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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拟表彰人选公示——诸暨市检察院周锋事迹

浙江检察 2021-04-28

6月10日,经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将朱党其等102名“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点我看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其中,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周锋入选公示。


周  锋,男,汉族,1985年2月生,浙江诸暨人,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


一线办案十多年,他办理签发刑事案件2000多件,无一错案,成功追诉漏犯12人,其中6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他探索出了检察机关运用“枫桥经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径,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检察样本。因工作业绩突出,他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被绍兴市委授予“最美公务员”称号。


敢于负责,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

2007年,周锋进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一路在侦查监督部和公诉部摸爬滚打,成长为诸暨检察战线善啃“硬骨头”的年轻专家。张洲等115人特大网络平台诈骗案、公安部督办“2015.8.1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专案、“黄鳝门”系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由他经手的一个又一个疑难重大影响力案件顺利告破。

“2015.8.14”专案是绍兴地区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等上下游结合的产业链形态犯罪案件。为了弄清犯罪分子黑产业链形成的全过程,周锋多次赶赴阿里巴巴公司了解情况,“因案制宜”创新形成了网络案件“三分两集中”的办理模式,出色完成指控。

该办案模式后在全国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成为其他地区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和范本。


勇于担当,没有“暖不了”的群众心

2017年底,周锋上任枫桥检察室主任。地处“枫桥经验”发源地,他深知岗位赋予的使命担当,立志要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上主动作为、破解难题。

2018年6月,周锋在调解一起案件时了解到,当事人有和解意愿却苦于无钱赔偿,导致案件无法进行调解。针对此情况,他创新建立了“调解+帮教”同步工作机制,联合司法局、社区、企业、公益团体等力量组成帮教小组,为当事人量身制定和解帮教方案,将心理疏导、帮助就业、分期赔付等纳入和解帮教协议,有效解决当事人没钱赔偿“无力调”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他把农村刑事犯罪预防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建成全国首个面向农村基层的法治教育基地——刑事犯罪源头防治中心,立体化地展示农村基层多发易发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开馆至今,已接待数百名村民进馆学习。


因时而为、因势而动,周锋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决心、耐心和韧劲,矢志创新,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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