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437 琳达·赫什曼:《温柔的正义》序幕:“荷叶领” | 法律与性别
《温柔的正义》序幕:“荷叶领”
作者:琳达·赫什曼(Linda Hirshman),律师及文化历史学家
译者:郭烁,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系《温柔的正义》一书的“序幕”部分
感谢郭烁老师授权“法律思想”推送本文
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惠赐文稿
《温柔的正义》
作者: [美]琳达·赫什曼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原作名: Sisters in law:how Sandra Day O’Connor and Ruth Bader Ginsberg went to the Supreme Court and changed the world
译者: 郭烁
出版年: 2018
本书目次
代序 她们配得上“伟大”的字眼
序幕:荷叶领
第一部分 桑德拉和鲁斯:各就各位
第一章 乡村女孩与城里孩子
第二章 鲁斯梦想中的诉讼
第三章 “戈德华特女孩”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式成员
第二部分 女权运动的首席律师
第四章 第一幕:构建女性平等
第五章 幕间休息:堕胎
第六章 第二幕:在危难中争取平等
第七章 第三幕:“家庭煮夫”挺身而出
第八章 终幕:男孩和女孩在一起
第三部分 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
第九章 奥康纳在亚利桑那崭露头角
第十章 欢迎奥康纳大法官
第十一章 奥康纳大法官的女性事业
第十二章 桑德拉女王的法院
第十三章 女王在堕胎之战中也不能独善其身
第四部分 最高法院姐妹花
第十四章 我是鲁斯,而非桑德拉
第十五章 金斯伯格的女权主义声音
第十六章 成为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的重要性
第十七章 奥康纳大法官的自伤
第五部分 绝对馈赠
第十八章 伟大的异见者
第十九章 “声名狼藉”的鲁斯•巴德•金斯伯格
第二十章 我们的女英雄
致 谢
译后记:异议的漂流瓶
每年7月4日,举国欢庆这个民主国家诞生的时候,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大多已经出了远门。但在为夏季休庭而离开首都之前,他们必须先对去年10月以来业已受理的所有案件作出判决。最高法院并非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一旦它强令社会做出重大改变,这样的案件就最为棘手也最具争议性。所以,类似的案件常常留到最后处理。时间嘀嗒流逝,在6月的最后几个判决日里,法庭上的紧张气氛犹如华盛顿夏天的空气一般,燥热而沉重。
1996年6月26日上午,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立以来的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穿过法官席后的红色天鹅绒垂帘,坐在最靠外的座位上。座椅排成一条庄严的曲线,五张椅子开外,坐着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1981年被任命的、联邦最高法院创建以来的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或者像她调皮地称呼自己那样,叫作FWOTSC(First Woman on the Supreme Court)。每位女法官都穿着配有白色荷叶领装饰的暗黑色法袍。 除此之外,第一和第二位女法官之间的联系并不比其他法官之间的更多。然而就在那一天,公众有幸目睹了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两位女性的共同点。
金斯伯格大法官从那超过她瘦小身材的高背椅深处,公布了法庭针对美利坚合众国诉弗吉尼亚一案(United States v. Virginia)的判决。 自1996年6月的那个早上之后,弗吉尼亚军事学院,这个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就已经训练了不少男性学员的军校,必须将女学生也纳入招生范围。美国宪法要求包括女性在内的所有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让女人住进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营房里;让女人参加传统的戏谑项目,在泥潭里打滚;让女人剪短头发穿上硬挺的灰色制服,这让她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世纪前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派往南北战争战场的南方士兵那样诡异。