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仍令人记忆犹新。
去年12月4日,上海浦东又发生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乘客梁某某强行拽拉方向盘,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与路边车辆相撞。
事发时车辆内监控录像。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月12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与司机争吵,
两次开门她都没下车
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梁某某乘坐783路公交车,当行驶至张杨路居家桥路站点时,因错过下车时机,梁某某要求公交车驾驶员王师傅停车开门,双方发生争吵。之后,王师傅两次打开车门,但梁某某因与司机争吵,都没有下车。
在司机再次关闭车门并启动车辆后,女乘客从车厢中部快速走到司机身旁,与司机发生言语争执,同时强行拉拽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到过路车辆,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中无人受伤。
来源:新民晚报
检察机关认为,梁某某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拉拽正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方向盘,致使车辆失控,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刑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
之后,她落户上海资格也因此被取消。
庭审现场
两段录像还原当时真实情况
12日上午9时30分,在浦东新区法院第一法庭,梁某某盘发、身着黑白条纹T恤走上法庭。今年53岁的她,小学文化,此前为家政员。
上海抢夺方向盘并引发事故女子获刑3年半。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对于自己抢方向盘的行为,梁某某表示,起因是因为司机先用上海话骂她。“当时我太气愤了,我从小到大没被人骂过。”而对于司机几次开门她都不下车的原因,她解释道:“门开得太小,下不去。”
梁某是否主动拉拽方向盘是本案的关键情节。对于公诉人的询问,梁某某表示,当时她太生气了,按住方向盘,不知道怎么回事,方向盘就移位了。
当公诉人追问她是否主动拉过方向盘,她语焉不详:“可能拉过了。刚开始是主动拉的,但后来是不小心碰过去的。我记不清了,以监控录像为准吧。”
在法庭现场,播放了两段事发现场的视频录像。一段是在后车门位置拍摄的,录像显示,在十几秒的时间里,司机曾3次打开车门,梁某某第一次晚下了车,但后两次站在车门口都没有下车,和司机发生言语冲突。
在第二段录像中显示的是司机驾驶位置的情况,梁某某冲到司机旁,骂骂咧咧的同时,用手用力拉拽方向盘,情绪非常激动。
当日庭审现场。来源: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判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称很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正在行驶中公共汽车的方向盘,严重干扰公共汽车驾驶人员的正常驾驶行为,致使行驶中的公共汽车失控并发生交通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在最后陈述阶段,梁某某泣不成声,表示“自己文化程度有限,不懂法,造成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很后悔。希望法庭给我一个依法从轻的机会,让我早些回归社会、家庭。”
在休庭后,法院当庭宣判此案,认为驾驶员行为虽有不当之处,但对本案没有实质性影响。梁某某坦白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首。考虑到其为初犯,家人已赔偿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梁某某在实际载客12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缓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方面表示,梁某某是四川来沪人员,已经在上海打拼多年,本来她几个月后即将获得上海的落户资格。然而,由于这次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冲动之举,梁某某已经触犯了刑法,她的落户资格已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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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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