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速自查!几百万只假口罩销往全国!进价仅6分钱
点击关注我们
疫情紧急,口罩成为稀缺品,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
近日,有商贩将6分钱一只购进的假冒伪劣口罩,层层分销,最终以3元一只的价格售出;还有商贩在半天时间内,将106万只假冒伪劣口罩就销售一空,获利45万元。
这些假冒伪劣口罩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只有薄薄的一层,质量较差。此时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佩戴伪劣口罩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上述假冒口罩均有同一个名字——“飘安”。目前假冒的“飘安”口罩已在全国多地出现。
图片来源:河南民生频道视频截图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2月2日,湖北麻城警方经过连续14小时奋战,成功斩断了一条销售伪劣口罩的链条,抓获两名黑心销售商,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1月23日,叶某(女,29岁,麻城市人)联系了河南籍医药经销上家,联系购买伪劣口罩,并和刘某(男,31岁,麻城市人)商定,合资购买,销售获利平分。
两人共同出资30万元,购买了59万只伪劣的“飘安”牌、“卫材”牌口罩,5500只伪劣3M口罩。据两人交代,伪劣口罩的销售十分紧俏,利润惊人,不到一个星期,59.5万只伪劣口罩就销售一空,两人共获利近20万元。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这种伪劣口罩很薄,有很多孔隙,用手一扯就容易撕裂,很难起到防控作用,增加了被疫情感染的风险。
伪劣的“飘安”牌口罩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名称是“一次性使用口罩”,执行规格为20只/袋,生产日期竟标注为“2020年2月2日”。而正规的“飘安”牌口罩的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初包装数量都是10只/袋。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因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已被麻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售出的伪劣口罩正在追查中。
统计发现,截止到目前,山东青岛、济宁、日照、临沂,四川达州、宜宾、自贡、南充,辽宁本溪,安徽黄山、肥东、固镇,甘肃临夏,福建莆田,江苏扬州,河南漯河、南阳,湖北赤壁,湖南长沙、益阳,上海黄浦等多个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都介入查处了假冒“河南飘安”的伪劣口罩。
微博上,不少网友表示已中招。
1月29日,浙江台州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库存及召回的20.12万只假飘安口罩,予以查扣。
2月3日凌晨,宁夏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查获假冒伪劣“飘安”一次性口罩53300只。
2月4日,安徽合肥市市监局通报了七起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其中四起涉及假冒“飘安”口罩。其中肥东县检查发现假冒“飘安”口罩6800只,除现场查获的5只外,其余均已全部售出;长丰县检查发现1500袋假冒“飘安”口罩;合肥市市监局检查发现5324袋(20只/袋)。
2月3日上午,安徽黄山市市监局局在一药店查获假冒“河南飘安集团”生产的一次性口罩。该药房购进该批口罩共2000只,被查时只剩下37只还是消费者退货的。
此前1月25日,黄山市市监局就检查发现了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飘安”口罩,两个批次口罩分别标注生产日期竟然是2020年2月2日和2020年2月6日。
此外,安徽太湖县、宣城市、固镇县均发现有假冒“飘安”口罩。
1月31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东港区某诊所销售的假冒“飘安”口罩9080只。报道称,涉事假冒口罩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可谓“薄如蝉翼,清澈透明”。
2月2日,山东临沂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召回公告,现强制召回标识为飘安集团生产的所有口罩。
2月4日,湖南长沙警方通报了两起近日破获的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案件,涉及已销售的假冒伪劣“飘安”口罩近200万只。
2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根据举报发现,在长沙市岳麓区阳光100小区住户刘某凡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飘安牌医用口罩。
食药环支队、岳麓分局迅速抓获刘某凡,并顺藤摸瓜起获了整个销售链条。
2月2日凌晨,民警前往邵东市金盾鑫苑小区抓获上线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将85万只假冒伪劣飘安牌医用口罩以0.06元/只的价格销售给高桥大市场新政百货的经营者匡某,匡某以0.12-0.25元/只的价格销售给崔某奎和刘某,崔某奎又以1元/只的价格销售给刘某凡,刘某凡再以3元/只的价格通过微信进行销售。警方介绍,这些假冒伪劣口罩只有极为轻薄的两层疑似纸浆层,没有防护层,无法起到有效防护的作用。
图片来源:长沙警方
长沙警方查获的另一起案例涉及的假冒口罩数量更加惊人。
经查,1月23日,长沙市高桥医药流通园康美源保健品店店主张某光为牟取暴利,在明知是假货的情况下,以0.3元/只的价格,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伪劣的飘安牌医用口罩106万只。
1月24日,短短半天时间,这106万只口罩就被张某光转手以0.75-1元的价格迅速销售到了长沙、娄底、岳阳、衡阳等地的多个下线客户,销售金额达到78万余元,非法获利45万余元。这些口罩又被放在一些诊所、药店、小超市以及个人微信平台进行销售。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1月28日以来,河南飘安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已4次发出郑重声明,称市场上假冒伪劣口罩并非其生产。
飘安公司位于河南省长垣县,这里是国内三大卫材基地之一。这家公司拥有生产多款医用口罩的资质。
2月2日,针对近期市面上的假冒伪劣产品信息频频出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
其所生产的产品以蓝色为主,少量白色,没有生产过粉色的,假冒的口罩是粉色的;
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假冒的口罩是“一次性使用口罩”;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初包装数量都是10只,假冒的口罩是20只装;
飘安集团的口罩都有“PIAOAN”字样,假冒的产品没有相关标志。
在声明中,飘安公司表示,公司紧跟省级领导会议精神安排,公司防护产品主要保武汉、保湖北、保河南等医疗机构的顺序供应,并未销售给安徽黄山市等药房药店防护用品。
普法课堂
疫情防控期间,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
喷药器等防护产品、物资,
或者生产、销售
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其在国内上市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者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者应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因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如销售“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口罩,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第二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第三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中国政府网和国家药监局网站联合推出
【医用口罩服务专区】
👇
在这个小程序上面,
你只要输入医用口罩外包装上的
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号,
即可查看生产厂家、批准日期等信息,
还可投诉高价销售口罩行为,
是不是很实用?
点个“在看”分享给更多人吧
◇扩散!疫情当前,如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疫情影响下,工资、社保、房贷、信用卡、房租有了新政策!◇扩散!全体市民、来穗人员微信登记14天内离返穗情况◇【提醒】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20个安全出行的建议一定要看◇市法宣办:遵守法律义务 履行法律责任 增强法律意识◇第四版诊疗方案公布: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接触传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人民日报客户端、安徽网、长沙晚报、检察日报、中国政府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