平台来说,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新增用户。如果你的积分是有价值的,那么就应该在新人注册的第一步,把积分作为福利。
例如所有新用户注册时,即可获得500积分。而作为邀请者,每邀请一个新用户注册小程序,可以获得100积分。
2)签到送积分
仅从积分获取的角度来说,为了鼓励或吸引用户每天登录小程序/app,可以设置一个签到福利。这个动作对于用户来说,操作成本是极低的。如果你想做一些特殊的福利差异,则可以设置前100位签到,积分翻倍。
你也可以指定某一天,或连续签到7天翻倍。
3)分享送积分
最简单的要求,就是分享就可以获得积分。想要集中流量,就可以设置指定某页面分享、指定某商品进行分享。可以在每天的任务栏里面设置多个指定商品的分享任务,尤其最近重点向宣传的活动或主推的爆款。
4)浏览送积分
做电商每天都有各种主推款,爆款各个专区的活动。
你可以引导用户浏览某个指定商品或者专题页,需要加个时间,少则10-15秒,多则60s。用户需要不停滑动页面,才能进行有效的即时,这能保证一定的用户浏览是真实的,才能加深用户对平台当前活动/商品的理解。
其实这个玩法以前是借鉴趣头条浏览新闻赚金币模式的,通过测试,这种方式对提供某个单品和活动的爆款是有帮助。
当然,你也可以允许用户随机浏览,也是可以加深用户的访问深度和时长的。
5)消费送积分
如果是做电商平台,除了获客,最终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引导用户下单。所以,设置用户购物可以获得积分,类似做了返利。
第一种是全场所有商品都有积分返;
第二种是部分商品消费有积分返;
第三种是指定商品消费有多倍积分返。
6)参加活动送积分
如果你是做内容型平台或是社群型平台,可以设置一些奖励性的活动。
比如用户写了购物心得,代理团长分享获客经验,用户参与线上打卡活动,粉丝参加线下聚会。
7)奖励任务送积分
比如你是做美食厨房社区的,但用户每天分享美食作品可以获得积分;比如你是做健身app的,用户每天进行运动(跑步、走路等),然后打卡,可以获得对应积分。
我们如此千方百计的目的,都是为了培养用户,对于积分价值的认知,最终在平台消费。
所以当用户获得积分之后,我们就要为用户消费积分提供入口。只有用户的积分能花出去,可以流通起来,用户才愿意来玩。
2、积分消耗
1)身份标识
积分的多少,可以作为用户获取更高权益的一个门槛。比如达到5万积分,可以解锁3个平台福利,达到10万,可以获得8个平台福利。
如果在你的平台里,本身就有一套会员的成长体系,那么积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维度。只要福利足够吸引人,用户才会使用积分,就会有自我成长的动力去获取更多的积分。
2)兑换积分
兑换是各位最常见的积分价值体现,比如大家都熟知的各种航空会员积分,积分抵话费、抵飞机里程等。
平台可以专门设置一个积分兑换的专区,一种是商品和自身业务相关,比如你是做知识分享的,可以用积分兑换课程。然后大家关注下蔚来汽车、理想汽车,他们的积分可以兑换平台周边的产品。
如果是电商平台,那就是话费、其他实物商品,也可以是大额优惠券。
3)积分抵扣
既然积分可以通过购物获得,那积分在购物时也可以进行抵扣消耗,这样对于用户接受积分的价值会更明显。
如果是电商平台,在选择积分商品的时候,有两种思路:
第一种是选择毛利率50%以上的商品,这样用户直接抵扣50%,平台可能还不会亏;
第二种是选择供货价极低的商品,比如一件代发的成本不超过10块钱。
但第二种思路选品很关键,比如纸巾、手机壳、数据线、小零食,总之是用户真正所需的。
4)积分抽奖
在平台内设置一个抽奖的专区,但用户必须拥有积分才可以进行抽奖。这样的设置,有以下三个好处:
强化积分的重要性
引导用户获取积分
加速积分的消耗
在设置抽奖用积分的时候,既然保证抽奖的商品有吸引力,又要保证用户有一定的中奖概率。而小编在做转盘抽奖的活动时,确保用户是100%中奖,这样哪怕消耗了积分用户也不会太心疼。
5)积分变现
这一点很直接,如果每天签到的积分可以兑换成人民币进行提现,将会极大提高用户参与平台玩法的积极性。但是一定要注意好法律风险。
从实际效果而言,可提现,是用户最喜欢的,也是最容易建立信任关系的。
6)积分交易
最后这一点是最具吸引力,把积分嵌入金融类的玩法,有涨跌,有波动,大大提高用户活性,大家可以多关注国交中心的知识板块了解。
文婷
华商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融资、并购上市、区块链(行业垂直研究)等
吴俊杰
哈工大(深圳)区块链发展研究院
数字经济研究员
王子越
华商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主要专业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投融资、数据合规法律业务
业绩 ▎华商张爱芹律师团队成功中标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光明科学城法治护航·与企同行”法律服务项目
业绩 ▎华商胜道律师团队成功中标深圳市龙华区文体局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业绩 ▎华商胜道律师团队成功中标共青团深圳市委立法调研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业绩 ▎华商高级合伙人谌秋林律师、龙岗分所许文浩律师获聘龙岗区2022年度兼职法律顾问
业绩 ▎华商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谌秋林律师受聘为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