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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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涉税四大疑难问题

退休人员有很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又有想发挥余热的心,很多企业也乐于员工退休不离岗。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且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就造成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的很多问题,比如: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税、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2、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工资总额,按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3、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要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4、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属于三项经费计提基数?现在我们就带大家来一起解开迷题。一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问题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二退休人员工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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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明确!10万元以上重点核查!查到必罚!

税务局发文明确!留抵退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0110万以上,重点稽查!税务局刚刚通知!近日,多地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留抵退税10万元以上,要重点核查。1、用好系统促成效。依托税收大数据应用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和货劳系统三个平台,完善“一户式”管理机制,紧扣退税政策措施关键时间节点,对税收数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扫描监控,重点对三张报表与企业申报数据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疑点,精准开展风险应对,对低风险纳税人进行提醒辅导,对中风险纳税人开展约谈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风险纳税人按规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2、精准定位抓重点。在税收大数据筛选分析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和大额退税纳税人留抵退税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将退税金额1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密切关注企业资金、人数、收入虚构条件,企业变更登记,虚增可留抵税额,长期留抵无收入,短期内大量购票和注销企业等六个风险点。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1、通过抽取金三系统数据,进行指标监控、深度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紧盯一些金额较大、情况复杂、风险较高的退税企业。2、紧盯“行业预警”,预防风险蔓延,由审核分析组提出行业风险预警,尤其是紧盯光伏发电、商贸批发等高风险行业,分批对照分析。3、紧盯“抽查快反”,做好风险复核,按照“事后抽查”的防控要求,采取机外方式对已退税10万元以下企业由管局自行抽查,抽查率达到10%以上,对退税10万元以上的101户纳税人进行人工复核,覆盖面达到100%,并根据抽检情况建立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提高复核针对性和准确性。另外,8个重点领域行业5种行为仍是2022年稽查重点:针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稽查。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02税务严查下这11种情形,查到必罚!严查开始,有以下情况的企业,要小心了!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这种企业可能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嫌疑。二、库存异常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大于50%,企业存货可能存在账实不符,隐瞒收入。三、多列或少列工资有些公司为了多抵税或少交个税,人为的调节工资,注意了,这些都是税局稽查的重点。企业自查时,可以看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工资与个税工资是否一致。四、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是税务局观众的重点。五、应纳税额处于临界点附近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会去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实际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的调整到100万,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10万的调整到300万。因此,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长期接近临界点,尤其收入和成本都很大的情况下,税务局就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调节利润的情形。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违反常理,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七、预收/预付账款异常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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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68个问题,总局统一回复了!打印出来贴上随时查看

总局等官方回答68个常见个税问题!个税问题1-201.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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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了!5月起,企业和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这些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税率是9%还是5%?公司和个人出租房屋分别要交哪些税,你都清楚吗?……01税局明确!企业出租房屋按这个税率!12366纳税平台中有过这样一则留言:问题:“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不可以开5%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局回答:“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通过税局的回答,给大家总结如下:1、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只有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增值税才适用9%的税率。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4、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02企业出租房屋要缴哪些税?一、增值税1、一般规定2、减免规定(1)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城建税及附加税二、房产税1、一般规定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2、减免规定(1)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3)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4)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印花税03个人出租房屋要缴哪些税?一、增值税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三、房产税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案例解析】2023年2月底,小松将一套位于济南市的住房出租给小梅,租期半年(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小松应如何缴纳税款?(已知山东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1、增值税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2、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1、房产税因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4、个人所得税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回复!史个体户注意了!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否则个人可能纳入失信名单!文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税率4‰,6‰!即日起,个人转让住房都交这些税!章税局明确!4月1日起,1%专票可抵9%进项!这6种普通发票也能抵扣进项税!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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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变了!即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开票方及受票方操作实务!

数电票开票试点猛增,全国已经有24个省市可以开具数电发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数电票的操作实务,抓紧收藏!01数电发票有变!增加新样式!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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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注意了!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否则个人可能纳入失信名单!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每年年审一次。不年审可能导致以后的个人贷款、征信、出国等各方面会受到影响!01个体户工商年检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不填报的企业或个体户将会被罚!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可能会有以下后果: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商事主体公示信息随机抽查;3、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受到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而作为个体工商户来说,直接与个人挂钩,一旦未按时完成工商年报,可能会对个人产生影响!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02最全最细!工商年审操作攻略下面,小编以山东省为例,给大家整理了最全最细的申报流程:一、登录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浏览器搜索“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登录:www.gsxt.gov.cn二、选择企业信息填报三、选择相应的省份后,选择登录方式温馨提示:1、三种登录方式均可登录。2、企业(个体户)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通过联络员方式登录。3、尚未做过联络员备案的,请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注册”进行联络员备案。要变更联络员的,请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4、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方法可下载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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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回复!

官宣!税务总局明确:即日起,超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具体如何操作,有什么风险,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说清楚。01税务总局明确!超经营范围这样开票!原文内容“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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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税率4‰,6‰!即日起,个人转让住房都交这些税!