金斯伯格的六个大法官同僚支持了她的意见——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必须招收女兵。然而比起这七张绝对多数赞同票,该案本身更具争议性,影响也更为深远。直到那一天,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早已是世界区分男女各自角色的重要象征。在这个案子被送到最高法院之前,下级法院已经支持了该学院的性别隔离制度。多年来,女权主义的反对者一直以军事设置这一背景作为他们的主要论据,论述如果真的像对待男人一样平等对待女人,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荒唐。该学院是男女区别对待的最后堡垒之一。现在的大法官金斯伯格,几年前作为律师,就已经是性别平等的首要倡导者——“女权运动的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将判令人们活在一个勇敢的性别平等的新世界。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
(Ruth Bader Ginsburg)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金斯伯格的姐妹奥康纳决定由她在庭上发言,在场旁听的人几乎不知道这一点。经过法官会议上的投票,多数法官投票赞同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应该接纳女性学员。之后,多数派法官中资格最老的法官有权指定任何一名多数方法官撰写该方法庭意见。他指派资深女性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完成,但她并不接受。她知道在1970年到1980年间,是谁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效劳,经常作为律师出现在最高法院,是谁在努力促使最高法院号召性别平等。而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了。“这非鲁斯莫属。”她这样说道。
在判决当日,大法官们不会宣读通常长达几十页的完整的法庭意见书。当天早上,金斯伯格决定在她当庭宣读的梗概意见中引用奥康纳在1982年针对霍根诉密西西比州(Hogan v. Mississippi)一案中的法庭意见,将其中关于禁止密西西比州在州立大学护理学院进行性别隔离的做法作为参考。金斯伯格提醒旁听者注意,奥康纳在霍根一案的法庭意见书确立了这样一个规则——各州不能“基于男女之间角色与能力不同的固有观念,而(对特定人群)关上大门”。这位传奇而含蓄的大法官在此处稍作停顿,从意见书上挪开视线,与她的前辈对视了一下。她想到这两份判决意见的契合点,点了点头, 继续宣读法庭意见书。
1996年6月的那一天,仿佛全美女性都来到了法庭。无论你是战斗在最高法院的律师还是全职妈妈,无论你支持还是反对堕胎,无论你未婚还是已婚,无论你有过性行为还是正准备奔赴一场贞洁舞会 (purity ball),在通往那一天的旅途中,抑或正在经历那一天,这两位女士改变了女人们的生活,也因此改变了男人们的生活。奥康纳与金斯伯格大法官在各类案件判决中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但本书只讲述站在司法权力顶端的她们,如何共同使女性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她们坚决主张男女平等,她们就是“男女平等”活生生的例证,并且,由于她们在女权运动结束前就已就任,所以她们还是推行男女平等的先驱。当女性被平等对待时,正如盖尔•柯林斯(Gail Collins)在其最畅销的书中说过的那句耐人寻味的话——“一切都在改变”。
1969年我从法学院毕业的时候,一个150人的班级中,包括我在内只有7名女生。毕业后,作为律所60位员工中唯一的女性律师,我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那时,我觉得法律世界是最不可能发生改变的地方。面试官毫不避讳地告诉我说他们不会雇用一个女人,他们也并不在乎我是否在法学院的《法律评论》工作过。7年后,当我为自己的第一个最高法院案子辩护时,我面对的是9位清一色的男性大法官。但从1967年数量可观的女性获准进入法学院就读开始,到1971年最高法院公布里德诉里德一案(Reed v. Reed)的判决——该判决部分得益于金斯伯格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所做的工作,世界开始改变。规定性别不平等的法律,就像那些关于女性生活的陈旧观念被摈弃,从成文法中删除。