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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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组织申报2019-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附件1,以下简称“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附件2,以下简称“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23号,附件3,以下简称“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我区2019-2021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升规入库奖励、搬迁补贴扶持(仅针对2021年新升规企业)及融资贴息扶持(仅针对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为加快政策兑现,提振企业信心,请各镇(街道)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9-2021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升规入库奖励
1.2021年高企规模化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首年奖励15万元+X,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如果已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首年奖励30万元+X,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其中15万元为“申报即奖”,截至目前,该项奖励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针对属于高企的新升规企业,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已认定,现向此类企业追加高企规模化奖励资金15万元,2021年进入名录库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本项奖励。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现组织扶持对象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工作。2021年进入名录库且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20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该项奖励。
2.2020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二年在库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则奖励15万元+X,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中属于高企的,最高不超过60万元。以上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
2020年进入名录库且第二年(2021年)在库企业可申报第二年在库奖励。2020年进入名录库且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20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3.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三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较进入直报平台前一年经济贡献值的的增量。
2019年进入名录库且第三年(2021年)在库的工业企业,如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18年有增量的,可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二)搬迁补贴扶持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2021年区内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且工商、税务在我区进行登记并已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我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中,属于高企的额外增加15万元奖励。区内搬迁的,5年内奖励不超过一次。
2021年进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于2021年内发生区内搬迁或由区外迁入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三)融资贴息扶持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并于2019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融资贴息扶持。
申报条件: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企业小额贷款,且利息支付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期间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贷款贴息额度:单个企业如成功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的50%予以补贴,连续扶持3年。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4-6,根据入库年份三选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二)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还需提供:
1.申报2021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上传各1份;
2.申报2020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上传各1份;
3.申报2019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18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上传各1份。
(三)申报搬迁补贴扶持的,还需提供: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2.企业与迁入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四)申报融资贴息扶持的,还需提供:
企业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借据、利息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1份。
四、申报时间节点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6月30日至7月9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依照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类型,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加具初审意见和公章。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审核(20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审查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扶持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征求镇(街道)、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意见。
(四)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区财政局发起支付申请,在区财政局下达指标且资金额度成功授权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6月29日
禅城区2019-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禅城区2019-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二、政策依据
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以下简称“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
2.《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以下简称“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
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23号,以下简称“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
三、申报条件
扶持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9-2021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情形一:升规入库奖励
1.2021年高企规模化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首年奖励15万元+X,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如果已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首年奖励30万元+X,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其中15万元为“申报即奖”,截至目前,该项奖励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针对属于高企的新升规企业,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已认定,现向此类企业追加高企规模化奖励资金15万元,2021年进入名录库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本项奖励。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现组织扶持对象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工作。2021年进入名录库且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20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该项奖励。
2.2020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二年在库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则奖励 15 万元+X,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其中属于高企的,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以上 X 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
2020年进入名录库且第二年(2021年)在库企业可申报第二年在库奖励。2020年进入名录库且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20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3.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三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的工业法人企业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较进入直报平台前一年经济贡献值的的增量。
2019年进入名录库且第三年(2021年)在库的工业企业,如2021年经济贡献值较2018年有增量的,可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情形二:搬迁补贴扶持
根据“2021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2021年区内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且工商、税务在我区进行登记并已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我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中,属于高企的额外增加15万元奖励。区内搬迁的,5年内奖励不超过一次。
2021年进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于2021年内发生区内搬迁或由区外迁入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情形三:融资贴息扶持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并于2019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融资贴息扶持。
申报条件: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企业小额贷款,且利息支付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期间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贷款贴息额度:单个企业如成功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的50%予以补贴,连续扶持3年。
四、申请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需根据入库年份三选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原件上传1份;
(二)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还需提供:
1.申报2021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原件上传各1份;
2.申报2020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原件上传各1份;
3.申报2019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1年度及2018年度完税证明,扫描原件上传各1份。
(三)申报搬迁补贴扶持的,还需提供: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原件上传1份;
2.企业与迁入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原件上传1份。
(四)申报融资贴息扶持的,还需提供:
企业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借据、利息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原件上传各1份。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6月30日至7月9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依照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类型,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加具初审意见和公章。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审核(20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审查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扶持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征求镇(街道)、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意见。
(四)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区财政局发起支付申请,在区财政局下达指标且资金额度成功授权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七、受理窗口
1.全程网办,无线下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2.申请人若需现场咨询和申报指导可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
八、办理时间
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9日
九、办结时限
自初审至政策兑现,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咨询查询
(一)业务咨询:0757-88881200
(二)系统操作咨询:0757-83282211
十一、收费标准
无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特别说明
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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