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长兴持续严查
“着急赶时间”
“车速太快,刹不住了”
“没有看到······”
每一个不礼让斑马线的司机
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
但在生命安全面前
没有理由,更没有侥幸!
在此曝光一批近期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
违法车辆:浙EU561X
违法地址:长海路三狮苑路段
违法车辆:浙A367WJ
违法地址:香樟大道与市场中路路段
违法车辆:浙EW063P
违法地址:锦绣路会议中心路段
违法车辆:浙EF599S
违法地址:明珠路建设局南侧路段
违法车辆:浙E18E85
违法地址:太湖中路金临小区路口
违法车辆:浙EA763M
违法地址:明珠路建设局南侧路段
违法车辆:浙EDJ5239
违法地址:明珠路建设局南侧路段
违法车辆:浙E071YZ
违法地址:明珠路建设局南侧路段
违法车辆:浙EU973F
违法地址:长海路三狮苑路段
违法车辆:浙EU867X
违法地址:太湖东路城央名邸路段
驾车时
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右转弯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2、左转弯或掉头 | 斑马线前需让行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司机的安全警示线
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让我们一同守护交通文明
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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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兴交警 湖州公安编辑 | 叶丽欢
一审 | 计 楠
二审 | 倪佳乐
终审 | 张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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