个人住房房产税多地试点!国家又发布了购房新规!2023年起,个人住房转让纳税都按这个来!01上海、重庆等多地开征房产税!自2021年最新的房产税通知出台以来,近期,个人住房房产税正式落地开征了!根据通知书显示,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税率,实行差别化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本次上海房产税全面开征,预示了以下几个信号:1、距离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的日子不远了(目前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试点);2、随着房产税的全面开征,留给炒房者的脱手时间急缩;3、租赁市场价格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02住房转让(买卖、赠与、继承)涉税处理一、住房买卖注①: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②:“满五唯一”指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附:契税税率表二、住房赠与注①:无转让价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三、住房继承03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等个人住房权属转移事项涉税处理一、夫妻婚内更名二、离婚财产分割04房产税减免税项目汇总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68个问题,总局统一回了!打印出来贴上随时查看史再见了,个人代理记账!财政部刚刚通知!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文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章税局官宣:取消电子发票的领用!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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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4月1日起,1%专票可抵9%进项!这6种普通发票也能抵扣进项税!

尽管疫情已经过去了,但是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是疫情期间政策的延续,且该政策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减负,如果1%的专票只能按1%抵扣进项,这无疑增加了下游税负,这也不符合制定此优惠的初衷。所以,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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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68个问题,总局统一回复了!打印出来贴上随时查看

总局等官方回答68个常见个税问题!个税问题1-201.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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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

收到货款暂不开票不申报纳税的情况相信各位会计都遇到过,但是这种做法是税务稽查重点!稍有不慎风险是很大的!01未开票收入被查补税上百万!一、未开票收入未申报,补税上百万近日,武汉市税务局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武汉某公司存在:收取销货款未入账,未申报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最终应补缴增值税1158229.55元!二、未开票收入补申报,被罚滞纳金51.9万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补充申报了2017年1-10月的未开票收入共计3806.75万元。称其在销售货物时,客户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为避免在申报纳税后客户要求补开发票,所以当月未开具发票且未确认收入。在2017年12月确定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后,于2017年12月统一做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虽未认定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补充申报的共计3806.75万元未开票收入为偷税,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还是为此缴纳了51.9万元的滞纳金。看到这,风险是不是太大了!不想被处罚?未开票收入改如何处理?我们来给大家划重点!02没开发票,做了未开票收入税务局也要罚款!问题:我是一个培训公司,有取得相关资质,2022年8月,税务局的同志来我公司,说我已经申报了158万营业额,但是从未申领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应当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罚我5000元!我公司经营过程中,从未违法违章,按期申报,也从未有顾客向我们公司索取发票而被我拒绝!如果对方索取,我会开给他的!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这样的情况!请问,这处罚是否合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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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个人代理记账!财政部刚刚通知!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

2023年代理记账新规公布,所有代理记账机构请注意:4月30日前必须完成这项工作!012023年代理记账新规公布!划重点:一、组织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所有代理机构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1、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2、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三、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四、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02再见了!个人代理记账!个人代理记账,只要不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不涉及偷漏税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吗?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个人代理记账也属于违法!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代账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查处。那如何才能代理记账?做代理记账,必须取得两个证:《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除了要求取得上述两个证外,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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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01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还是55?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先后出台过多个规定:1974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75条: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的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均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也就是说按照最新版的要求,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再按女工人、女干部身份进行区分,而是按岗位区分,管理岗按55退休,非管理岗50退休!那如何区分女职工是管理岗还是非管理岗呢?根据各地的规定来看,女职工退休时是管理岗位还是非管理岗位主要由企业确定:江苏省:根据江苏省2022年执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其中就规定了,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的岗位目录,确定女职工所从事岗位的性质。女职工从事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过签订岗位变动协议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合法有效形式确定,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岗位性质信息。四川省:根据《四川省劳动厅印发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第五条47项规定,工人岗位、干部岗位的划分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岗位界定模糊或劳动合同丢失的,可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承诺其工作岗位情况。若承诺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02实务中,如何确认女职工退休年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标准,可能与人社部门存在差异,加之部分女职工认为自身应属于“管理人员”,有意愿继续工作至55周岁退休。由于此类争议涉及的女职工往往在本单位工龄较长、工资水平较高,一旦被认定违法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颇为可观,这进一步提升了女职工提起仲裁、诉讼主张赔偿金动力。所以在实务中,HR和企业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明确女职工岗位性质和退休年龄,提前避免劳动纠纷。一、明确岗位性质劳动合同是人社部门以及法院认定员工岗位性质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岗位性质是否属于管理人员。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的岗位性质发生变化的,建议用人单位还需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后的岗位及岗位性质,例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岗位协议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认定岗位性质的依据,但此类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二、核查员工异议用人单位在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前,需要审慎确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仅依据自身用工管理角度判断员工岗位是否属于管理岗,还需要听取员工的异议。如女职工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则单位需要对此进行核实。单位需要向人社部门咨询、核实员工情况是否属于年满50周岁退休的情形。如女职工对此未提出异议,则单位应当要求女职工向单位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一方面作为女职工对退休年龄为50周岁认可的证据,另一方面在为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于“非管理岗”女职工年满50周岁退休的,人社部门也要求提交其本人的退休申请。三、通过退休预审进一步降低风险有的地区已经实行退休预审,比如北京地区,预审最长可以提前一年进行。单位可以通过向人社局沟通办理退休预审,取得人社部门对退休年龄、条件确认的材料后,再终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避违法终止的风险。03符合这些情况女性职工可以提前退休按照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工人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符合这几种条件:一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二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三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第三项条件有一定的时限性,是特定年代的特殊规定,而且符合这个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已经执行完毕。小编以广东省为例,给大家详细讲讲特殊工种和病退两类提前退休的要求:这里也给大家讲讲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的区别:一是养老金的差别提前办理退休一般都是相差五年左右的缴费年限,按照正常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每缴费一年的养老金至少减少100元左右,缴费基数越高差距越大。这种差距主要是基础养老金部分每减少一年缴费年限,就会减少计发基数的1%,五年就会减少5%;如果再加上个人账户的减少,就要减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五年以后由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都会提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会更高。二是要减少五年的工资收入提前办理退休虽然要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但也要少交五年的养老保险,同时还会参加四年的养老金调整。但正常办理退休,要多领五年的在岗工资,在岗工资和养老金相比,这本身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除了工资、绩效奖金,还要减少住房公积金的收入,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收入等,而这些收入是养老金无法比拟的。三是今后的养老金调整会吃亏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除了定额调整部分以外,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挂钩调整。挂钩调整基本上都是采取双挂钩的方式,既要与本人的养老金进行挂钩,也要与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提前五年办理退休,少了五年的缴费年限,每月减少养老金,不管是与养老金挂钩还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自己都与正常办理退休的人会有巨大的差异。四是死亡待遇也会吃亏目前对于死亡待遇的抚恤金标准也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的,缴费年限越长的人,今后死亡以后家属领取的死亡待遇标准就会越高。综上所述,作为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机会是不多的,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也是非常严格的,而有机会提前办理退休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的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与正常办理退休人员相比,不但养老金会减少,减少几年的在岗工资,今后养老金调整,死亡待遇等都会受到影响。历2023年,发票(纸质&全电)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史税局明确了!3月起,企业和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这些税!文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2023年最新版)章税局官宣:取消电子发票的领用!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来源:51社保网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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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官宣:取消电子发票的领用!电子发票要退出历史舞台……