1981年,也就是金斯伯格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开启改革运动的十年后,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任命名不见经传的亚利桑那州上诉法院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作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这次任命为美国女性平权运动树立了一个勇敢而坚毅的楷模。“成为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无妨”,奥康纳大法官在收到任命文件时说,同时她希望自己不是最后一个。
当她们为女性能够在法律及更广阔的领域取得成功而诉求,并凭借自身展示了这种成功的可能性,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法律领域,我从一个异类变成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从业者。诚然,不能说女性在20世纪70年代在法律职业中能够占到一定比例都是她们的功劳,但她们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重要。1982年,我第二次站在最高法院,奥康纳大法官回头看了看我。尽管她没有支持我的辩护,但我仍然很高兴她能够在那儿。当我作为一名法学教授和一名哲学家开始撰写关于女权运动的文章时,我将鲁斯•巴德•金斯伯格针对性别平等作出的轰动一时的引证纳入自己的分析中,作为第一手素材使用。
所有的运动都诞生英雄,而英雄通常备受争议。但她们是例外。她们当然并不完美,但奥康纳与金斯伯格大法官毫无疑问是女权运动的英雄。每个人都需要英雄。我通往最高法院的人生旅途开始于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上小学的时候。我在我们学校后面的小图书馆里找到了我的人生楷模。这个图书馆拥有许多适合女孩子阅读的人物传记类图书,这是我一生的幸运。弗拉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简•亚当斯(Jane Addams)以及撰写了共和国战争赞美诗的朱丽叶•沃德•华尔(Julia Ward Howe),还有帮助策划美国军事策略的安妮•卡罗尔(Anne Carroll)和露西•斯通(Lucy Stone)等女性权利论者。当读完苏珊•布朗内尔•安东尼(Susan B. Anthony)的故事,我完成了自己的人生规划。桑德拉•戴•奥康纳和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是简•亚当斯和苏珊•布朗内尔•安东尼的继承者。
抵达人生巅峰前,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漫长而艰难的旅程。在弗吉尼亚军事学院一案宣判的四十多年前,奥康纳只是一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获得了一份法律助理的工作。1956年,金斯伯格到哈佛大学求学,法学院院长向她班里所有的9名女学生问了一个同样的问题,她们要如何证明自己占据了本该属于男人的席位的合理性?在充满阻碍的四十年间,奥康纳与金斯伯格越过这个充满敌意的社会,到达了她们职业的巅峰。了解她们做了什么,又是如何做到的,就是在见证两条十分不同而又出奇相似的通往绚丽人生的道路。
奥康纳是在1981年被一位以压倒性胜利赢得大选的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而金斯伯格则是被一位在大选中选票甚至未过半数的温和民主党人推上大法官席位的。她们两个出身完全不同:一个是共和党人,一个是民主党人;一个是戈德华特 的支持者,一个是自由主义者;一个来自亚利桑那,一个来自布鲁克林。金斯伯格,这个黑色头发,喜欢戏剧的纽约人,习惯称呼她的金发同事为来自西金区的女孩。 奥康纳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时,金斯伯格已从事了十年的女权主义运动,那时她甚至不知道奥康纳是谁。
奥康纳和金斯伯格并不是性情相投的姐妹朋友。奥康纳,这个从不抱怨、坦率、开朗又充满活力的西部女子,在1981年被任命后很快就被她的同事们接纳。就像约翰•保罗•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大法官40年后说的那样,“她从不抱怨或者要求什么特殊待遇。她总是能够按时完成她的工作,从不令我们失望。” 金斯伯格,这位才华横溢、孤独的女权主义运动呼吁者,一来到最高法院,就带来了她对于宪法坚定的看法和她一生在政治运动中所获得的丰厚经验。为了更好地钻研工作,她选择了与其他所有法官不同楼层的办公室。如果她没能从最高法院得到她想要的,她会通过国会或者利用媒体向公众呼吁。
