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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头条】重磅!永川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公布
听说最近永川家长们开始急了
因为孩子开学了!
学费、伙食费、住宿费...又是一大笔支出
新学期你究竟该交哪些费用?
头条妹儿都为你整理好了
备注:
1.幼儿园在正常工作作息时间内只能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含点心费),不得以其它任何名义收费。任何时间都不得以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另外收费;
2.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收费减免制度。经家长申请,幼儿园核实,报区教委审批后减免;
3.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4.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5.幼儿中途休园、退园收费:①因故连续休园1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保育教育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②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③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三种情况伙食费都按实际收取;
6.民办幼儿园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收费公示。
备注:
1.学校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2.各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按照永川区发改委、永川区教委批准文件执行,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
永川区物价检查所监制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财政主管部门投诉电话:49896978
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498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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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