自全电发票开票试点扩大后,某地税局宣布取消普通电子发票的领用,全电发票时代正式来临……01取消普通电子发票网友反应亮了!1月28日,上海税局发布了这样一则公告:按照上述公告,上海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但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领用开具了。关于这个公告,广大网友的反应也是很亮眼:由于现在全国已经多地宣布上进入全电票的开票试点(具体内容请参看往期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QV-1WPgjb6Yryo16WWaSfA),因此,也有网友评论:看到上海市新发的公告,小编也大胆预测: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必然趋势,普通的电子发票也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很多会计还是分不清全电发票和普通电子发票的区别,以及全电票的开具和接收相关的问题,下边小编就跟大家好好说一说。02全电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有什么区别?一、传统电子发票(即纸电发票)的样式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全电发票样式两者的主要区别:一、票面样式显著不同全电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二、管理方式不同1、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2、对于传统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三、发票交付手段不同1、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2、“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03受票方接到全电票如何处理?1、受票纳税人取得发票和确认纳税人可以使用各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模块”,通过筛选,可以查询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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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一览表(2023年最新版)

金三银四,有很多小伙伴选择入职,也有很多人选择离职。因此,很多人都在问离职经济补偿的相关事宜:哪些情况不用给经济补偿?自愿离职有经济补偿吗?应该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2023年离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这一篇文章给大家讲清楚,赶紧转发收藏起来!01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需要区别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等两种情况,具体表现为:一、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前30天先提出,那么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因为以下几个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那么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1、过失性解除主要是指劳动者因违反了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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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了!3月起,企业和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这些税!

最近公众号改版,及时接收到文章推送需要给公众号加星。大家可以点击页面上方蓝色字【财务第一教室】进入如下页面,第一步:右上角...;跳出下图后点击第二步:设为星标。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税率是9%还是5%?公司和个人出租房屋分别要交哪些税,你都清楚吗?……01税局明确!企业出租房屋按这个税率!12366纳税平台中有过这样一则留言:问题:“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不可以开5%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局回答:“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税率9%,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单位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通过税局的回答,给大家总结如下:1、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只有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增值税才适用9%的税率。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4、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02企业出租房屋要缴哪些税?一、增值税1、一般规定2、减免规定(1)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城建税及附加税二、房产税1、一般规定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2、减免规定(1)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3)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4)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印花税03个人出租房屋要缴哪些税?一、增值税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时,纳税人可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三、房产税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如果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予以免征。【案例解析】2023年2月底,小松将一套位于济南市的住房出租给小梅,租期半年(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合同约定采取租金一次性付清的方式,共计收取租金9000元。因房屋门窗损坏,3月,小松支付了300元修缮费用,支付凭证齐全。那么,对于该笔租金收入,小松应如何缴纳税款?(已知山东省按照50%幅度减征房产税、附加税费等。)1、增值税小松收取半年租金共计9000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1500元,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2、免缴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1、房产税因免缴增值税,在确定房产税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税额,即每月应缴纳房产税:9000÷6×4%×50%=30(元)。4、个人所得税由于一次性收取房租,A先生应于收取房租的次月一次性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180-300)×(1-20%)×10%=681.6(元)。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税局出手了!工资“两税”监管来了!史公转私5万以上、个人卡入账5万以上会被税务局重点监控?文2月16日起,个税汇缴开始预约!6个要点影响到手退税款,财务马上转给全体员工确认!章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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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票(纸质&全电)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