但她们在最高法院却胜似亲姐妹。金斯伯格不知说过多少次,她1993年刚到最高法院,奥康纳来迎接她时,她有多开心。12年后,当战友退休时,她又有多孤独。这是一部讲述两位拥有不同的背景,却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块神圣的土地上互相认可、惺惺相惜的律政姐妹的故事,正是她们完成了改变美国女性法律地位这项伟大的事业。
她们是怎么做到的?首先,她们都是律师出身。她们没有领导过一场传统意义上以游行或静坐的方式进行的社会运动。奥康纳唯一正式加入的“女权主义”组织是极其主流的女法官协会。 金斯伯格——女权运动中的瑟古德•马歇尔,也不是一个激进运动分子。在1970年充满传奇色彩的性别平权罢工运动中,人们没看到她的身影,实际上,她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游行。她几乎都活跃在专业领域内——面向女法官、女律师演讲,参加律师协会、法学院的重大活动,在《法律评论》上发表文章。出人意料的是,她在晚年成了当下最流行的媒体——互联网上人们的偶像。
在女权运动还没有任何声息时,她们选择成为律师,正是这样的职业选择使她们善于抓住一切机会,通过法律引领社会变革。借助法律推动社会变革是美国特有的现象。就像两个世纪前杰出的法国思想家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评论美国民主时说的那样:“在美国,任何没有解决的政治问题迟早都会变成司法问题,几无例外。” 自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大多数的社会运动都依赖于那部战后通过的、强有力的、平等实施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作为律师的瑟古德•马歇尔(后来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领导并开创了最成功的先例——通过推进法院适用联邦宪法修正案来推进种族平等。1964年国会通过《民权法案》,种族平等运动又多了一支利箭。所有成功的法律运动,在某种程度上都效仿了马歇尔通过修正法律来引领社会变革的策略。
奥康纳与金斯伯格都是美国的精英——她们分别在斯坦福、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院读书深造。不像其他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法律社会变革运动是自上而下的。他们借助最远离“民意”的机构,即法院,达到他们的目的。联邦法院通常实行法官职务终身制,并由如同这两位女法官一样具有精妙思维模式的社会精英阶层主事。
20世纪70年代初,奥康纳与金斯伯格从个人律师业务和教学事务脱身,登上公共舞台,彼时女权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演变为下一场法律社会变革。种族平等运动后通过的1964年《民权法案》同样禁止性别歧视,因此,女权律师开始基于这部法案提起诉讼。这场复苏的女权运动甚至使一项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古老议案重登历史舞台。就在1920年女性获得选举权后,当时最激进的妇女选举权领导者——爱丽丝•保罗(Alice Paul)提出了女性平权修正案,以此作为一举击溃整个歧视性法律体系的唯一途径。 然而,尽管保罗努力了半个世纪,女性平权修正案却毫无进展。随后,在那个令人振奋的70年代,似乎一切又具备了可能性。
这两朵玫瑰成为这场运动的领导者,起初是金斯伯格直接参与女性运动,奥康纳则是以身示范,成为女性运动的标志。当一场运动足以使法律社会发生变革时,常常有许多律师想要引领这场运动。但在这些人里,只有一部分能晋升到有话语权的职位;而在获得权力的人里,也只有一部分能够引领该场运动取得成功。这对姐妹花确实拥有了权力,也确实成功地引领了这场运动。金斯伯格是一位自觉的法律运动领导者。1972年到1980年间,她管理着杰出的女权法律团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女权计划;同时,她还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女性权利方面的课程。即使在1980年成为联邦法官后,她仍继续为女性权利演说和写作。在那几年,虽然奥康纳大法官没有像金斯伯格那样正式参加女性运动,但也极大地促进了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平等。而在奥康纳于1981年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之后,她成了这个星球上最著名的女权主义的活标志。并且,从1982年霍根诉密西西比州案中重要的第五票开始,她还在最高法院做出的每个关于女性权利的判决上拥有宝贵的一票。1993年,金斯伯格跟她一起站上了权力巅峰。奥康纳于2006年退休后,最高院保守派在女性权利上有所倒退,金斯伯格,这个耄耋之年的女权主义者,成了抵抗这种倒退的旗帜。
