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子弑母案嫌犯背后:30多张身份证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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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被警方抓获,令这起尘封三年的案件再度引起广泛关注。(点击回顾:北大学子弑母案嫌疑人被抓:网购30多张身份证藏身国内!他的家庭出了什么问题?)
▲犯罪嫌疑人吴谢宇的照片
据澎湃新闻4月28日的报道,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后已经移送至福州,目前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福建善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建华律师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陈建华律师表示,根据该条规定,吴谢宇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委托辩护律师,也可以通过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代为转达请律师的要求。同时,监护人、近家属也有权利代其委托律师。
陈建华介绍,从目前披露的案情分析,吴谢宇可能被判处无期及以上刑罚,所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也是保护人权的充分体现。”陈建华说。
另外,网友也关注到,吴谢宇之所以能潜逃三年之久,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为其潜逃提供了“假面具”。
据媒体调查发现,互联网上有很多公开出售他人身份证的卖家。
有卖家称,一张身份证500元,支持当场验货后付款,全部证件均为白户,有效期不低于5年。其提供的选图链接中包括数百张身份证照片,分为“90男”、“90女”等类别。另一卖家也称,一张身份证500元,真实有效。
2013年就有媒体报道,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报道还提醒,由于我国现行二代身份证缺乏必要的密码等基本防伪功能,“若不法分子掌握与自己外貌相近的他人真实身份证,则可‘分身两人’,加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难度”——嫌疑人吴谢宇借助数十张身份证逃亡三年多,或许为此提供了活生生的注脚。
《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购买、出售居民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11月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更是明确了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犯罪。2016年,宁波一男子就因非法购买身份证被判刑两个月。
此次“典型”案例曝光,再次警醒各方,不能低估身份证买卖“黑市”的严重性。相关治理应该系统化、长效化。
丢了身份证,易当背锅侠
据半月谈报道,今年1月份,袁先生在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发现,他的个税App比别人多出了一个“办税权限”,并莫名其妙地成了“郑州索西亚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此外,通过“天眼查”,袁先生发现自己还是一家企业的股东、两家企业的监事。“深圳这家公司我被注册成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我占比50%。”
显然,袁先生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非法用于工商登记。袁先生说,他曾两次遗失过身份证。然而,身份证遗失后,他也第一时间去公安部门办理了挂失手续,并按规定登报发表声明。
发现自己“被法人”的第二天,袁先生就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被告知“这事你得找市场监管部门”。由于这些公司都在外地,袁先生只得给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打电话,而他们的电话要么没人接听,要么又让袁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起诉。无奈之下,袁先生甚至还拨打过各地的市长热线。
袁先生说,要撤销登记,要么是向工商登记机关举报,但需要证明身份;要么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起诉工商登记机关或当事公司。
“不管哪种方式,都必须证明‘我不是我’,而验一个笔迹就要花掉大概2500块钱,律师费也得自己掏,这样下来,处理掉一个公司的费用就得一两万元,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是‘惨胜’。”
”袁先生的遭遇绝非个案。百度贴吧的“个人所得税吧”中,“莫名其妙被法人”这一话题下,竟有超过7000条跟帖,里面讲述了各种“被法人”的奇葩经历。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凡表示,“被法人”不仅会让当事人成为企业欠税、负债、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等各种风险的“替罪羊”,也导致大量从事违法行为的公司存在,给国家和社会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很多人以为,身份证丢失了,到公安机关挂失后,就能和银行卡挂失一样“失效”。然而,专家表示,丢失的身份证也是真身份证,即使已经到公安机关挂失了,仍然能够被人使用。
江西警察学院教授涂敏解释,二代身份证的智能芯片是被动的,只能近距离感应识别,因而没法像手机卡一样远距离通讯及改写,也不能像银行卡一样设置密码,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让其“失效”。
“身份证的电子信息只要能被识别,就能正常使用,因而不能注销只能补办。登报声明也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免责声明,也就是说,只是可以免除因为他人冒用该证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涂敏说。
因为没法“失效”,许多遗失或被盗的身份证成了不法分子进行非法活动的“马甲”。这些遗失或被盗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收集起来,在网络黑市进行交易,甚至形成一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身份证是唯一性的,但身份证使用是开放的,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去落实身份证核查责任。
如何堵住“被法人”漏洞?
龚凡律师表示,商事登记撤销的流程复杂,异地维权成本高,让这些“被法人”群体苦不堪言,简化商事登记撤销流程已经变成了“被法人”群体的共同呼声。此外,这些披着“马甲”的公司往往从事一些非法商业活动,违法成本低,危害却不小。
涂敏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人证合一核验技术也已经成熟。缺的只是各部门间数据和技术的共享,应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使企业工商登记部门可以实时查询身份证挂失情况。
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还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和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工作,表示“要重点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协同各相关部门在9月1日前完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建设。”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将进一步责成地方公安机关就遗失身份证效力问题尽快核实,并督促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更正信息。下一步,公安部考虑会同主要用证部门联合发文,落实身份证核查责任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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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京报、半月谈、观察者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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