什么情况下开发票要填写备注栏?如何填写?全电发票怎么操作?不填写有什么处罚?一起来看看吧!01传统纸质/电子发票备注栏如何填?一、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备注栏填写规范(1)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中需要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果信息比较多,可以添加运输清单:(2)建筑服务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3)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4)销售预付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6)差额征税开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应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代办出口退税应注明“代办退税专用”。二、税务局代开备注栏填写规范(1)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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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2023年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

收到货款暂不开票不申报纳税的情况相信各位会计都遇到过,但是这种做法是税务稽查重点!稍有不慎风险是很大的!01未开票收入被查补税上百万!一、未开票收入未申报,补税上百万近日,武汉市税务局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武汉某公司存在:收取销货款未入账,未申报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最终应补缴增值税1158229.55元!二、未开票收入补申报,被罚滞纳金51.9万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补充申报了2017年1-10月的未开票收入共计3806.75万元。称其在销售货物时,客户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为避免在申报纳税后客户要求补开发票,所以当月未开具发票且未确认收入。在2017年12月确定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后,于2017年12月统一做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虽未认定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补充申报的共计3806.75万元未开票收入为偷税,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还是为此缴纳了51.9万元的滞纳金。看到这,风险是不是太大了!不想被处罚?未开票收入改如何处理?我们来给大家划重点!02没开发票,做了未开票收入税务局也要罚款!问题:我是一个培训公司,有取得相关资质,2022年8月,税务局的同志来我公司,说我已经申报了158万营业额,但是从未申领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应当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罚我5000元!我公司经营过程中,从未违法违章,按期申报,也从未有顾客向我们公司索取发票而被我拒绝!如果对方索取,我会开给他的!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这样的情况!请问,这处罚是否合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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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起,个税汇缴开始预约!6个要点影响到手退税款,财务马上转给全体员工确认!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自2023年2月16日(含)后可预约办理了!以下这6个要点,各位纳税人务必再次进行确认!01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在2023年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预约办理时间。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02纳税人汇缴办理的3种方式一、自己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二、单位办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三、委托办即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03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有哪些?费用是在收入额的基础上进行扣除的,因此,在说明扣除的费用之前,我们首先要说明关于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1)工资薪金:以取得的全部所得作为收入额;(2)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4)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同时,收入额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所得×(1-20%)×70%。纳税人可以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5大类:一、基本减除费用扣除项目扣除内容扣除标准基本减除费用为维持基本生计而发生的支出60000/年二、专项扣除扣除项目扣除内容扣除标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实际交付的金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年月均工资)×3×12%三、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项目扣除内容扣除标准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定额1000元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定额400元职业资格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大病医疗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大于15000元的部分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每月800元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支出独生子女,每月定额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额度≤1000元/月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四、其他扣除扣除项目扣除内容扣除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础×4%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2400元/年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按当月(年)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经营收入的6%和1000元(12000元/年)孰低计算个人养老金自2022年1月1日起,试点地区纳税人按照要求缴纳的个人养老金12000元/年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五、公益性捐赠扣除项目扣除内容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行慈善事业捐赠一般情况:应纳税所得额30%限额内特殊情况:全额扣除04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0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如何补充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扣除限额1000元/月/孩。由于该政策在2022年3月公布,因此对于前3个月的婴幼儿照护支出,大部分家庭可能并未及时通过单位按月扣除,又或者存在前期忘记申报的情况。对于这种漏报的情况,如何操作呢?(该方法同样适用漏报或修改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操作步骤如下:一、登录【个税APP】,进入【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选择日期为【2022年】。二、纳税人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填报即可,如果要进行修改,则需要点击下方的填报记录进行修改。这里我们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例,则纳税人需要点击对应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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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转私5万以上、个人卡入账5万以上会被税务局重点监控?

公转私5万以上、个人卡入账5万以上是不是要被税务局重点监控?这个5万元的说法来源有依据吗?企业应该如何应对?01个人账户进账5万以上会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吗?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分成以下两个部分来给大家解答:一、5万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有政策依据吗?关于5万元的标准,全部出自于央行的相关政策,而并非税务局。1、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第五条中规定的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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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出手了!工资“两税”监管来了!

近日,《中国税务报》上的一篇文章引起广泛关注:随州市税务局将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差额预警指标纳入风险防控指标体系……01工资“两税”监管来了!最近,小编在《中国税务报》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到:随州市税务局对企业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金额与个税申报金额进行了比对,开展“‘两税’工资薪金差异”风险比对行动,对企业的“两税”工资薪金实行联动管理。具体查处了以下违法行为:1、滥用往来账少缴所得税企业将未兑现的奖金转入往来账,提前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为18569万元,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仅17756万元,‘两税’工资薪金相差813万元。。经查,是该公司将已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而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缴税款,导致“两税”工资薪金差异。最终该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655万元。2、将股东向企业的借款长期挂往来账上,代替股息红利某生猪养殖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人员比对该公司“两税”工资薪金申报数据,发现其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2330.61万元,但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仅为476.37万元。查看“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现企业股东都从企业借用了大量资金但长期未归还。最终该公司依法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补扣个人所得税77.75万元。3、以母公司股权激励子公司高管,虚增成本费用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5464.16万元,其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仅为3071.35万元。通过核实,发现该企业通过“工资薪金支出—股权激励”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了以母公司股权激励本单位高管的费用。最终该公司补缴税款130余万元。文章最后也提到,随州市税务局也将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差额预警指标纳入风险防控指标体系。众所周知,工资一直是税局监管的重点对象。但是我们财务人员对工资的风险却知之甚少,究竟该怎么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呢?下边小编就跟大家好好说一说。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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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递|个税继续减免!延长至2023年底!

