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在广州,东莞,惠州…看病可马上报销!
告诉每一个深圳人!
深圳人在广州、东莞、惠州…异地就医可马上报销! 71家医院名单戳这里~
喜大普奔!今后在广东各市看病不用再两地来回跑着报销啦!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已经有21地市的71家医疗机构上线,其中三级甲等55家,三级乙等4家,二级甲等11家,二级丙等1家。这意味着,深圳人的社保卡在这些医院都可以即时结算了!
广东省未来目标
今年将覆盖全省149家三级医院机构,并逐步扩大到全省二级医疗机构。
与新疆、广西、海南等省区联网结算,逐步实现省外异地结算,
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自付的费用就可以啦~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省社保局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指南问答
除了长期异地居住的情况外,异地就医还包括异地急诊、异地转诊等情况。其中长期异地就医必须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长期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和单位派驻市外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在长驻(住)地选择1—3家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流程
(1)由本人或单位填写《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
(2)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异地居住或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派出所证明、异地居(村)委会证明等,向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须提前在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报销,不需每次住院前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职工异地就医须年审
单位派驻市外工作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资格有效期自核准生效之日起,至当年社保年度结束。核准生效时间未超过半年的,延续至下一社保年度。
新社保年度仍需继续保留原申请的异地就医资格的,需在每年4—6月到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的,可凭原核准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及单位证明材料,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此外,参保人要求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须办理变更申请。参保人如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此前办理的异地就医资格从在原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如需享受异地就医资格,须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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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自网络及整合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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