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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共享单车变为“私享”,被判6个月罚3000元,为何这样判……

广州普法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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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共享单车,

现在已然成为许多人心中的痛,

这种痛不仅仅是因为乱摆放、

占用人行道、堵路、横冲乱窜等

难以管理的问题……


不知道广州的小伙伴们有没有发现,

现在出去想用个共享单车都很难,

最难的是——找到一辆能用的!



每次当你拿出手机准备扫码解锁时,

不是二维码被烧掉,

就是被人用锁锁住了,

有的二维码还被涂黑……

在你急着用车,

却找不到一辆可以用的时候,

真的很令人焦躁。



甚至有人私自占用共享单车,

来搞道德绑架。



不过,

最近广东省出现了首例判处实刑的

盗窃共享单车案。

每次看到共享单车总想将它

“私有化”的人可要注意了,

就算没有当场抓到现行,

也是会被警察蜀黍找上门的!


事件

回顾


近日,深圳市一市民企图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犯罪嫌疑人韦某将两辆共享单车带回自己上班的工厂,用工具锯断单车的锁企图据为己有,这一过程被人用手机拍下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共享单车官方人员看到了视频之后,根据视频的单车编号和GPS定位查到了最后的骑行记录及其具体位置,并向警方报案。龙岗爱联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韦某抓获。


经鉴定,两辆被盗共享自行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六个月有期徒刑,罚款三千元。


戳视频看更多▼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k0645bt5skv&width=500&height=375&auto=0


普法君提醒:

把共享单车变成私有单车是违法的!


这两辆摩拜单车的造价竟高达4760元?!


经鉴定,深圳市民韦某盗窃的两辆摩拜共享单车总价值在4760元左右。那为什么摩拜单车的造价会这么高呢?


摩拜团队在单车的工业设计和材质上花了很多心思。


1、原本自行车轮子的32根车夫条变成了五幅轮毂,参考了汽车轮的构造,以避免纤细的车夫条容易弯曲的情况;


2、链条驱动被轴承驱动替代,采用了轴传动和单摆臂的技术;


3、车轮则是防爆胎的设计,骑行一、两万公里的距离基本不会出现爆胎现象,只会产生磨损;


4、航空铝合金材质的车身,抗拉强度也达到普通自行车的2倍;


5、摩拜单车质量约为25公斤,是普通自行车的二倍。


因此,经过这样设计、生产出来的单车,外观漂亮了,但在重量和造价上都比普通自行车要高。


摩拜科技CEO王晓峰表示,目前摩拜单车的造价是299元押金的20倍左右,也就是6000元左右,但未来随着量产和技术优化成本会逐渐降低。


韦某被判6个月罚3000元,依据是?


按照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来看,数额达到1000-3000元,可被认定为盗窃罪,应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千元以上且在被盗窃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因为韦某初犯本罪,而且犯罪人对本次犯罪认错态度良好,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和三千元罚款。



尽管罪名比较轻,

但是韦某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因为一点点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

结果得不偿失。



相关链接

除了将共享自行车锁锯掉占为己有的行为违法,其实以下这些行为也触犯到了法律,大家在使用共享单车的时候也要注意了:


储物篮“花式带娃”


自从共享单车问世之后,各种奇葩骑车照片都能在网上看到,比如说这种——坐在车头篮筐上。这样的场景相信大家都见过……



共享单车车头篮筐核定载重是5千克,而一个小孩子的重量又哪里会止5千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骑行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载人时应该使用固定座椅,且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将孩子放入车篮显然违法!


故意毁坏共享单车


这个最常见的就是开头普法君所说的烧掉或涂黑二维码、刮烂座椅、锁车等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毁损二维码,拆卸锁具等故意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


如果破坏更加严重,则就会触犯《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了,而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该罪的起定点是5000元。


所以,如果行为人损坏的共享单车的总价值高于5000元,将会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还有一项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问题——


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在广州,共享单车一般会设置自己的专用停放点,在附近没有固定停放点的时候,理论上应当有序停放在不阻碍交通通行的地方。



但实际生活中,在人流聚集的公交换乘站、大型购物场所周边,共享单车往往是横七竖八、随意停放,有时更是阻碍了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



在此,普法君想说,

解决随意停放共享单车的问题,

需要我们每一个使用者自觉遵守规范,

文明用车。


你赞成对私占共享单车者

判处实刑的做法吗?


不妨在下方留言告诉普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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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丽萍

来源丨萤光IT、奥一网、 广东公共频道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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