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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快讯 ▎蓝海中心与最高院民四庭等五单位签署域外法查明平台合作框架协议


蓝海中心与最高院民四庭等五单位签署域外法查明平台合作框架协议

——最高院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今天正式上线启动


2019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启动仪式暨民四庭研究基地年度总结会议在重庆召开。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受邀出席。


在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中,对于需要适用外国法的案件,当事人无法提供外国法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需要尝试各种途径查明外国法。途径有限、周期长、适用情况复杂等,成为长期制约涉外审判的“瓶颈”问题。为破解上述困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期间,最高院民四庭与蓝海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签署域外法查明平台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统一的域外法查明平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聘请了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31位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提供域外法查明服务。依托国际商事法庭官方网站(http://cicc.court.gov.cn),正式上线启动最高院域外法查明平台。(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今天正式启动


 

蓝海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左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启动仪式


国际商事法庭

域外查明平台

该平台面向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跨境商贸投资或跨境争议需要查明域外法律的企业,需要了解域外法律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单位开放。在国际商事法庭网站设立一级栏目“域外法查明”。在此之下,分为“法律查明服务”和“法律查明资源库”两个二级栏目。“法律查明服务”包括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查明和专业机构查明。“法律查明资源库”中,首先建立了法律查明案例库,首批上线了50多份涉及域外法查明的裁判文书,方便社会各界参阅。下一步,该资源库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参与国法律数据库、法律查明研究报告、域外法律动态。



作为最高院港澳台和外国法查明基地代表,蓝海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对蓝海中心相关工作情况做了回顾:


 

2019年,对蓝海中心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一年,在原有域外法律查明的基础上,蓝海中心在智库研究、数据库建设、商事调解职能延伸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绩。自查明机制运行以来,广泛接受企业、律师、法院、政府部门等方面的委托,查明涉及的国家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英国、德国、荷兰、瑞士、瑞典、波兰、埃及、肯尼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沙特阿拉伯、帕劳、巴巴多斯、开曼群岛、蒙古、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缅甸、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等107个,查明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商事领域,如合同法、公司法、劳工、知识产权、土地、矿业、环保等,但也有个别涉及刑事法律。下一步,蓝海中心将不断完善第三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在法律查明、商事调解、法律文化交流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加大在法律科技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性。




CICC官网链接:http://cicc.court.gov.cn/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国际商事法庭网站)


查明

调解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身为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由深圳市司法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是集域外法律查明和国际商事调解于一体的跨境服务平台。

适用于争议发生前: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任何有关合同的成立、效力或终止问题,均应首先提交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按照该中心当时有效施行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且该调解规则视为并入本条款。

适用于争议发生后: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任何有关合同的成立、效力或终止问题,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按照该中心当时有效施行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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