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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规范市内学生到市外就读普通高中学籍注册转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宜宾市在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的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市内学生到市外就读普通高中作规定。
市内学生到市外就读普通高中
需符合哪些条件呢?
1、学生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到拟就读地,能提供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的证明材料的。
2、学生父亲或母亲在拟就读地务工、经商,能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拟就读地的暂住证及一年以上由务工、经商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
3、学生父母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不便在市内就读需到市外投亲靠友就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学生户籍迁至拟就读地,能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
5、被教育厅批准的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基地学校按规定录取的(以省教育厅认定的录取名单为准)。
6、已在拟就读普通高中所在地实际连续三年就读初中,能提供初中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哪些跨市州就读情况
将被坚决禁止呢?
市外学校招收宜宾市初中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规行为,不得为其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1、按规定参加宜宾市中考,已被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正常录取的。2、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宜宾市中考成绩跨市“掐尖”招收宜宾市学生的。3、市外普通高中学校违规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依据相关竞赛成绩或者依据学校审批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中考成绩以外的其它标准跨市“掐尖”招收宜宾市学生的。内容来源丨宜宾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