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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59 新书速递 | 沃尔夫冈·凯尔斯汀:《良好的自由秩序:康德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汤沛丰译)

法律思想 2022-03-20


《良好的自由秩序:康德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


[德]沃尔夫冈·凯尔斯汀:《良好的自由秩序:康德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汤沛丰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


作者简介



沃尔夫冈·凯尔斯汀(Wolfgang Kersting),当代德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学者。


译者简介


汤沛丰,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内容简介

 《良好的自由秩序一一康德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一书是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学者、德国基尔大学哲学系教授沃尔夫冈·凯尔斯汀的教授资格论文,也是享誉国际的康德法哲学研究作品。在此书中,作者从体系和历史这两个维度对康德成熟时期的法哲学著作进行了重构和诠释。本书不仅有助于我们领会康德的法哲学,还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当代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目录
2007年版首位书评者序2007年版导论:康德与当代政治哲学1984年初版序
第一部分 法权的奠基I.法权概念II.法权法则与道德法则1.法则与自由2.理性的法权立法3.法权与先验自由——人们对康德著作中道德哲学与法哲学之关系的各种阐释 (1)独立性命题 (2)道德目的论的法权观 4.早期康德主义者的法权基础 (1)绝对演绎:费希特早期的法哲学(2)相对演绎:海登莱希的批判式自然法(3)费尔巴哈的法权理性能力理论 (4)作为假言命令的法权:费希特1796年的《自然法》III.法权与伦理 1.双重立法学说以及道德性与合法则性的关系 2.法权义务与德性义务IV.人权 V.乌尔比安法权规则的康德诠释
第二部分 私法I.所有权 1.感性占有与理知占有 2.法权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3.实践理性的法权公设 4.先天综合的法权命题5.分配性的任意6.共同占有7.先占和劳动 II.对人权III.物权性对人权 
第三部分 国家法I.自然状态-所有权-国家 1.逃离自然状态的原则 2.暂时的占有与稳定的占有 II.源始契约 III.公民状态的三大原则 1.自由2.平等 3.自主IV.主权和权力分立1.立法权2.执政与行政 3.司法权V. 统治形式和执政方式 1.共和主义与专制主义 2.本体共和国与现象共和国 3. 民主制的代议制体系VI.实证法的约束力与抵抗禁令 1.抵抗和革命的非法性 
2.实证法的约束力 
参考书目 中德词汇对照译后记


译后记

       

《良好的自由秩序:康德的法哲学与国家哲学》一书是当代德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基尔大学哲学系教授沃尔夫冈·凯尔斯汀的教授资格论文。这本书引起了国际康德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被认为是 “晚近第一部全面研究康德成熟时期政治思想的著作”,当代知名康德学者费里克舒曾在其论文“论康德的《法权学说》”中,将该书视为康德政治哲学与法哲学研究中契约论进路的代表性著作。凯尔斯汀笔耕不辍,著作等身,尤其注重对于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经典作家及其思想的研究。与本书一道,他也出版了《柏拉图的〈理想国〉》《马基雅维利:生平、著作与影响》《霍布斯导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论法权》《社会契约的政治哲学》《权力与道德:当代实践哲学研究》等著作,这一系列著作是当代德国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成果。本项翻译工作起始于2012年。译者当年是西南政法大学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论文题目和《良好的自由秩序》的研究主题关系紧密,因此尝试着手将本书翻译为中文,一方面是为了方便自身的思考和写作,另一方面则是打算将这本经典研究著作引入到中文世界。译者从2013年9月开始在德国攻读博士学位,撰写题为《康德哲学中的所有权与国家》的博士论文(该博士论文将由德国的Duncker & Humblot出版社出版),为此,需要大量阅读和消化德语文献;在此期间,也走了不少弯路,论文一度难产。博士论文写作越到后期,越需要和导师反复“较劲”,以至于无暇专注于翻译工作上,交稿日期一拖再拖。但是,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坚持,也使译者得到了诸多好处。翻译要求译者不能放过一个注释,译者因而在翻译过程中积累下了大量的专业德语表达和论证策略,也了解了本领域的各种不同的研究进路。这些积累和收获极大地减轻了我在德国留学期间的博士论文构思和写作的难度。《良好的自由秩序》此前已经被翻译成葡萄牙语和日语,本译本是凯尔斯汀教授的专著第一次在中文世界面世。该著作的德语原文文风优雅,句子表述精确,结构颇为复杂,为翻译工作造成不小的困难。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努力使译文适应中文的表达习惯(分拆过长的句子,调整语序,简化句子的成分以及尽量意译过于生僻的表述等),但仍有诸多不足,敬请读者指正。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原书名为“Wohlgeordnete Freiheit”,直译是“良序的自由”。我之所以将本书标题译为“良好的自由秩序”而不是“良序的自由”,是因为作者曾来信告知,“Wohlgeordnete Freiheit”指的是一套良好的自由秩序(Gute Ordnung der Freiheit):一套人类秩序,只要能够保障行动的相互协调,便是自由的秩序,但对于康德而言,只有由“法权”所调节的秩序,才是自由且良好的秩序。不过在德语中,“Gute Ordnung der Freiheit”这个表述不如“Wohlgeordnete Freiheit”通顺,因此他最终采用了“良序的自由”作为标题。然而,如果中文里面存在“Gute Ordnung der Freiheit”的对应表达,他赞同使用之。因此,本书采用“良好的自由秩序”作为中译本标题。这项翻译工作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在译著修订过程中,译者谋职于暨南大学法学院,从事专业法哲学研究,本书的翻译从而也得到了暨南大学相关人才引进经费的资助。译文完成后,请正在德国弗赖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黄钰洲同志帮忙翻译了1984年初版的序言,请上海交通大学的李鹃同志翻译了著作中的诸多拉丁文部分,又承蒙智利阿道夫·伊瓦涅斯大学的哈比尔·韦伦曼(Javier Alberto Wilenmann Von Bernath)教授帮忙翻译了几处法语句子,特此表示感谢。此外,还要感谢吴彦同志、黄涛同志以及译者的夫人龙静女士,他们都为这份译文作过局部润色。



汤沛丰

二零一八年七月于广州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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