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陈哲敏被逮捕
第1601期
台州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陈哲敏(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台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哲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哲敏简历
陈哲敏,男,汉族,浙江台州椒江人,1961年5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年11月—1981年7月 台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1年8月—1984年9月 椒江三甲中学教师
1984年9月—1989年3月 台州地委办公室秘书
1989年3月—1990年12月 台州地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0年12月—1992年7月 台州行署办公室秘书,正科级秘书
1992年7月—1994年12月 台州行署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
1994年12月—1998年12月 台州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8年12月—2001年8月 台州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年9月—2004年5月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5月—2007年10月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10月—2010年2月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2月—2011年2月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
2011年2月—2011年6月 台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2011年6月—2018年12月 台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 2019年11月 台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2019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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