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招400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为市属一类国有独资企业。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运营分公司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400名,具体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轨道交通事业;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犯罪正被调查处理或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性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3)患有精神性疾病、恶性肿瘤或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的;
(4)品行恶劣,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5)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未如实告知个人相关信息的;
(6)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5.符合下列条件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1)担任县级(含)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获得地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3)获得公司级(含)以上技能比武竞赛较好名次的;
(4)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认定的,或者在省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五名、团体前三名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招满即止。
2. 报名通道:请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数字“350”获取报名地址
报名联系人:周先生、邵女士;联系电话:0513-69900272;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1,南通市政务中心北楼1102室。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认证的备案表电子稿)、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证明(任免文件或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须整合为一份文档并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测试的时间、地点。
(三)测试:测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用笔试、面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根据岗位需要,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录用:对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须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证书、离职(或退工停保)证明等材料原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或者手续材料不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13-699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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