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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务必完成这项认定,否则要多交钱了!!

梅松讲税 税务大讲堂 2023-03-28

9月30日前,未完成的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那么残保金谁来缴纳?不缴纳有什么后果?哪些企业不用交?如何计算?如何入账?一文总结全了!




01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抓紧认定!

划重点!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审核认定。

2.未完成的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就无法享受,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时候,企业得多交钱。

3.以上为包头市关于2022年残疾人认定的通知,其他地区的认定时间存在差异,请关注当地残联和税局网站相关政策。




02

残保金谁来缴纳?

不缴纳有什么后果?

有些财务人有这种疑问:我们单位没有录用残疾人,怎么还需要缴纳残保金呢?恰恰相反,不录用残疾人反而要缴纳!

1.残保金征收对象

残保金虽然是税务征收但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支持残疾人工作。缴纳残保金的根本目的是引导、鼓励用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缴纳残保金。

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各地区会有差异,例如四川省为1.6%)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简单来说:公司有100位员工,就需要安排1.5位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2.不按时缴纳,予以警告+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03

国家明确!

这些企业不用交残保金

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

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注: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

此外,国家和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优惠政策,政策如下:

1.实行分档征收

2、申请缓缴、减缴、免缴的情形

3.密切关注本地优惠政策

在国家优惠政策以外,部分地区还实行地方性优惠政策,比如常州市税局公布:




04

残保金到底怎么算?

10问10答!

(一)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保障金=(100*1.5%-0)*8万=12万元

 注意,对于平均工资,国家规定了征收标准上限: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10、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05

残保金会计上计入“税金及附加”

还是“管理费用”?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了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1、应缴纳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

为什么残保金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虽然企业残保金是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但它并不列入税收收入的口径,也不是依据税金为基数计算得出,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3、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05

申报指南

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里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2.点击:其他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打开申报表后,点击增加一行,只需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经过审核,第5列自动带出“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否则默认为0。

系统会自动计算“本期减免费额”和“本期应补(退)费额”,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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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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