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全款买的房,离婚时却被要求分走一半房产,结果……
《铿锵法庭》栏目是广州普法全新推出的原创IP系列产品,栏目基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和话题,以模拟法庭为场景进行深度再创作,拍摄创意普法短剧。短剧以原、被告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将案件人物具象化、案件内容故事化、案件情节悬念化、案件争议焦点化,让法理在“辩论式”普法中越辩越明,借此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更贴地气地传递法治正能量。
第三十一期|婚前买房,婚后加名
离婚分房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丈夫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
结婚时将妻子的名字
加在了该套房的房本上
但因婚前双方缺乏深入了解
婚后经常发生争吵
后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
并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
丈夫则认为
房子是自己婚前全款购买
属于婚前财产
拒绝将房产平均分割
对此
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点击视频回看普法剧场
法律争议焦点:
婚前丈夫全款买的房
婚后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
是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以下内容均为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并非真实庭审情况,请勿对号入座)
👉审判长“一锤定音”: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案涉房屋由原告分得20%份额,被告分得80%份额。”
本案中,被告同意将案涉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为原告加名,视为被告对自己婚前财产的处分行为。案涉房屋产权目前由原告被告共同共有,被告对自己婚前财产处分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考虑到该房屋购房款来源于被告,且登记为共同共有,不视为男方将房屋产权一半份额赠与给原告的明确意思表示,故在双方所有权份额上,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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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参考来源: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案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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