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38 新书速递 | 邱昭继教授团队《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
以下文章来源于马列主义与法 ,作者邱昭继
邱昭继教授团队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西北政法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邱昭继教授和成员王进、王金霞博士撰写的《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该书于2018年6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是西北政法大学的第一批创新团队,长期致力于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已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法律科学》、《哲学动态》、《国外理论动态》、《浙江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该领域研究论文20余篇,研究成果引起了国内外同行的广泛关注和较好的评价。《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一书是该团队取得的又一标志性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组织策划的一套大型丛书。该套丛书计划在若干年内集中推出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高端学术著作,通过大批马克思主义研究性著作的出版,回应时代变化提出的新挑战,抓住实践发展提出的新课题,推进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促进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该书探讨了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述对当代西方诸多法学流派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马克思主张二元的自然法,他的自然法观念被后世学者发扬光大。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家运用概念分析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他们试图重构、修正和澄清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社会学理论的重要一脉,经由马克思主义所确立的一些基本问题框架在法社会学当中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力。批判法理学是一种左翼法律理论,这种理论不满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现状,致力于改变现有的制度和实践,以最大可能地实现公平与正义。批判法理学产生和发展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女权主义法学具有明显的马克思主义特征。女权主义法学从马克思主义那里获得了方法论的启示。女权主义法学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批判和解放精神。马克思对于正义问题的探讨散见于其著作的部分段落当中。英语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在反思马克思的正义观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正义理论。
目 录
导 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
第二节 研究方法
第三节 研究意义
第一章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源流
第一节 欧陆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二节 英语世界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二章 卡尔·伦纳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
第一节 伦纳的法律观
第二节 法律的经济与社会功能
第三节 工业资本主义时代财产所有权对人的控制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的合法性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与自然法学
第一节 马克思的自然法观念
第二节 布洛赫论自然法与人的尊严
第三节 卡门卡论自由和自然法
第四节 太渥论法律自然主义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与分析法哲学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概念分析
第二节 法律消亡论的概念分析
第三节 社会主义权利理念的概念分析
第四节 基础与上层建筑
第五节 法律的阶级工具论的概念分析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与法社会学
第一节 法社会学理论视角下的马克思主义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法社会学的主要观点
第三节 赫斯特和亨特论法律与意识形态
第四节 斯通论法律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第五节 艾德曼的法社会学思想
第六节 鲍勃•法恩法社会思想论要
第六章 马克思主义与批判法理学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与批判法学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与后现代法学
第七章 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法学
第一节 女权主义法学概述
第二节 女权主义法学的兴起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运动
第三节 从法律的阶级分析到性别分析
第四节 父权制和资本主义法律对女性的压迫
第五节 通过改革法律实现妇女解放
第六节 女权主义法学的马克思主义特征
第八章 马克思主义与正义理论
第一节当代正义理论形态
第二节 马克思和正义问题的争论
第三节 争论的解读与反思
参考文献
我在西北政法学院读法理学专业研究生时开始关注马克思主义法学。於兴中教授给我们讲课时多次强调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中国法理学研究重要的知识增长点。於老师改变了我原先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肤浅认识,也激发了我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兴趣。读研时,葛洪义教授给我们上了一门专业学位课,叫《马恩法学原著选读》,葛老师让我们精读了几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不过,我在硕士和博士期间并没有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我研究的是分析法哲学。2008年博士毕业后,我转向英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其实,从分析法哲学转向英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只是研究对象的改变,我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的仍是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2010年我翻译了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休•柯林斯教授的《马克思主义与法律》一书,发现柯林斯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深深地打上了分析法学的烙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成为我重点研究的对象。2011年我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获准立项,于是对英美马克思主义法学展开了全面的研究。
这项研究的顺利进行得益于我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的两次访学经历。2013年4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女权主义法学讲座教授辛西娅•鲍曼来访西北政法大学,做了一场“女权主义法学与女权主义立法”的报告,我问她马克思主义究竟对女权主义法学产生了何种影响。她得知我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后,慷概出资邀请我于当年8-9月份去康奈尔大学短期访学,鼓励我研究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法学。2015年,我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出国研修项目,研修主题是“马克思主义与批判法理学”,当年7月应於兴中教授邀请再访康奈尔大学。康奈尔大学图书馆馆藏丰富,服务周到,检索便捷,在那几乎能找到任何我想搜集的资料,我在康奈尔收集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文献,完成了三篇马克思主义法学论文的撰写。辛西娅•鲍曼教授和於兴中教授给我提供的优越的研究条件和宽松自由的环境,在此深表谢忱。也感谢在康奈尔访学期间给予我一家人许多关心和帮助的各位朋友。
本书的部分内容是我在中央编译局从事博士后研究(2012.6-2015.6)的出站报告。特别感谢我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薛晓源研究员。在博士后申请、进站、中期考核、出站的各个环节,薛老师都给了我悉心的指导和切实的帮助。感谢博士后出站评审小组的各位专家:北京大学哲学系仰海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张秀琴教授、中央编译局原秘书长杨金海研究员、林进平研究员和孔明安研究员,他们对我的出站报告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宝贵的修改意见。在编译局做博士后研究期间,还得到了戴隆斌、周凡、冯雷、苑洁、周兰领、鞠成伟等师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的部分内容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感谢陈景辉、雷磊、李其瑞、陈锐、朱振、马驰、姚远、谢海定、强乃社、周尚君等师友的鼓励、批评、讨论与指教。本书的一些章节已经发表,具体情况如下:本书“导论”和第一章“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源流”的部分内容发表在《法律科学》(2012年第5期);第二章“卡尔•伦纳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发表在《人大法律评论》(2016年卷第2辑);第三章第一节“马克思的自然法观念”发表在《法治现代化研究》(2018年第1期);第四章“马克思主义与分析法哲学”发表在《哲学研究》(2016年第9期)和《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第七章“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法学”发表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1期)。感谢韩松、马治选、于浩、方乐、黄慧珍、陈林林等师友为我提供发表的平台。感谢严存生、朱景文、刘金国、舒国滢、郑永流、刘作翔、葛洪义、杨宗科、刘进田、闫亚林、汪世荣、朱继萍、王政勋、冯卫国、东志鹏、张宏斌、宋海彬等师友的鼓励和帮助。感谢对我从事这项研究给予无私资助的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醒亚先生。感谢妻子和父母对我从事学术研究的无私支持。感谢孩子们带给我欢乐!
本书的撰稿分工如下:
邱昭继: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
王 进:第八章;
王金霞:第五章;
邱昭继负责该书的大纲设计和统稿工作。
邱昭继
2017年11月10日于西安
邱昭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理教研室主任,长安青年学者特聘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法学方法论。
王进,西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立法法理学和正义理论。
王金霞,西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治文化、马克思主义法学、法社会学等。
法 律 思 想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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