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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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学技术创新,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氛围,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11号)精神,现我局开展2022年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登录佛山扶持通( 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要求请参阅《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资助方式为后补助。一档每个项目资助10 万元,二档每个项目资助8 万元,三档每个项目资助6 万元。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25日下午17时。
(二)请各镇(街道)经发办于7月28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于8月1日前通过OA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所属镇(街道)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各申报单位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报。
(三)请确保上传的附件页面清晰。
五、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科技金融科 何伟东 82340445,朱惠梅82340928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俊豪 85399720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涂欣 83311216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润钊 82501091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何思亮 82000202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6月28日
Q
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报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11 号)
三、受理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禅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或者第一完成单位为禅城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合作开发的成果。
2.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3.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7月4日前已应用),并已取得相关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论文发表。
4.同一第一完成人每年只能申请入库项目2项,同一第一完成人在库项目不超过3项,同一第一完成单位每年申请入库不超过3项,同一完成单位每年申请入库不超过5项。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
2.已经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4.未解密的保密项目。
5.已获得禅城区科学技术奖或禅城区科技创新项目的项目。
6.已从禅城区省以上科技奖培育项目库出库的项目。
四、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填写《佛山市禅城区省以上科学技术奖入库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下载《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需签名。
(二)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项目结题验收书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以及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三)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材料:包括授权专利(专利应同时附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已发表的论文、专著(应同时附上首页及版权页)等。
(四)论文及知识产权权利人、成果评价、成果登记证明中的参与研究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时,必须出具《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发明人以及成果评价、成果登记证明中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时,必须出具《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并由其本人签名。确实无法找到本人签名的,应提供情况说明及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五)推广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佐证材料
1.经济效益:主要是指本项成果所产生的的经济效益。包括完成单位及应用单位的经济效益。完成单位经济效益指本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就本项技术的转让收入以及生产应用所产生的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其他应用单位的经济效益指其他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情况,与项目技术应用有关的销售额,以及节约成本、降低能耗 等情况。佐证材料包括:用户使用报告、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技术合同、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发票等支持数据成立的客观佐证材料。
2.社会效益: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 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佐证材料:包括节能、环保报告、政策文件、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媒体报道等客观佐证材料。
(六)检测报告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许可文件。
(七)查新报告、标准、相关成果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一)-(七)项,附件需上传彩色扫描原件的PDF格式文件。如为复印件,扫描前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提交:登录佛山扶持通禅城分厅 (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镇街初审(3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将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补充完善材料并及时提交,提交时间不得超过镇街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区级复审(2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复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申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复审。
(四)评审(2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审,确认评审结果。
(五)公示(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佛山扶持通禅城分厅将拟入库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入库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出。提出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六)终审(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资助方案进行终审。
(七)报批(10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拟定资助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八)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相关拨款程序的规定将资助经费拨付到企业。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
七、受理窗口
申报人若需现场咨询和申报指导可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
八、办理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25日下午17时
九、办结时限
自网上提交到政策兑现,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区政府审批时间)。
十、咨询查询
系统操作咨询:0757-83282211,
业务咨询:0757-12345
十一、收费标准
无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特别说明
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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