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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毕业就业如何安排?教育厅这样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各高校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畅通就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就业微网站等网络渠道,组织开展网上就业招聘活动。积极协调用人单位采取发布短视频、推送招聘活动链接等方式开展线上招聘宣讲活动,及时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引导毕业生通过网络就业平台求职、面试、签约等。同时,对网上的用人单位和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各校各院系要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动态,按时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
各高校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强校企合作的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的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
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线上指导服务,已开设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的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网络教学;未开设线上教学资源的高校,可参考已开设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的高校,开展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的“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疫情期间,毕业生返回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材料、升学/出国(境)相关手续等,采取信函、传真、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图片等方式进行。毕业生有改签、补办《就业报到证》的,采取“线上(或函件)申请+快递寄送”等方式办理。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协调用人单位按疫情联防联控要求适当延长招聘时间、调整和推迟办理体检及签约手续时间,支持毕业生以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签订就业协议等手续。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针对此次疫情可能对毕业生求职带来的影响,各高校要通过发布短视频、公众号推送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通报、心理疏导。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院系辅导员的作用,全面掌握毕业生思想和健康状况,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求职就业,确保众志成城抗疫情,确保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编辑:阿 黄 审核: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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