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模被妈妈踢踹!网友大怒:你拿孩子赚钱的样子,真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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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一段视频爆料,引发了网友愤怒,并随即上了热搜。视频中,杭州一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媒体报道称,踢拍照童模的人是她妈妈 。随后,该女性道歉并表示“绝无虐童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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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视频↓
视频中,
一男一女两个大人
正在给一个小女孩拍摄,
不知何故,
正在拍摄的女子突然放下手机
一个健步向前,
一脚狠踹在小女孩的屁股上,
小女孩一时没站稳,
向前趔趄了好几步。
据网友爆料,踢孩子的女性疑为小女孩的妈妈。
网友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了
如此可爱的女儿,怎么舍得用脚踢?!
拿来当摇钱树和出气筒,这是家暴,是虐童!
事后,经媒体核实,
视频中打人女子确实是
小女孩“妞妞”的妈妈,
据童模合作商家表示
“妞妞”模特与多家店铺合作,
接单量大。
某电商平台商家表示
他们曾提醒过妞妞妈妈,
妞妞接的单子太多了,
孩子吃不消,
有点脾气是正常的,
让她跟孩子说话时注意点,
但她没有听进去
事发后,
杭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王楠称,
该踢踹行为有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而是不是童工问题
则需要看它的性质。
而合作方“兜兜家”则发声表示
决定和妞妞妈解除合作关系,
并希望妞妞妈以后
可以好好对待孩子。
4月10日凌晨4时,自称为“妞妞妈妈”的网友开通微博,发出道歉信。
另据媒体报道,妞妞妈妈回应称,平时很少打孩子,“当时因为天快黑了,妞妞会往马路上跑,我也是一时焦急。我怎么可能无缘无故上去踢她一脚。”
事发后不少网友质疑童模的工作强度影响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妞妞妈妈表示,孩子刚满三岁,要到今年9月1日才上幼儿园。“我老公有工作,我们一家人不是靠妞妞一个人来养活。”
↓详细视频↓
此事发生后,评论区有不少网友爆料称,其实像这样每天强压下工作,还被家长“虐”的童模远不止妞妞一人。
不仅动脚,还扇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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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的情况下依旧进行拍摄,
不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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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工作进行到凌晨五六点,
白天接着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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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正如同截图中所述的那样,对于不少童模家庭而言,孩子需要父母全天候的照顾,而孩子们就成了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
相反的,工作环境并不像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超长的工作时间之外,童模们还要克服许多难题。
在童装正式开始销售之前,服装早就生产完了,因而都需要反季节拍摄。
在夏天,孩子们在烈日之下穿着冬装挥汗如雨,而在冬天,却只能穿着夏装在寒冷的室外进行拍摄。
一般有经验的童模一小时要拍16套服装,平均每套还不到4分钟。
童模有多赚钱?钱江晚报之前报道过,杭州一位5岁的小童模拍一张照片就能卖出12万件衣服,是名副其实的“带货女王”。女孩平均每天拍摄6-7个小时,拍一件衣服的价格是80元,一个月下来,收入高达3万多。
许多家长因此放弃了孩子的学习,一日不停地让孩子投入拍摄。
更让人错愕的是,对于童模而言,身材保持十分重要,一旦生长发育过快,就可能失去不少拍摄的机会。
因此,为了保持身材和抑制发育,很多小孩都会刻意少吃和晚睡。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之心人皆有之。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童模,在正式工作之前,势必要进行一些筛选和专业培训,有些甚至需要付出大量的费用。
而就在这一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下,却暗藏很多危险。
2018年1月16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公布了5起涉儿童色情信息典型案件,其中就有相关的案件披露:
2017年8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查处“西边的风”网站传播销售涉未成年人不雅图片视频案,抓获吴某升等涉案人4名。
吴某升以上海启蒙模特总公司名义招募模特拍摄照片及视频,伙同王某才、曹某丽、尹某某以拍摄儿童教育片为由,先后蒙骗一百余名未成年人拍摄不雅视频,上传至开设的“西边的风”网站,以会员的形式销售,从中牟利50余万元。
而下图,是某童星培训贴吧里的一个帖子,内容是招聘童星的“测试题”,每一条要求,都在利用孩子的无知。
此外,有些所谓的“童模中介公司”会以检查身体为由,提出拍裸照的要求。
养娃不需要上岗证,但教育孩子更需要注意方式是否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普法君在此提醒家长和商家们一点,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拍广告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据统计,目前已有100多家淘宝童装店主自发联名,呼吁规范童模拍摄行业,推动童模保护。这些店主呼吁:商家与品牌联合起来,严格规范童模拍摄,严禁一切粗暴对待儿童的行为,拒绝使用一切在拍摄过程中存在损害儿童权益行为的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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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18:20,@淘宝 发布微博:
律师说法
童模行业虽然表面上看着不错
但其中包含了不少的法律问题
聘用童模进行拍照是否合法?
成为童模的道路上
又包含着哪些法律风险?
1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华表示,首先,临时聘用童模拍照是合法的。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指短期的合作,即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和童模的父母(法定代理人)签订临时的合作协议。
对于儿童模特而言,因为年龄、居住、经验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太多,一般没有必要和哪家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童模和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合作一般采取临时的合作形式,也就是如果有工作才找童模,双方在工作上合作一次,拍摄结束后大家就各不拖欠。
不过,如果长期聘用童模作为一种职业,那在法律上就一定有障碍。《未成年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劳动法规定,童工(16周岁以下)是绝对禁止的,包括童模。
让孩子从事童模演出,律师认为这是有前提的。在确保孩子自身学习以及发展的前提下,去参加临时的童模展出,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是,如果放弃学习,完全将自己的孩子当成“摇钱树”,牺牲其健康来赚取金钱,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2
【童模不能成为赚钱工具 鲁冰律师建议立法禁止幼龄儿童从事不当商业性质表演、广告拍摄】
“适度参与演艺活动,锻炼培养孩子,无可厚非。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童模存在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强度大等问题,特别是还有些商家要求童模浓妆艳抹,模仿成人摆出一些不恰当的姿势以吸引眼球。但是即便是亲生女儿,也不能随意殴打。让自己低幼的孩子承担繁重商业拍摄任务,还对其施加暴力,其行为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冰认为,受家庭暴力就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影响,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开始默认、允许了暴力的存在,导致家暴一直持续乃至不断加重。家庭成员遭遇暴力,特别是未成年人,因本身处于弱势,从家庭暴力开始冒头时,其他家庭成员就应明确制止。
另外,商家和家长不能为了利益而过度消费孩子,更不能把儿童当作赚钱的工具,以防过早侵蚀孩子的天真稚嫩。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儿童出演商业广告的行为没有明文禁止。鲁冰建议,国家应立法禁止幼龄儿童从事不当商业性质表演、广告拍摄等行为,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一个健康、自由的成长环境。
而普法君想说的是
希望家长能善待自己的孩子
给他们创造快乐地童年
而不是一味的追求利益!
要知道孩子不是摇钱树,
听话时给颗糖,
不听话就打骂
养育与教育,孰先孰后?
最后,普法君分享一则
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
聊孩子教育的视频
值得所有家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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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个行业能规范起来,
还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童年
你对此事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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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青年报、律师来了、新闻晨报、钱江晚报、半岛都市报、新浪育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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