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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针灸按摩,2天后不治身亡!法院这样判…...保健理疗要懂这些

点这里👉 广州普法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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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一家街坊们常去针灸的药店,店主却没有医师资质,主业是卖各类药品,店主偶尔也帮特别熟的朋友做做针灸和按摩。直到一名老人在该店针灸按摩后死亡,家属状告其非法行医。而店主认为,老人患有旧疾,因此老人的死亡与自己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店主是否应为老人的死亡担责?近日,广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



被控非法行医:

执业药师为老人针灸按摩3次


法院经审理查明,庞某文自2001年于医药职业中专毕业后,一直从事医药行业,先后取得药师、执业药师等资质,但并未取得医师资质。2010年起,庞某文和妻子一同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营一家药店,经营范围为药品(包括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零售。


2017年6月10日至14日间,吴某因脖子疼痛,去到庞某文的药店要求治疗,庞某文先后3次为吴某进行针灸及推拿按摩,6月16日,吴某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某符合因颈椎及颈髓损伤致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另查明,被害人吴某生前因颈椎问题曾去医院治疗,诊断为颈椎骨质密度减低,部分椎体异常。


在庞某文的药店旁边摆地摊卖衣服的范某说,自己曾找庞某文针灸过,庞某文只给熟客针灸,并不对外开放。2017年6月12日18时许,范某看到吴某在药店门口转悠了三四十分钟,范某认为吴某精神不太好,劝庞某文不要给吴某扎针,最终庞某文还是对吴某进行了治疗。


还有证人向法庭证实,吴某生前身体一直不太好。“我家住在庞某文的隔壁,吴某住在我们对面,我几乎每天都见到吴某。”证人孙某说,吴某平时一个人住,儿子和儿媳很少回来,一般是交房租的时候或过节的时候才来看一下。吴某身体不好,每天都咳嗽,有时还会对着天说话,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案发后,庞某文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吴某的家属17.6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面对家属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的指控,庞某文认为,吴某就诊前有病史,因此吴某的死亡与自己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审改判三年:

被告的治疗并非致死唯一原因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诊疗活动,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庞某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庞某文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庞某文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


庞某文对吴某采取了针灸和按摩两种诊疗手段,鉴定意见证实吴某符合颈椎及颈髓损伤致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吴某的死因与庞某文的诊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


庞某文擅自对年老的吴某实施了针灸、推拿等诊疗行为,未考虑老年人骨质密度降低等因素,是导致吴某死亡的原因之一;


但吴某此前去医院检查发现颈椎已有病变,骨质密度降低,容易受到损伤,多名证人亦证实吴某生前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均欠佳,故吴某的个人身体状态亦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另外,吴某平日独居,其在第一次就诊五天后死亡,吴某家属疏于照料,未及时送正规医院治疗也是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广州中院认为,吴某的死亡系多种原因导致,庞某文的治疗并非致死的唯一原因。不过,庞某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合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的定罪部分,撤销原判的量刑部分,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上诉人庞某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正常传统疗法不会造成伤亡

被告对死亡的后果无法预见


主审法官杨毅表示,本案中,庞某文出于治疗被害人肩颈疼痛疾病的目的,在对被害人的症状进行基本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实施按摩和针灸的行为,都可以解释为诊疗活动。按摩是在体表进行非侵入式的治疗,针灸是侵入式的治疗,这两种方式都是传统中医的治疗手段,较手术、注射、口服药物等治疗方法风险程度较低,一般不会产生致人伤亡的后果,但仍需要取得相应资质方可实施。庞某文只有药师资质,并未取得医师资质,其对被害人实施按摩和针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


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系多种原因导致,在现有证据下,可以认定庞某文的诊疗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无法证明庞某文的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因此,不能认定庞某文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罪第三档量刑幅度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可以认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结合庞某文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害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此外,就诊人因脖子疼痛前来就诊,庞某文不知道就诊人曾被诊断为颈椎骨病变,也无法预见或无法准确预见其骨质疏松的事实,而对其采取的针灸和按摩等传统中医疗法,庞某文对因此导致就诊人死亡的后果无法预见,故在本案中,被害人的身体状况应当认定为导致死亡的原因之一,属于非法行医罪的从宽处罚情节。



警惕:

保健理疗虽好,也不可随便做


身体有些腰酸背痛,

很多人都喜欢去做按摩针灸之类的保健。

但是,保健虽不是吃药,

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的,

乱来的话,风险很高!


2016年9月,广西南宁男子马某因脚痛到某养生中心做刮痧、按摩、放血等保健理疗,该养生中心对马某使用热敷床垫理疗,马先生出现身体不适,有抽搐、呼吸困难等现象,但该养生中心仍将理疗做完。当日凌晨马某死亡。司法鉴定认为,符合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合并颅内出血致死,热损伤在死亡中构成辅助因素。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法院认定,马某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引起,应由其自负一定责任。

今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27岁男子小张在一家浴室做了按摩。技师帮小张从左到右扳了一下脖子,“有轻微的响”。小张从浴室离开后,没多久就感到头晕、难受,继而无法行走。小张当晚被紧急送往医院,次日因抢救无效宣告身亡。



几大常见理疗方式

禁忌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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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按摩


“三高”人群不宜按摩颈部

很多老年人,由于高血压、高血脂等血管病变,颈部的这条血管存在动脉粥样硬化或钙化。如果按摩颈部时手法太重,容易造成硬化斑块脱落,随血液进入颅内,堵塞颅内血管,引发脑卒中。


有颈椎病要谨慎颈部按摩

在颈椎病急性发作期进行颈部按摩或推拿、牵引,会使神经根部炎症、水肿加重,疼痛加剧,病情恶化。因此如果感觉颈椎不适,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先行按摩,应及早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断,再确定治疗方案。适于推拿、按摩治疗的,也应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


患骨质疏松不宜按摩颈部

老年人大多有一定程度的骨质疏松,骨质变脆,如果按摩力道太大,容易发生意外。因此老年人应谨慎按摩,并且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拔火罐


拔火罐虽然有一定物理治疗的作用,但有不少人其实并不适合拔火罐。


首先,有心脏病、皮肤病、血液病、结核病、各种传染病的人,以及体质特别虚弱的老年人最好慎用此法。血压低的人也不能拔火罐,以免加重原来的疾病。


另外,糖尿病患者尽量不要刺血拔罐,否则皮肤不容易愈合,容易并发其他炎症。更重要的是,拔火罐时千万不能对着空调或风扇风口,以防风邪入侵。


孕妇、月经期女性也不应轻易拔火罐,以免加重症状,甚至拔火罐可能引发孕妇先兆性流产。


刮痧


心脏病、高血压一类的病人,以及气虚或血虚等虚症体质的人不适合刮痧,普通人如果觉得疲劳、乏力,最好也不要刮痧。


放血疗法


放血属于侵入性疗法,是要严格管控的,必须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才能操作。2015年1月,河南一名11岁男孩喉部肿痛,“医生”采用放血疗法后不慎割破喉咙,孩子当场身亡。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仍然是,

身体不舒服,

要到正规专业的医疗机构诊治,

切莫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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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黎卓明

来源丨综合自广州日报、新闻晨报、南国早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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