税务总局2023年2号文件来了!明确两项个税优惠继续执行,延长至2023年年底!01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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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小规模纳税人专票怎么开?已经开了3%、免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2023年1月9日晚,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规模的新政。不少粉丝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今天小编统一给大家解答一下,一起来看看吧~01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2大变化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号公告,其中涉及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2项重大变化。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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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小规模减免税3大变化,5个核心要点!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小规模减免税的相关文件,小编提炼了政策的核心要点,还有3大变化以及5个重要的申报要点,快快转发收藏吧~01小规模新政策核心要点提炼划重点!!!1、小规模开具专票的,不能享受10万元以下免税的政策,如果开专票会占用10万的额度;2、享受优惠政策的,普票按照1%的税率去开。不含税价=含税价÷(1+1%)。3、如果被客户要求必须开具3%的进项发票,可以选择放弃优惠政策,按照3%开专票。4、小规模纳税人自行选择按月度或者季度申报纳税,假如1-3月销售额分别为5万、8万、18万,如果是选择按月度申报,那么1月、2月可享受免税政策;如果选择按季度申报,那么销售额超过30万,不能享受免税政策。5、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只有一般纳税人适用。02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三大变化!变化一:小规模45万免征降至30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注意!!!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另外,此优惠包括3%和5%的征收率。变化二:小规模税率由“免税→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又变回了之前的税率方式:注意!!!该优惠只适用小规模3%征收率的,适用5%征收率的不能享受!变化三: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降低!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原先的10%降至5%;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原先的15%降至10%。注意!!!两者的适用服务和适用条件如下:03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纳税申报指南1、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且未开具专票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月提供服务(不含税)25万元,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分析:免税销售额=250000元;免税额=250000×3%=7500元主表主要栏次如下:2、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开具了专票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月对外提供服务情况如下:开具1%普票销售额:250000元,开具3%专用发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分析:普票销售额=250000元;专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应纳税额=50000×3%=1500元。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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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不免税!小规模按1%税率!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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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5%征收率,删减视同销售,新增不征税项目!增值税法(草案)10大变化先睹为快!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立法工作终于有了结果!其中10大变化,需要大家关注!01增值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维持现行税率和税收优惠不变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自12月30日起,面向全社会征期意见。其中,税率和税收优惠方面,继续维持现行方案不变:1、税率方面,草案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1)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2)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9%;(3)销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2、税收优惠方面,草案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定免税项目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02先睹为快!增值税法10大重点变化变化一:增值税提升至法律层次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至法律层次。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变化二:告别“劳务”一词根据草案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原条例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出现在内。在草案第七条中提到“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可见,“劳务”已归入“服务”之中。变化三:明确了4项“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情形(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除本条第三项、第四项另有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三)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四)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变化四:视同销售仅保留4项(其中1条为兜底条款)草案中,视同销售仅保留4项:(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赠与货物;(3)单位和个人赠与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产品;(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目前的“代销”、“移送”、“用于非税项目”、“投资”和“分配”都被移除。并且,关于赠送,也未提及“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但是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上述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而是不视同销售,换句话说,上述行为就是“销售行为”,自然不是“视同销售”。变化五:新增不征税项目关于不征税项目中,新增加了“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并明确“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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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开票的重要提示!

