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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44 新书速递 | 雷磊:《法理学》(教材)

法律思想 2022-03-20

《法理学》


雷磊:《法理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1月版


目录


第一编法学与法

第一章 法学

第一节 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法学的特征

第三节 法学与法理学


第二章 法

第一节 法的名称

第二节 法的特征

第三节 法的作用


第二编 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三章 法律规范

第一节 法律规范概述

第二节 法律规则

第三节 法律原则


第四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部门

第二节 法律体系


第五章 法律秩序

第一节 法律秩序概述

第二节 法律秩序的结构


第六章 法的效力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时间效力

第三节 空间效力

第四节 对人效力


第七章 法律关系概述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八章 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九章 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一节 权利

第二节 义务

第三节 责任


第十章 法律事实

第一节 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事件 


第三编法学方法论

第十一章 法律概念与法条

第一节 法律概念

第二节 法条理论


第十二章 法律论证概述

第一节 法律论证的目标

第二节 法律论证的层次


第十三章 案件事实

第一节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

第二节 案件事实的形成


第十四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源概述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源


第十五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十六章 法的续造

第一节 法的续造概述

第二节 法律漏洞的填补

第三节 法律修正

 

第四编 法伦理学 

第十七章 法的基本价值

第一节 正义诸内涵

第二节 正义关系


第十八章 规范伦理学的主要进路

第一节 义务论与结果论

第二节 契约论与商谈论

第三节 美德伦理学


第十九章 法伦理学的经典主题

第一节 道德的法律强制

第二节 守法义务

第三节 拉德布鲁赫公式


第二十章 法治理论

第一节 法制与法治

第二节 法治诸理论

第三节 法治中国理论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作者简介:



为什么要学法理学?

《法理学》序言


人们常说,法理学是处理一般法律概念和原理的理论,是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学科。但这么说并不足以让我们相信法理学是“有用的”。民法学能帮我们理解日常生活,刑法学能帮我们理解“反社会事件”(犯罪),宪法学能帮我们理解宏观政治现象……那么,法理学能帮到我们什么呢?

首先,法理学是法学体系的粘合剂。马季创作过一个老相声《五官争功》,说的是有个人睡着了,做了个梦,梦到他脸上的五官相互表功:耳朵说它很重要,因为没有它,人就什么也听不到;嘴巴说它很重要,因为没有它,人就会挨饿;眼睛说它很重要,因为没有它,人就看不见万紫千红、百花争艳;鼻子说它很重要,因为没有它,人就呼吸不到空气,也就会死。正当它们争论不休时,眉毛跳出来说,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你们想一想,如果没有我,那脸还是人脸吗?”我国台湾地区的一位法学家曾将这个相声放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他指出,法理学就是那条眉毛!平时的确看不出法理学的重要性,但它却是整个法学得以成为一个体系的关键:为什么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等能被说成属于同一个法学体系?因为它们拥有一些共同的概念与原理,而法理学就是来处理这些共同的概念和原理的。

其次,法理学重在提供法学思维和方法。在这套概念和原理的背后,法理学试图要提供的,是一种独特的法学思维和方法。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套思维和方法,无论是从事民法、刑法还是宪法研究与实践的人,才能被称为“法律人”。而法学院的主要任务往往不单单在于传授法学的知识,更在于训练法律人思维。有一部经典的美国电影《平步青云》,讲的是一位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新生如何成为法律人的故事。里面有一个Kinsfield教授,他在第一堂课上就说了这样一段话:“你们自己去教自己法律,我来训练你们的思维。你们来的时候满脑子浆糊,但如果能挺过来,你们走的时候就会像法律人那样去思考。”

最后,法理学在疑难案件中必然会出场。法理学在日常法律实践中的确不经常“出场”,不出场不代表它不存在。只是因为案件事实清晰或者法条提供了足够合理的答案,人们之间不存在争议,因而没有它发挥作用的余地。打个比方,法学体系就像一座冰山,海面以上的部分是部门法学,而隐藏在海面以下的部分则是法理学。平时看得见的只是海面以上的部分,但一旦有朝一日,海平面下降,海面以下的部分就将显露出来。此时人们就会发现,真正决定冰山牢不牢固的原来是这个部分。这个时机就是疑难案件的场合。人类史上曾经多次发生这种疑难案件,它们在数量上相比简单案件虽然不多,却因其影响力而在法学史上占据更重要的位置。所以,法理学就像哲学一样,不是说你“看不到它”它就不存在。法律人只有持这种法理学立场抑或那种法理学立场的问题,而没有要不要法理学的问题。

法理学是重要的,法理学也有自己的问题意识。本教材就试图从这些问题意识出发,去形成法理学的知识结构(见“本书知识结构图”),并基于此来安排编章体例。这就使得本书的体例安排与现有的通例不尽相符。笼统而言,它做了“两增三减”:“增”的是法学方法论与法伦理学的大量内容;“减”的关于法的运行、法的历史和法与社会的部分。本书想要向读者传达这样一个意思:法理学不等于法学概论或通论。作为一般理论,它并非包罗万象的杂货铺或部门法学的剩余领域,而有着自己相对确定的处理对象,同时也需要与其他相邻学科一起为部门法学供给养分。作为教材,本书力图做到在知识体系上简单明了、表述平实。在每章的最后,将总结知识梗概、列举相关的参考文献,希望对于读者们把握知识要点和就感兴趣的主题作进一步阅读有所帮助。

本书是作者在近年来授课经验的基础上完成的。撰写教材原本属于大家学者所做之事,非数十载寒暑之功不敢贸然动笔。因为与可以尽情挥洒个人管见的专著不同,教材需要在全面掌握和透彻了解各个主题与各家学说的基础上守中庸之道、持公允之言,尽量客观地将学科的框架和知识体系展现给读者。只是恰逢学校推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之机,笔者基于自己对法理学的学科定位及其构成一直以来的思考,不揣冒昧地完成本书,心下惴惴,唯恐学术不足、力有未逮,但请读者质疑、方家指正。

雷磊  2019年2月7日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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