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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票(纸质&全电)备注栏最新填写标准!备注栏不全,一律退回!

梅松讲税 税务大讲堂 2024-04-11




什么情况下开发票要填写备注栏?如何填写?全电发票怎么操作?不填写有什么处罚?一起来看看吧!




01


传统纸质/电子发票备注栏如何填?

一、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备注栏填写规范

(1)货物运输服务

备注栏中需要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

如果信息比较多,可以添加运输清单:

(2)建筑服务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3)销售、出租不动产

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销售预付卡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

(6)差额征税开票

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代办出口退税

应注明“代办退税专用”。

二、税务局代开备注栏填写规范

(1) 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2)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02

全电发票备注栏如何填?


全电发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其中,有5项特定业务,其相应的“备注信息”为必填项不填开不了票),包括: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

一、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

二、货物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

三、不动产销售

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面积单位】【跨地(市)标志】。

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租赁期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面积单位】。

五、旅客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03

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有哪些风险?


一、增值税

根据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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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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