2023年,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否延期,目前税局并无明确文件。那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呢?01多地区系统升级可继续开具“免税”发票日前,不少省份下发了最新开票软件版本。就本次更新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在开票时,仍可以选择“免税”项目。并且,在Ukey软件中,“免税”项目的选择,亲测有效。那在政策未落地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免税”发票呢?在此,小编还是建议大家暂时开具3%的发票。原因有二:第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暂时未公布,是否延期还有待观察(不过大概率会延期);第二,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政策延期,可以在申报时,直接将该3%征收率的发票的销售额填报在免税栏次。并且,3%普票和免税普票对于客户来说,并无太大区别。所以,在政策未出台前,小规模纳税人建议还是开具3%发票,毕竟系统不能代替政策口径,切记切记!02小规模纳税人第四季度纳税申报指南1、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且未开具专票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0月-12月销售货物35万元,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分析:免税销售额=350000元;免税额=350000×3%=10500元主表主要栏次如下:2、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但开具了专票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0月-12月销售货物情况如下:开具免税普票销售额:300000元,开具3%专用发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分析:普票销售额=300000元;专票销售额(不含税)=50000元;税额=50000×3%=1500元。主表主要栏次如下:3、扣除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45万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0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11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12月份因特殊原因未销售货物,相关业务均未开具专用发票。主表主要栏次如下:扣除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以避免多填一张减免税明细表。4、差额扣除后销售额未超过45万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0月-12月提供建筑服务550000元,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季度支付可扣除的分包款150000元。主表主要栏次如下:5、季销售额超过45万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0月-12月销售货物50万元,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主表主要栏次如下:03收藏!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关于员工及时确认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史员工因工作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工资应该怎么付?文人社局:女性退休年龄明确了!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章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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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月征期延长,税局刚刚通知!《增值税法》(草案)公布+小微企业两项优惠继续执行+印花税按季申报+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2023年1月将至,又到了第四季度预缴的时候了,这些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的改变,小伙伴们务必要引起关注:1、定了!1月征期延长!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2、印花税按季申报开始!3、小型微利企业2项优惠继续执行!4、恭喜了!工会经费全额返还!5、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100%!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缓缴税费1月将到期!7、增值税法(草案)公布!01定了!1月征期延长!税务局刚刚通知!税局明确:2023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6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一、征期1-16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季)、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征期1-31日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02印花税按季申报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具体申报操作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若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定,就需要“按次申报”了,但是“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附:印花税最新申报流程操作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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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感染新冠,可以只发病假工资!2023年1月8日正式执行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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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又可以少交税了!这25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继续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17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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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又变了!2023年1月1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2023年快来了!5项企税优惠即将过期!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最新最全企业所得税帮助大家学习。内容有点多,先来个目录:一、企税5项新变化二、企业所得税税率三、收入四、最新扣除标准五、亏损弥补要点六、最新税收优惠七、汇算清缴办法01企业所得税5项新变化2023年1月起,5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即将过期:一、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三、中小微企业新购置500万以上设备器具,按比例扣除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四、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部分,实际税负2.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不超过100万部分的实际税负仅为2.5%!政策执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五、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全额据实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02企业所得税税率就目前来说,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优惠税率有20%和15%两档。03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04税前扣除标准扣除05亏损弥补要点062022年最全税收优惠07汇算清缴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关于员工及时确认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史员工因工作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工资应该怎么付?文人社局:女性退休年龄明确了!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章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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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及时确认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啦!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了!最后10天,抓紧确认!否则影响2023年到手工资!关于员工及时确认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各位同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为做好公司个人所得税2023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您2023年继续及时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一、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如下图:(2)根据提示“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3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如下图:(3)打开【可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对信息;如需修改们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果有【已失效】信息,则需要先删除,然后再确认。如下图:(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无需重复确认,否则之前已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终的信息为准。如下图:纳税人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信息。若有变动,则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二、2023年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操作步骤。(1)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页面。【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2023年】。(2)点击进入想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点击右下角【修改】,可以选择要修改“申报方式”、“申报信息”、“基本信息”。三、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操作步骤。先将上一年度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同步后,点击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请各位同事在12月底之前完成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某某,电话***。××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2022年12月××日温馨提示1、如果公司小,人员少,大家可以直接把这个转发到公司群,起到一个功通知大家及时确认专项附加的作用。2、如果公司大,人员多,公司实际情况不一,可以下载word版本的通知附件(附件下载方式见文末),经过自己的修改整理后再发送给公司员工。word版本下载方式关注下方公众号回复:22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差旅费报销标准定了!以后都按这个来!史重要通知!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文紧急通知:年底将至!6项优惠即将到期!没申请享受的抓紧了!(含申请流程)章12月征期来了!个税新增3项优惠!3项社保缓缴再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免征残保金等11项政策即将到期!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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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作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工资应该怎么付?

对于这两个问题,人社部早就有相关的规定,赶紧一起来看看。01员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算工伤,但是有条件。1、人社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2020年2月,人社部发布的“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问题”的解答中:“15、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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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女性退休年龄明确了!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

退休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很多同学在后台问小编,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有什么变化吗?现行政策下我国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最近,就有一地的官方进一步明确了女性退休年龄规定,具体有什么变化?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01女性退休年龄定了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12月1日,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通告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重点:1、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2、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4、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简单来说,就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员工,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员工按照55周岁退休,工人岗位的员工按照50周岁退休;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是在企业工作,企业为你缴纳社保,一段时间是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社保,那么就按照你申领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你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其中在2011年6月30日前就有企业职工参保记录的,可以按照女工人50周岁退休,女管理(技术)55周岁退休。02各类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最新版)上述只是南昌市的规定,那先行的法定退休年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给大家盘点一下各类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一、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二、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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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

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2022年11月更新),建议大家收藏学习!目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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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征期来了!个税新增3项优惠!3项社保缓缴再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免征残保金等11项政策即将到期!

12月将至,又到了申报纳税以及一年一度年底关账的时候了。2022年接近尾声,最后一个月,这些政策及纳税方式的改变,小伙伴们务必引起注意:1、12月征期1-15日,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2、定了!个税再添3项优惠!36个城市(地区)先行!3、重大利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三项社保费期限再延长!4、税收优惠倒计时!12月31日,11项政策即将到期!5、纳税申报常见问题汇总!0112月征期定了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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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年底将至!6项优惠即将到期!没申请享受的抓紧了!(含申请流程)

2022年接近尾声,目前来看,有6项优惠即将到期!一旦错过了可能就不会再有了!符合条件的,抓紧申请享受了!01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划重点!!1、小微企业2022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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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最近,天津市人社局起草了《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中哪些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一起来看看吧~1天津市发布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11月15日,天津市发布了《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政策问答。《通知》重点:1、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再支付工资,但应落实相关福利待遇。《通知》中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根据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情况,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都是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也不再是工资,而是生育津贴。2、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前休假不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的产假合并享受;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病假处理。3、用人单位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且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4、用人单位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但不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标准计算和待遇发放等事项,参照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办理。5、用人单位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应根据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女职工。6、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和产假前的工资标准为日标准,由女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月平均自然日数30.4天得出。(注:关于《通知》的详细解读,请参看本文第四部分)2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有什么区别?能同时领吗?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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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标准定了!以后都按这个来!