她们能够成功并非偶然,而在于具备了“成功的必要条件”。同时,两人的差异又扩大了她们的影响范围,使自身更加强大。至少早在罗纳德•里根当选的1980年起,这个国家就日益分化为两个阵营——共和党人的保守主义与民主党人的自由主义。奥康纳,这位年轻的共和党竞选者和善于交际的菲尼克斯青年协会会长,在其70年代的演讲中曾宣布自己是“穿着胸衣、戴着婚戒来的”。 她代表了一部分政治和社会力量。金斯伯格,这位年轻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和内敛的法学教授,温文尔雅的言行很好地掩饰了她镭射光般的法律思维,也带来了不同的力量和支持者,包括与她心心相印、不离不弃的丈夫——马丁•金斯伯格(Martin Ginsburg)。1992年民主党人在重回白宫后暂时取得了国会控制权,自由派任命一名女性大法官的机会来了。难以想象鲁斯•巴德•金斯伯格与罗纳德•里根有很多共同之处,也难以想象奥康纳与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交换人生故事。两人从彼此的存在中获益。
尽管表面上的差异是一笔有益的财富,实际上在拥有强大的实力方面,她们非常相像。每个人都秉持一个坚定的信念——她们生来就被赋予操控局势的能力。作为一名取得成功的立法者,奥康纳在表达她的宽慰时常说,一旦守门人摈弃他们对女性的厌恶而让她来掌控,她就没有在工作上遇到过任何麻烦。她属于“统治阶层”,而她也就像自己完全有资格处于那个地位般从容行事。1993年,金斯伯格进入最高法院不久,她的一位女教职同事也获得了一份华盛顿的重要工作,当这位同事为此事兴奋不已并询问她的伙伴金斯伯格,她能否相信她们两个作为女性都如此身居高位?事实上,鲁斯说,“相信”这事对她而言毫无困难。
这份非凡的自信从何而来?当有人跳出固有思维,指出是他人而非自然或上帝造成了社会压迫,社会运动的关键时刻就来临了。奥康纳和金斯伯格分别指出了这点。如果她们被周围人庸常的评价所同化,奥康纳大法官可能只会是一名律师助理,而金斯伯格大法官可能会去学习烹饪,但绝不会成为女权运动的英雄。奥康纳的父亲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责任将他困在与世隔绝的大牧场里。固执己见而又盛气凌人的哈利•戴(Harry Day)过去常常花费几个小时与他的长女谈论政治。 在她人生关键的最初几年里,没有人引导她该如何面对这个社会。当姐姐在不幸中去世后,金斯伯格成了她母亲唯一的孩子。她的母亲虽然很有天赋,但也只能留在家里,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哥哥去上大学。她把自己所有关于第一代移民的梦想都寄托在这个书生气质、落落大方的女儿身上。
桑德拉·戴·奥康纳
(Sandra Day O'Connor)
美国首位联邦最高法院女法官
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相信自己有领导权,把对手——上到70年代曾与奥康纳一同在亚利桑那州参议院任职的保守共和党议员,下到金斯伯格在法学院任教时期的刻薄男老师——视为同一阵营的成员。记得那个著名的法学家勒尼德•汉德 (Learned Hand)吗?1957年,在金斯伯格毕业时汉德拒绝聘用她。 多年以后,金斯伯格却对他赞赏有加。金斯伯格完全没有提到他对女性一无所知,只撰文称赞他是一个伟大的法学家。这并不是被压迫者认同了压迫者。她赞赏他,因为她认为他们俩属于同一个精英圈,并且她的看法在这个圈子里有影响力。在奥康纳成为亚利桑那州司法部长办公室的第一位女职员时,一位律师曾主动向奥康纳伸出援手,但不久他就尴尬地意识到她根本不需要他的帮助。奥康纳完全能胜任亚利桑那州司法部长助手的工作。
当被迫承认己不如人,她们就会愤怒。1952年,吉普森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 & Crutcher LLP)面试了一个刚从斯坦福法学院毕业,名叫桑德拉•戴的年轻人,并告诉她说她将被录用为一名律师助理。毕竟,他们从未雇用过一名女律师。30年后,奥康纳,成为大法官的奥康纳在这家律所一百周年的纪念日上,发表了玩笑式的、略带报复意味的演讲,她称这是她做过的最有趣的一次演讲。 金斯伯格经常讲述法学院院长质问她占据了哈佛一个本属于男人的席位都做了什么,最终那个院长不得不向公众宣称那只是个玩笑。
但自尊并不足以改变世界。如果这对律政姐妹认为她们是这世上仅有的掌握话语权的女人,她们对这场平权运动来说就毫无意义。甚至她们会对女权运动产生危害,就像有些受压迫的人,爬上权力高位后就撤掉他们身后的梯子。相反,这两位大法官清楚知道自己在法律精英中应有的地位,这使她们更能从整体上看清男女不平等所带来的不公正。如果吉普森律所只是因为奥康纳的性别就将她降为一名律师助理,他们在拒绝其他女性时还用找其他理由吗?
