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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488 新书速递 | 卡尔·布鲁诺·莱德:《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

法律思想 2022-03-20

《死刑:起源、历史

及其牺牲品》


[德]卡尔·布鲁诺·莱德(Karl Bruno Leder):《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王银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7月版。


著者简介

卡尔·布鲁诺·莱德(Karl Bruno Leder)  出生于1929年,曾在柏林自由大学学习新闻学、戏剧学和斯拉夫语文学。1960年至1977年,他担任一家电影发行公司的戏剧顾问,同时还担任时政评论员。除诸多文学翻译作品之外,他还出版了《不再有战争?——关于人类的和平能力》(1983年)、《如何成为独裁者:权力的秘密及其技术》(1983年)等著作。

译者简介

王银宏  山东莱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与宪法史、比较法律文化,出版德语专著:Verfassungskontrolle in China. Eine Historische und Politische Darstellung, LIT Verlag 2016;译著《宪法法院的守护者:汉斯·凯尔森法官研究》([奥]罗伯特·瓦尔特著,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版)等。

目录

导言:追求正义的死刑?

第一章  死刑的产生

    第一节  死刑的产生基础

    第二节  血亲复仇

    第三节  人祭

    第四节  最古老的死刑

第二章  古代的刑罚

    第一节  放逐、投石击毙、推下悬崖

    第二节  十字架与十字架刑

    第三节  绞刑

    第四节  斩首

    第五节  轮刑、四马分尸、肢解

    第六节  溺死、活埋

    第七节  火刑

    第八节  猎杀女巫

第三章  “现代的”行刑方式

    第一节  断头机

    第二节  近代的绞刑

    第三节  电椅、毒气室、枪毙

第四章  死刑的范域与影响

    第一节  行刑者

    第二节  关于死刑的论争

    第三节  结论

译后记

Karl B. Leder, Todesstrafe: Ursprung, Geschichte, Opfer, AREA Verlag, 2006

导言:追求正义的死刑?

一个名为芭芭拉·格拉汉姆(Barbara Graham)的女囚被紧紧地绑在圣昆廷(St. Quentin)监狱毒气室的椅子上。她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但是她始终否认自己的罪行。现在,她的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短短的一分钟,这时,监狱收到了推迟行刑的命令。松绑之后,她昏厥了过去。

当医生和监狱长还在照顾芭芭拉·格拉汉姆时,他们又收到了与之前相反的命令:死刑必须立即执行!

之后,这位女士从昏厥中苏醒过来。她迷惘地环顾四周,时断时续地说道:“我还活着。感谢上帝!”而极力保持镇定的监狱长必须向她宣布,现在仍须执行死刑。他要求她——不,他恳求她——坚强起来。但是,芭芭拉·格拉汉姆在痉挛性喊叫中崩溃了。她一再地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她被拖回毒气室,再次被绑在椅子上。毒气室的门已经关上,这时电话响起,再次通知暂缓行刑。法院就再次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了二十分钟的讨论,结果是驳回申诉。芭芭拉·格拉汉姆第三次被推进毒气室,被用皮带绑在死刑椅上。她现在精疲力竭。这一次,当毒气放入时,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同时,她也得到了解脱。

这一幕发生在1955年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这种死刑难道是为了正义吗?

这种情形和类似的情形绝对没有成为过去时。几乎每两天,国际新闻里就有世界上关于执行死刑的报道。较为具体详细的状况则大多耻于公开。在1979年,这种报道最多的国家是伊朗,因为枪决反对派已经被提上了革命后的议事日程。此外,在阿富汗、伊拉克、加纳、阿尔及利亚、莫桑比克、苏联和尼泊尔也不时有执行死刑的报道。在南非,有六人被处以绞刑;在沙特阿拉伯,有一人被处以斩首刑。在巴基斯坦,前总理布托(Bhutto)被处以绞刑;在美国,一位囚犯在电椅上被执行死刑。人们尚未知悉的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可能要多于新闻报道的人数。

对此,人们一再提出的问题是,国家有权处死其国民吗?国家对此有充分的合法性吗?国家对此拥有一种道德权力吗?抑或仅是基于其使命?或者基于其必要性?自启蒙运动以来的约二百五十年间,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家以及范围甚广的社会公众都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但是,这些讨论和论争都没能为我们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易言之,都没能使我们对于当今世界观中的死刑问题有一个终极的认识。其原因在于,死刑始终被视为一个法律问题而进行讨论。实际上,死刑更多地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它显然与正义问题无关,而是更多地关乎社会心理需求。因而,人们在死刑问题上过多地苛求于司法机构。根据我们今天的理解,实践正义需要理智的理性和客观性。然而,对死刑的需求来自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所有支持和反对死刑的理性考量都无助于对死刑的理解和认识。

本书的目的即在于,揭示和阐释死刑之所以产生的精神和心理层面。对于专虐暴政的不法行为,本书只是顺带提及,对于其间的关系亦简要论述。除了专制暴君之外,没有人会对其进行辩护。很显然,这涉及到违背常情的权力欲,并且缺乏最基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此外,存在着合法地将人处死的情形,即由国家执行的死刑,这通常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并且多是基于人民多数的同意。这种“合法的”死刑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我们所知的任何社会都毫无例外地适用过死刑。从死刑在世界各国的广泛适用可知,死刑与人类社会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

