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整版报道了绍兴一个这样的团队:精于办案、长于帮教、善于沟通、敢于创新……
第1385期
9月4日,《浙江法制报》刊发整版报道《聚力打造优秀未检品牌——最严密的司法保护网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介绍绍兴市检察机关“三味”团队立足职能,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教育、构筑社会支持体系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全文如下——
在绍兴,有这样一个团队,他们精于办案、长于帮教、善于沟通、敢于创新,他们是绍兴市检察机关“三味”团队。 “三味”团队由绍兴市检察机关中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富有爱心的骨干力量组成。团队立足检察执法办案,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及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
精准施策
温情守护每一个孩子
去年6月的一个晚上,13岁的小亮(化名)睡梦中被患有精神障碍的母亲用一锅热油泼醒,头面部和身上大面积烧伤,构成重伤二级。来自亲生母亲的伤害,让小亮身心都处在极度的痛苦中。怎样帮助小亮走出阴影?上虞区检察院在对小亮母亲提起公诉的同时,为小亮开展心理疏导,并对小亮爸爸撤销小亮母亲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支持起诉。在检察机关的救助和特殊帮教下,小亮慢慢痊愈,期待着重返校园。
“未成年人检察是一项充满温情,同样也需要付出温情的工作。”绍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赵君芳说,在办案中,绍兴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社会化司法救助体系,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因遭受侵害陷入经济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绍兴两级检察院还上下联动,通过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方式,多途径开展司法救助。目前,绍兴市检察机关普遍将因经济困难或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等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由援助律师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司法救助以及代理申诉、控告等诉讼服务。2018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500余人次,向2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余元。
同心圆梦
合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今年1月,柯桥区检察院在案件跟踪回访时发现,小潘已经很久没有去学校上课了。“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小潘应该接受学校教育,回归正常生活。”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区教体局和学校。经过各方努力,小潘终于得以重返校园。
不仅是帮助小潘一个孩子,柯桥区检察院牵头联合五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在校涉罪未成年人信息通报联络机制”的暂行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大限度保障涉罪学生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绍兴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委文明办、市中院、市公安局等11家单位出台《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中心 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整合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学校、社团组织、志愿者团队共同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中心”,营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绍兴市检察院还积极推动建立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和社会化观护帮教机制、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协作机制、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建活动、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活动、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专项监管活动、社会化司法服务供求信息平台建设活动,努力打造“一个中心+多样机制+优质活动”的绍兴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
防患未然
打造多元法治教育模式
检察长走进校园,给孩子们送上法治课,这样的“开学第一课”,正影响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目前,绍兴市检察院已出台《关于深化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 扎实推进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优化充实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库,健全常见热点问题菜单式课程体系,绍兴市已有7名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带头上法治课,上虞区检察院和新昌县检察院还实现了全区初中法治宣讲全覆盖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来源:浙江法制报)
●视频 | 每个人都会面对的灵魂叩问,两位检察官是这样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