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公开道歉!律师:若被认定地域歧视需担责
12月9日
歌手杨丞琳在郑州演唱会上
开玩笑称“河南人爱骗人”
引发热议
12月10日
杨丞琳发文致歉
12月9日晚,杨丞琳在郑州开演唱会,有歌迷在下面接吻被人起哄。杨丞琳说:“在哪里啊?我要看看是谁在亲亲。”
接着和歌迷开了几句玩笑:“河南人不可以这样子啦,你们已经有些名声,你们知道吧,爱骗人的事情,不要骗我。郑州人真的好调皮哦。”
12月10日,杨丞琳为演唱会不当言语致歉,杨丞琳写道:“我要为郑州演唱会上那个冒犯并没有礼貌的玩笑道歉,对不起。的确是我的不对,我非常愿意也应当接受大家及时的指正和批评。再次跟因为我而受到困扰的人郑重道歉。”
不少网友表示
其作为公众人物
这样的言语不太恰当
也有网友觉得
杨丞琳应该不是有意的
还贴出她之前
给郑州水灾捐款百万的截图
律师说法
杨丞琳在公开场合
发表涉及河南人的不当言论,
是否违规?
12月11日,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认为:“杨丞琳在演唱会期间发表的言论,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按规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图片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实际上,因艺人发表不当言论、演艺机构被处罚的情况有例可循。根据大连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2022年11月公布的《对辽宁麦西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营业性演出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禁止情形的行政处罚》:辽宁麦西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19时30分在博纳影城(中央大道店)举办了一场脱口秀演出,该场演出扣除成本后收入2549.3元。演出中表演者李波的表演含有调侃上海疫情、辱骂上海人、调侃未成年人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辽宁麦西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549.3元,并处罚款50000元(违法所得不足6000元的,处5万元罚款)。
山东瑞文律师事务所的徐江涛律师称,杨丞琳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这种言论有可能涉嫌地域歧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国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她被认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了,有可能被文化主管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综合自上游新闻、中国新闻社、广州日报、杨丞琳个人微博(*声明: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或专家解析等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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