然而,是什么样的社会和心理需求导致人们会杀死同类?为回答这个问题以及认清死刑的内在本质,本书追溯了死刑从早期的起源直至现代的整个历史。就像认识其他社会现象一样,我们可以从死刑的早期形态更好地认识死刑的起源及其发展基础。虽然它们亦是现代死刑形态的基础,但是其中也产生了一些我们还未能辨知的变化和发展。这些早期形态清晰地向我们展现了死刑产生的真实动因。就此而言,探究死刑产生的最初根源具有重要意义。

同样,对于死刑在此之后直至现代的继续发展,我们亦需探究其原初动因,因为我们不仅要探究死刑是什么,更重要的是探究为什么要实施死刑。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死刑。本书对于具体的、具有典型性的死刑执行方式的论述亦是如此,因为当时的状况决定了其某些方面的独特之处。

在人类的历史上,死刑造成了无以计数的牺牲品,并且其牺牲品的数量还在不断地增多,而这些牺牲品还是以一些崇高的观念之名而产生的。以上帝的名义、以皇帝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以祖国的名义或者以正义的名义使得无数人失去生命。最终,我们要考察,究竟是社会内部的何种问题引致共同体针对个体来行使这种权力。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这种古老的死刑需求在其他的社会关系中是否可能会趋于缓和。

译后记

《死刑:起源、历史及其牺牲品》初版于1980年。1992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了郭二民编译的由日文译为中文的节译本,书名为《死刑的文化史》。但是,译者对照后发现,该节译本所节略掉的内容多为原著中的德语长句、难句以及一些细节性的论述,同时,该节译本中存在诸多误译和误解之处(如原文词意为“死刑执行前的最后一餐”,该译本则译为“死刑执行吏的美餐”),其中还有一些明显的数字错误和地名错误(如原文中的“冰岛”(Island),该译本则译为“爱尔兰”)。本书译自1986年版的德语未删节本。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比较对照了郭二民编译的节译本以及书中前几章引用频次较多的弗洛伊德所著《图腾与禁忌》(车文博主编:《弗洛伊德文集》第11卷,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等中文译作,但是这些译作与原著文中所述有别之处,译者依原著的德语原文所述。作者文中所引《圣经》相关章节内容的翻译参照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发行的《圣经》版本。

本书的作者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死刑反对者的立场来论述和叙述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死刑。作者认为,死刑不是源于对正义的追求,也不是为了满足对正义的需求,死刑“显然与正义问题无关,而是更多地关乎社会心理需求”,这些社会心理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人们内心(或者社会集体)的罪责感或恐惧感,若想从这种罪责感或恐惧感中解脱出来,就需要找到一个或者更多的“替罪羊”,将自己的罪责感或者恐惧感转嫁予他(或她);二是人们的嫉妒心,因为每个社会中总有一些人敢于做人们想做却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一些事情,若这些事情被认为是违反了共同体的“禁忌”,侵害了共同体的利益,破坏了共同体的安定与秩序,那么这个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这种嫉妒心尤为明显地表现在与性有关的行为方面;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外在表现,但是人类的社会心理基本是具有同一性的,即使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也可能会产生类似的外在表现形式。

在翻译本书之前,译者基本上是不主张废除死刑的,因为特别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不处以死刑既不足以平息内心的道德愤慨,也不足以告慰被害者。但是,在翻译完本书之后,译者对死刑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基本上也转变为一个死刑的反对者了。虽然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基于当时的思想意识状况和对自然界的认知程度,死刑看起来是一种必要的存在,可借以发泄和释放人们内心受到抑制的情感,但是死刑不仅仅关涉被处以死刑之人,还更多地涉及到行刑者、民众的心理需求以及国家的制度机制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历史上的那些行刑者所处的社会和心理困境,让人不能不心生悲悯,进而更为全面地看待死刑以及与死刑相关的一切人与物。

在翻译过程中,作者所描述的那一幕幕执行死刑的场景不断地在译者眼前闪现,以至于晚上睡觉前都要再听一段欢快的乐曲之后才入睡,否则一闭上眼睛,脑中就会浮现出那一幕幕执行死刑的不同惨景。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曾一直在电脑中单曲循环播放着波兰作曲家巴达捷芙斯卡(Badarzewska)创作的钢琴曲《少女的祈祷》,以至于现在听到这首原本是表现出一个纯洁少女的美好心愿的乐曲时,眼前就会浮现出那些执行死刑的凄惨场景。这或许也是生命中美好与凄惨的一种奇妙境遇。

为便于阅读,译者根据行文习惯,将原著中的尾注统一改为脚注,并增加一些译注,希望能有助于理解作者的原意。

最后,非常感谢诸位师友的关心、关爱和关怀以及师姐解锟博士与秦堃编辑的帮助、支持和付出。虽然译者自认为,该译本纠正了之前中文节译本的一些误译和误解之处,但是其中仍可能存在错误和不合适的译处,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王银宏

2017年7月28日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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