这种自尊与尊重他人的契合到底源于何处?除了她们特别的家庭背景,还在于她们都是在赋权文化的背景下长大的。奥康纳成长于一个高度重视自愿服务、开放的西部文化背景。类似美国西部这样的偏远地区,没有人力可供浪费。在这种独特的文化背景里,尽管女性仍被排除在高级别的正式雇佣关系之外,但仍允许她们在公开场合从事体力工作。像青年联盟(Junior League)和博物馆委员会这样在女权运动后失宠的机构,开始为女性提供有偿的工作岗位。奥康纳世界里的女人向所有关注她们的人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当然,这点奥康纳也注意到了。她曾经说过,她在偏重家庭的几年后又回归法律实务,为的就是青年联盟。 志愿服务是她终其一生信仰,为自己也为别人。
金斯伯格成年时正值自由主义复兴早期。在大学里,她是一位传奇的自由主义者——罗伯特•库什曼(Robert Cushman)的女门徒(protégée)和研究助理。就像她在哈佛的老师一样,她在康奈尔大学的导师也意识到她的天赋使她有能力主张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平等与自我实现,于是他们不遗余力地支持她。在金斯伯格取得法学学位的1959年,美国文化的障碍即将被打破。60年代,当这一刻来临,奥康纳和金斯伯格的知识储备与修养使她们有充分的准备去看清性别不平等这一不公正现象。
奥康纳和金斯伯格不仅意识到自身以及其他女性正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还意识到很多问题以及由此而来的解决方法都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所有50个州的法律(以及联邦政府)都区别对待女性和男性。不平等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以至于女性要有一种深刻而清晰的视野才能认识到这是错误的。尽管采用的方式有些不同,但她们最终都洞察到了这一点。奥康纳渴望有所作为,这激励了她去学习法律。正因为她能够清晰地认识自我价值,所以法律区别对待女性和男性的不公正现象立刻触及了她的内心。金斯伯格则是带着明确的法律自由的目标去接触法律。宪法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免受不公正对待,这是美国自由主义的试金石之一。自由主义与她未来的改革运动律师的角色完美契合。当然,无论是奥康纳还是金斯伯格,她们从法学院毕业时都未对那时候尚不存在的女权运动抱有明确预期。然而,她们为争取平等以及立志改变所作的神圣许诺,使她们在女权运动到来时变得无可替代。
她们同样具备了“冷酷报复”的能力。1981年,也就是奥康纳大法官进入法院工作的第一年, 她的新同事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大法官在一次激烈的争论中羞辱了她。之后,他发现她居然不可思议地对自己引以为傲的政治魅力不为所动,而这政治魅力曾足以使他在九人制的法庭上获得五张赞成票。她什么都没说过,但布伦南称那次争论为“自己曾犯下的最大错误” 。1970年是金斯伯格行为主义的开端,她试图参与新时代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女权案件——里德案,她联系了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梅尔•沃尔夫(Mel Wulf),称自己可以提供帮助,但没有得到对方的积极回应。所以她同丈夫去找了该联盟中其他对其才能更感兴趣的人。1972年金斯伯格进入自由联盟后,她与沃尔夫共同出现在很多女权案件的案情摘要上。但6年后,沃尔夫在一场两败俱伤的内斗中被革去法务总监的职位,当时作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最有影响力的四名法律顾问之一的金斯伯格却没有挽救他。“她一个字都没说”,沃尔夫后来讲道。
