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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下水管被异物堵塞致多处浸水!业主把楼上的所有住户都告了……

想被你关注的👉 广州普法 2024-02-26

















《铿锵法庭》栏目是广州普法全新推出的原创IP系列产品,栏目基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和话题,以模拟法庭为场景进行深度再创作,拍摄创意普法短剧。短剧以原、被告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将案件人物具象化、案件内容故事化、案件情节悬念化、案件争议焦点化,让法理在“辩论式”普法中越辩越明,借此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更贴地气地传递法治正能量。


在上期《铿锵法庭》文末投票中

下水管堵塞 新房浸水赔偿案》

这一案例的得票数最高



本期的《铿锵法庭》

普法君就给大家聊一聊



第二十四期|下水管堵塞

新房浸水赔偿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房子新买不到两年

却因公共下水管道堵塞

导致家中多处被水浸泡

业主一怒之下

将住在自己楼上的全部住户

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



👆点击视频回看普法剧场


法律争议焦点:

公共下水管道堵塞致房屋泡水

谁应对此担责


以下内容均为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并非真实庭审情况,请勿对号入座












👉审判长“一锤定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未入住的业主不应分担原告的损失外,其余已入住的业主需平均承担原告的损失。

本院认为,虽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楼上住户存在故意堵塞管道的行为,但不排除是由于楼上住户在共同使用管道的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所造成,虽非各责任人的故意行为所致,但管道堵塞与共同使用该管道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业主的不当行为有因果关系。


因引起排水管道堵塞的原因无法查清,不能认定堵塞是由哪一方的过错所致,故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共同使用该管道的已入住业主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入住的业主则无需承担责任。





🔎

普法知多D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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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参考来源:山东高法、人民法院报等(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案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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