财哥最近在整理业务人员差旅费报销单时,翻来覆去都没有找到飞机票的行程单,谁知道业务人员却兴冲冲的说,“这不是专门给你们开了纸质发票嘛!”会计财哥看着这张发票,心中五味杂陈。仔细看来,这张发票至少存在两个问题:(1)服务名称是“经纪代理服务”;(2)是纸质发票,而非电子发票。而根据规定,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发票才能够抵扣进项税!所以,这张发票显然不能抵扣!差旅费是大部分企业或多或少会涉及到的业务,那差旅费凭证的涉税事项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最全的入账、抵扣、扣除攻略,建议收藏学习!01差旅费包括什么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税法中,其实并没有关于差旅费的明确定义。我们目前主要参考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的相关规定。02差旅费如何入账差旅费根据其发生的目的不同,需要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中:1、管理层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2、销售人员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销售费用—差旅费3、销售人员为宣传和推广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4、企业为客户承担的差旅费,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5、企业的董事或独董,未行使其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董事会费6、企业邀请专家进行培训而为其报销的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7、制造业企业委托生产,委派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而发生的差旅费,计入制造费用—差旅费注意!!!会计记账时,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需要附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03差旅费之增值税涉税处理差旅费中涉及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的,主要包括交通费、车辆费和住宿费这三大类。(餐饮费发票无论如何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一、交通费目前,有部分地区也推出了电子客票:客票中直接显示了税额,以后再遇到火车票报销时,就不必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了,直接勾选抵扣即可!二、车辆费(1)自有车辆:出差途中产生的费用,如加油费、维修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税前抵扣,普票则不能抵扣。(2)私车公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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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暂估成本被稽查,定性偷税被罚447万!关于“暂估入账”,80%的会计都弄错了!

年底将至,暂估入账怎么做?税务上究竟怎么处理?“暂估入账”做不好,小心税局找上门!01滥用“暂估入账”被罚款447万元最近,广东省税务局通报了一起“暂估入账”的处罚案例。1、违法事实(1)该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工程结算成本-暂估”明细账记载2017年度列支成本8771437.50元、2018年度列支成本27019226.96元,摘要内容为暂估材料、暂估成本,相关成本记账凭证中没有附任何原始单据。(2)暂估成本主要是个人承包和个人供货项目,在未取得发票情况下该单位以借款的方式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账务核算为暂估应付账款,大部分暂估成本已在次年5月冲销。但该单位未能提供相关的合同、结算书、付款凭证、发票及能证明对应成本支出真实性、有效性的单据材料,也未能提供冲销暂估成本的账证资料。2、造成后果多列的程结算暂估成本合计35790664.46元,该单位已全部结转本期损益,没有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造成2017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2192859.38元、2018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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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因疫情无收入的三类人,可领取救助金!还有税收优惠和疫情补贴,都能领!

国家官宣,疫情之下,不仅三类人可领救助金,还有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和疫情补贴。你可以领多少钱?一起来看看吧~01疫情之下这三类人可领救助金!11月8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划重点!!!疫情之下要着重保障以下三类人的临时救助:1、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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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欠税240万,20年后税局收取滞纳金1400万!法院判决下来了!

河北一公司欠缴增值税240万,税局却要求缴纳1400万元的税收滞纳金,合理吗?一起来看看吧~01欠税金额240万滞纳金却高达1400万最近小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这样一条信息:这是一份横跨时间长达20年的行政判决书。1、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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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征期来了!新增一个税+个体户新政+社保缓缴+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又开始啦!这些优惠政策及新政策,小伙伴们务必要引起关注:(1)新增一个税!税率36%、11%!11月1日执行!(2)个体户新政!14项重点变化!11月1日执行!(3)社保缓缴继续执行!(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缓缴!(5)纳税申报常见问题汇总0111月征期已发布!税务局刚刚通知!税局明确:11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11月15日。一、征期: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二、征期:1日-30日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印花税(按次申报)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1)一般纳税人抄报税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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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转让税费一览表!

自2021年9月1日新《契税法》实施以来,住房转让、赠与、继承、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等个人住房权属转移事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陕西税务整理了个人住房转让一览表,请往下看:01住房转让02住房赠与03住房继承04夫妻婚内更名05离婚财产分割住房历终于有人把【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区别讲清楚了!太好懂了!史社保没交满15年的有救了!新规下,2022年起全都这样处理!文紧急通知!印花税这样申报将产生滞纳金!这10大变化9个误区一定要知道!章官宣!2022全国婚假、产假、育儿假最新标准!11月1日起执行!来源:陕西税务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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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个体工商户新政来了!14项重点变化,11月1日执行!