无法获得公平对待的时候,她们会表现得好像一点也不生气。就像金斯伯格经常对她热情的听众们说的那样,在婚礼的前夜,她的婆婆送给她一副耳塞,并向她分享了保持婚姻幸福美满的秘诀:“有时候要装聋作哑。”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与她那极度保守的同事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如欢喜冤家。两位大法官之间长达几十年之久的友谊人尽皆知。鲜为人知的是,在她成为顶尖的女权诉讼律师数年之后,她还仍与著名的反女权主义者——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菲利普•库兰(Philip Kurland)保持着友好往来。虽然奥康纳保持着与保守派的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一位在早期言辞激烈的反对者——之间的毕生友谊,但她却是平权修正案的忠实拥趸。她们坚信,她们是曾经清一色男性精英团队里理所当然的成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们可以对那些使女性生活变得更糟的强势同事们充耳不闻。数年信件来往后,金斯伯格希望库兰教授帮助她当时在芝加哥大学读书的女儿,正如那些当权男性的一贯做法,她不过是给他写了一张便条,简要描述了女儿的优点。 1981年,反堕胎的激进分子试图阻止奥康纳出庭,仍具影响力的巴里•戈德华特声明任何抵制她的人都将会被掌掴。 有时,对某些事适当充耳不闻是值得的。
如同所有被剥夺了权力的个体,女性被倾向于视为一类人。 1993年,金斯伯格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国家女法官协会举办了一场聚会。她们送给最高法院的两位女性大法官每人一件T恤衫。奥康纳大法官的T恤上印着:“我是桑德拉,不是鲁斯。”金斯伯格大法官的T恤上则印着:“我是鲁斯,不是桑德拉。”果然,鲁斯上任之后的每一年,总有一些倒霉律师叫错她们的名字。 尽管她们很相似,但她们并不是一类人。相似却又不同,甫一认识(她们在奥康纳任职不久后会面)就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自从1981年奥康纳被任命,直到金斯伯格加入她的行列,她的书记官中来自金斯伯格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办公室的人,比其他任何地方的都要多。既不是密友也不是竞争者,正如美国诉弗吉尼亚军事学院一案判决时所反映的那样,两位大法官恰到好处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联盟。对于那些立志想要领导社会运动的人来说,单是她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已经很励志了。
障碍没能阻挡她们的脚步,讥讽也没有带来纷扰。当我在亚利桑那州的档案馆中查找资料书籍时,一位图书管理员走向我。她想要告诉我多年前她曾与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一同参加过实地考察。当时,一位律师正在写一篇文章,关于一起起源于亚利桑那州矿区的历史性案例。他带了一支考察队前往争议发生地。碰巧奥康纳大法官就在菲尼克斯,她在那里还有处住所。她听说她的一个朋友——一位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将会参加考察,她说自己也要去。他们坐着面包车隆隆地穿过连绵的沙漠,驶向当地的牧场去用午餐,这时他们遇到了一条水流湍急的深沟,车子过不去,就被困在那里好几个小时。而刚好奥康纳大法官说她要小解,情况就很尴尬了。考察队的组织者们呆坐在那儿面面相觑、无能为力,这时奥康纳爬出了车厢。
“不用担心我,”她对凑过来的律师说道,“我只要找一处灌木,躲在后面就好了。”看到他们错愕的表情后,她又补充道,“我可是在牧场长大的!”她确实也那么做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档案保管员说,“一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一个灌木丛后小解。”
1993年,金斯伯格被提名进入最高法院,有人给她发了一份传真,称她法学院的一位老同学在扶轮社 (Rotary Club)的会议上说,法学院班里的男同学通常以她的外号“悍妇”(Bitch)来称呼她。回顾她一路走来的历程,从在哈佛法学院被男生嘲弄,到步入这个国家的最高法院,金斯伯格回应道,“被人叫‘悍妇’ ,总要好过‘胆小鬼’”。
本文系#法律与性别#专题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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