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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与上海政法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第1279期
7月2日,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晓红带队来浙,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构建高层次教育培训平台、常态化互聘互派平台、全覆盖实践教学平台和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
贾宇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检察长出席签约仪式,介绍了浙江检察机关和检校合作基本情况,并就深化检校合作,提出三点希望:
01
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专家人才、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着丰厚资源,浙江作为“三个地”,在探索推进省域层面法治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双方合作具有良好基础。
02
突出重点,适应实践需求
检察改革迈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阶段,遇到很多掣肘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亟需双方以实践需求为根本,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新的理念、视野和角度。
03
协同创新,提升合作成效
在互聘互派方式、合作领域和人才培养范围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更好发挥合作平台整体效能。
刘晓红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刘晓红校长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近年来发展历程,尤其学校作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的相关运行情况,对双方检校合作未来发展充满了期待,希望双方依托“四大平台”,合力培养高水平法治人才,推动检校合作取得实效。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梅奎,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建龙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会前,刘晓红校长一行还参观了浙江检察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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