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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老实本分的父亲在厂里上夜班时突然遭同事杀害4个月来全家至今仍沉浸在悲恸之中现场位于仓库外面,那里停放着一辆叉车,地上有一大摊鲜血父亲在厂里出事儿子赶到现场时已被抬上殡仪馆的车遇害男子叫何衡(化名),今年52岁,老家在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农村。儿子何先生介绍说,大约10年前,他在广东东莞打零工,父母将年幼的弟弟留守在河南老家由奶奶照顾,然后前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打工,每年春节才回家一次,2022年2月中旬,父亲入职当地浙江高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叉车。“早在2021年,我来到临海市找到了一份工作,我们全家在外租房居住,那里离父亲上班的地方约有12公里远。”何先生说,今年1月下旬,弟弟从老家来到临海市找工作,全家人终于聚在一起,生活尽管单调,但还算幸福。然而,不幸的事发生在今年7月26日下午6时左右。何先生回忆称,当晚8时27分,他下班后在家里正准备和弟弟煮饭吃,突然接到还在上班的母亲打来的电话,她焦急地说父亲在厂里出事了,叫他和弟弟赶快过去。此前,何先生的母亲接到父亲同事的电话称他被人杀害了,叫去一趟厂里。何先生说,当晚他和弟弟赶到父亲所在的工厂时被挡在第二道门外,里面称正在抢救,“我们询问抢救情况,对方不愿意说,后来我们报警,这才被允许来到案发现场。”他回忆说,现场位于仓库外面,早已拉起警戒线,那里停放着一辆叉车,地上有一大摊鲜血,民警正在展开调查,旁边还停有一辆殡仪馆的车,父亲已被抬到了车里。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兄弟俩顿时失声恸哭。后来,何先生了解到,父亲是被一名姓施的同事杀害的,当晚被送到附近殡仪馆暂存,至今没有火化。知情女同事透露事发经过何先生说,父亲单位的上班时间是白班,从上午7时到下午6时,夜班从下午6点到次日清晨7点,事发那段时间,他一直在上夜班。案发后,何衡的家人怀着悲痛的心情找他生前一些同事了解情况,其中一知情女同事讲述了事发经过。在何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中,该女同事介绍说,7月25日她上夜班,次日凌晨1时左右,她忙完手里的工作感到很疲倦,便准备关灯在办公室休息一下,这时进来一名年轻男子,对方说自己是隔壁车间的,在上夜班,很累,想睡一下。“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敲门声,叉车司机何衡在门外喊我,说要递开票的单子给我。”该女同事证实说,她打开门后接过单子,何衡提醒她不要睡了,“他一直在给我说话,没跟那名年轻男子说过一句话,然后他就继续开叉车去了。”她说,以前她没有见过何衡与该年轻男子说过话,他俩应该不认识。嫌犯上班时间睡觉罚款100元怀疑同事告密将其杀害然而,令该女同事没有料到的是,没过多久,负责夜班巡查的一名经理来到该仓库办公室门外,“他叫我把灯打开,说要巡查,我打开灯拉开门后,他说了我俩几句就走了。”“随后,那名年轻男子对我说,经理这么快就来了,可能是那名叉车司机告的密,我说别人为什么告你呢,他又不认识你,告你干嘛。”该女同事介绍称,那名年轻男子说,才过10分钟经理就来了,肯定是他告的状,“当时我没在意他说的话,他还说要去找那个叉车司机。”她还称,后来该年轻男子出去转了一圈,回来说没有找到,“我说你找人家干啥呀,万一不是人家告的密呢,而且他上班时间串岗睡觉本身就不对。又过了一会儿我去上厕所,回来后他对我说,他去经理那里问了,称有照片作证,自己被罚款100元。”7月26日下午,这名女同事和何衡一样是上夜班。她回忆说,当天下午6时左右上班时,那名年轻男子看到何衡开叉车来到仓库处,说要找他,何衡问有什么事,他说下来再说,何衡从叉车上下来后,对方质问他那张照片是不是他拍的,何衡予以否认,对方说:“你既然敢做,为何不敢承认。”(图源网络,图文无关)随即两人发生争执,该年轻男子趁何衡不备,突然持刀朝他捅去,何衡顿时倒在血泊中。何衡的同事见状,立即拨打120和110报警。后经120抢救无效,何衡不幸去世。8月1日,临海市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该局指派有关人员对被害人何衡的尸体进行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是遭锐器刺戳造成心脏破裂等多处损伤致大失血死亡。鉴定意见通知书何先生从办案人员处获知,杀害父亲的凶手姓施,30岁左右,云南人。检方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死者家人希望早日依法判决11月20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死者何衡家人的一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知书”称,施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台州市检察院已向该法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规定,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台州市临海市检察院给何衡73岁的母亲出具的一份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介绍称,当天事发时,嫌疑人施某怀疑何衡向经理举报他上班睡觉导致其被经理罚钱,将刀具放在其左边裤子口袋内,到浙江高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机布仓库厂房找到何衡讨公道,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打斗,打斗中施某使用刀具连续捅刺何衡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对方当场死亡,案发后施某方至今未赔偿被害人家属任何费用,该检察院决定给予何衡母亲5000元救助金。相关知情人士称,台州市检察院指控施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当时值班经理巡查时发现施某上班时睡觉,便拍了照片,结果他误以为是何衡告的密,将他杀害泄愤,该值班经理也未承认是何衡告的密。何先生说,出事后不久,他和母亲无心上班,辞职在家为父亲的事奔波,目前全家人挤在出租屋里整日以泪洗面,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人没了,我们希望法院能早日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律师解读一、故意杀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四、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五、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哪些权利?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六、附带民事诉讼可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七、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如何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八、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要收取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九、附带民事诉讼可否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并告知如果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冲动是魔鬼在发生纠纷时应冷静处理千万别因一时的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黔微普法、深圳普法、华商报、南国今报、贵州添分律师事务所邓永莉等*温馨提示: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们将会妥善处理。投稿邮箱:ycpf_sf@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