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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招生章程第7期合集来了!




高考成绩已经出炉

在填报志愿之前

一定要做足高校“功课”

仔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


川川贴心为大家准备了

四川高校招生章程系列

今天推出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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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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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079。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10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9个,专科招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类别)25个,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第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成都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成都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学校规定的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外方学校的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原则、审核录取结果等本专科招生具体事项。第八条 学校下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要求,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等。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状况。第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举办休闲体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本科专业;与韩国嘉泉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与韩国岭南大学合作举办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科专业。采用“4+0”或“3+0”(即四年或三年均在成都大学学习)培养模式。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符合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舞蹈、美术、编导等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体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择从高到低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70分(含70分)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执行,具体录取原则见《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体类考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十八条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第三十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成都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0106咨询电话:028-84616013  电子邮箱:zhaoban@cdu.edu.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du.edu.cn



四川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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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工商学院         部编代码:13672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三、学制:本科四年。四、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5号(成都校区);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眉山校区)。五、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1.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就业情况、人才需求情况、上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生源情况、调档线情况等”合理进行分配。3.在录取过程中,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4.招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的《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执行。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6.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7.非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专业优先(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二是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三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8.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按专业优先(专业清)原则,使用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排序分数相同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有特别规定,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9.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相应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依据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10.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填报日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1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艺术设计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原则上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12.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13.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退档。14.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www.scgsxy.com)及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cscdxy)上公布,考生本人可自行查询。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或填报志愿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邮局以EMS专用特快方式寄发,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15.应征入伍的新生可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16.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体检复查等,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收费标准及其他:17.学费及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18.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生)、学校奖学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同时学校根据情况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19.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且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四川工商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20.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相关的额外费用。21.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8-87953080、38090999、87953086、87959669、38090666、87953069(传真)咨询QQ:800080890;    学校微信公众号:cscdxy学校网址:www.stbu.edu.cn招生网址:www.scgsxy.com   手机版网址:wap.scgsxy.com电子邮箱:zs@stbu.edu.cn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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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概况:■  学院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国标代码:13673 )■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  办学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大学城路三段216号二、招生对象: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四川省单独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三、录取规则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3.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不设分数级差。在总分同等情况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调剂到其它缺额专业并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4.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对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5.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6.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应试语种。7.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招收参加体育类专业高考的考生。考生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在四川省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体育类招生录取要求进行。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关于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进行。9.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①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洁,形象气质好。②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和纹身,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③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④行走要求: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⑤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0.7以上。⑥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10.2022年我校招收新生根据被录取专业分别在成都校区、宜宾校区就读。四、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五、证书颁发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六、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标准为普通类本科专业17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20000元/年·生,专科专业150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2000元/年·生。七、招生工作规范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咨询热线:成都校区:028-87213676宜宾校区:0831-3583587传真:028-87213738联系部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官网:www.cisisu.edu.cn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成都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6号(宜宾校区)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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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815,在川招生代码5180。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所有进档考生按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以此为专业安排的依据。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5.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此外,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

邮    编:628040

咨询电话:0839-3351918 3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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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四川教育发布综合各高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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