刚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这14项重点变化快来一起看看吧!01官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来了!刚刚,国务院发布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01日执行!相较于2011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修订5条,删除1条,新增8条!025条重点变化一、权益保护解读:相较于之前笼统的说法,新条例重点强调了个体户“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的保护。二、变更转型解读:新条例使得个体户的变更和转型更加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2点:(1)由之前的“注销→重新登记”,变为可以直接变更;(2)个体户可以直接转型为企业。除此之外,新条例更加注重对于变更后经营者的保护,要求变更前经营者依法结清税款。三、收费解读:个体户人微言轻,经营中容易受到各方压制,不利于发展。新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对个体户不得变相收费、高收费,加强了对个体户的保护,同时,特别强调了“自愿”原则。四、处罚解读:相较于之前的处罚措施,新条例的规定显得较为“模糊”,可见国家对个体户发展的大力支持。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税务部门在未来期间会加强对个体户的监管水平。五、经营场所解读:以前城管追着小贩满街跑的景象估计不会再见了,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新条例明确各地方要增加个体户的经营场所,由政府来解决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问题。031项条款删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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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区别讲清楚了!太好懂了!

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很多会计人员经常会把这几个概念搞混、弄错。今天就帮大家总结清楚,一文掌握三个概念,让你不再混淆!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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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2全国婚假、产假、育儿假最新标准!11月1日起执行!

两件大事:▶一、育儿假、增加陪产假、老人住院子女护理假——来了!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二、小编整理了2022最新版关于假期的19类规定和待遇如下,会计人火速收藏~01官宣!育儿、陪产、老人住院都有假期了!2022年11月起施行!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育儿假、增加陪产假、老人住院子女护理假TA来了~TA来了~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02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03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04部分节假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05事假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五条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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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没交满15年的有救了!新规下,2022年起全都这样处理!

15年是社会保障的“最低门槛”。在社保新规定下,没缴满社保的人怎么办?补救措施来了!01社保还没缴满15年怎么办?五种方式补救一、按年补缴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的时间才有社会保险,你可以每年补交,这样你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但是这种情况就必须支付滞纳金来弥补年费。二、延迟退休如果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当申请延迟退休时,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三、一次性补缴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虽然方便,但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一次性缴满:(1)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2)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四、转为居民社保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是不划算的,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这样做一方面是处理起来麻烦,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五、停缴社保,取出钱来如果你还没有交满15年,但是又不想再花钱补缴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退保。这样你就可以不用再继续缴纳社保了,而且之前交的钱也会退给你。但是不太赞成大家用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有一个后果,就是退休之后,没有办法享受到医保以及养老金的福利待遇。02交满15年社保最后能领多少养老金?举个例子小松,男,2022年刚满60周岁退休,总共交满15年的社保,共缴费119340元,其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是47736元。假设小松所在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他在当地平均工资的60%-350%之间,选择了60%作为缴费基数。所以他每月领到的养老金是:(1)月基础养老金=(5525+5525×0.6)÷2×15%=663元(2)个人账户养老金=47736÷139=343.42元合计:663+343.42=1006.42元假设60岁的小松还能领取17年养老金,那么小松总共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是1006.42×12×17=205309.68元。也就是说,男性只要到77岁就可以拿到20万的养老金,当然寿命越长,缴费年限越长,大家的养老金就会更多啦!注:因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档次不同,上述案例仅为大家提供一种计算思路。03关于社保的一些疑问解答1、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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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印花税这样申报将产生滞纳金!这10大变化9个误区一定要知道!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发现,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居然出现了滞纳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除此之外,关于印花税的10大变化9个误区一定要引起关注!01警惕!按次申报不当将产生滞纳金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可见,印花税在立法之后,对纳税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之前的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对印花税的纳税期限进行明确,所以就不存在逾期一说),因此,就会存在逾期产生滞纳金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在10月18日想起来当年9月1日有一个技术合同没有申报印花税,于是当天“按次申报”了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中并无滞纳金相关信息,但在提交申报缴费时,就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了。那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这里给大家两点建议:1、印花税按次申报税款所属期是自己选择的,所以懂的都懂;2、按次申报或多或少会有遗忘,所以可以到税务机关改成“按季申报”。02注意!这10项区别一定要搞清一、缩减了征税范围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二、降低了税率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三、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注意: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四、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五、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六、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七、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八、证券交易印花税被纳入法律规范证券交易印花税被纳入征收范围,可消除开征证券交易税的担心。九、规定了同一应税凭证多方所持计税金额同一应税凭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原规定为“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十、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03规避!印花税9大误区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历专票地址开错一个字,还能抵扣吗?今天统一回复!史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即日起,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要按这个来!文印花税变了!首个大征期,最新最全申报指南!章取消核定征收!月销售额10万以上,必须查账征收!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税台!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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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地址开错一个字,还能抵扣吗?今天统一回复!

最近,小编收到这样一条消息: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公司都遇到过,那么专票地址开错了一个字,到底能不能抵扣呢?1区分情况!注意与税局沟通大家如果收到了地址开错字的专票,能不能抵扣,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情况:情况一:专票可以正常勾选地址开错了一个字,如果可以正常进行勾选的话,大概率是可以正常抵扣的。但是每个地方税务局对发票的管理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12366或向税管员确认。情况二:专票不能正常勾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大家就不要犹豫了,直接退回发票,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并加强和对方单位的沟通,避免再次开错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