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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41件!批捕3件!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疫”刑事犯罪

浙江检察 2021-04-27

第1776期

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部署要求,浙江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多起涉及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据悉,截止2月5日,全省检察机关对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件刑事立案侦查批准逮捕3件3人提前介入41件(包含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批准逮捕4件)。其中妨害公务7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3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或伪劣口罩)9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口罩类)2件,诈骗14件,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口罩类)2件,非法狩猎2件,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件。



重要案件速递


涉口罩类

01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刘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刘某某销售无生产厂家的口罩,被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共计口罩6060只,手套6700只。2020年2月2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02


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高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年2月3日,高某携带1400余只“飘安”品牌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投案自首,称其通过微信由上家代其发货,销售疑似假冒“飘安”伪劣口罩7万余只,销售额达10万余元。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萧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03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前介入马某某涉嫌诈骗案

2020年1月底以来,马某某虚构有大量口罩货源,伪造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在多个微信群发布广告,共骗取货款近80万元,后迫于压力于2月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2月5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余杭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04


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杨某涉嫌诈骗案

杨某虚构有大量口罩货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货款19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2月5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富阳区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该案。

05


淳安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李某某被骗案

淳安县李先生报警称,2020年1月31日,其在网上发出求购信息,这条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双方谈妥价格和数量后,李先生将40余万元货款打到对方指定的账号,之后就再无法联系上对方。2月2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已固定,淳安县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该案。

06


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沈某某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沈某某、蔡某某分两批购买25箱(每箱400个)假冒3M牌N95口罩,沈某某在明知系假冒口罩的情况下仍销售给陈某某、邱某某等人,共计销售22箱,销售金额约7万元。1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07


象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张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期间,张某明知销售的“飘宇”“飘安”品牌的口罩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共销售10万余只口罩,非法获利人民币26.4万元。2月4日,象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象山县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该案。

08

宁海县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蔡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0年1月24日,蒋某某与蔡某某约定购买2.4万个N95型问题口罩,销售金额为19.2万元。后蔡某某按约定将部分口罩发往浙江宁海以及湖北武汉。接群众举报后初查,1月29日宁海县检察院向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建议将案件移至公安机关依法侦查。2月1日,宁海县公安局对蔡某某刑事立案侦查,同日宁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后省公安厅指定该案由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局管辖。

09


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胡某某、朱某涉嫌诈骗

2020年1月31日,胡某某谎称有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售,将胡某某微信名片推送给温州市瓯海区某物业公司采购人员,在收到7万余元订金后,胡某某即拉黑对方。2月2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月4日,瓯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10


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张某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张某等3人合伙出资联系厂家以低价购买了一批“三无”口罩,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将上述口罩加价后冒充医用口罩进行销售,初步查明涉案总金额50余万。2020年2月2日,公安机关立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次日下午,越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11


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邵某某、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外贸从业人员邵某某先后两次分别从田某某(另案处理)处购置劣质仿冒“3M”口罩共计2万个,并将涉案口罩出售给毛某某,销售金额达18万余元。后毛某某通过微信又将该批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2020年1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月28日,义乌市检察院提前介入。1月30日,该院对以上两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12


东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卢某甲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卢某甲、卢某乙从陈某某、王某某处采购普通口罩,在共同经营的淘宝店铺当做医用口罩进行售卖,销售价值730余万元,销售口罩近500万个。陈某某、王某某夫妻明知卢某甲其行径,仍多次供应口罩给卢某甲售卖,销售价值200万左右。2月1日、2日,东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13


永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胡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1月28日,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查获徐某、胡某等人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等方式销售假冒3M标志口罩,并现场查获假冒3M口罩2.1万余只。现已查明胡某、姚某夫妇转卖上述假冒商标口罩9500只,销售金额为7.6万余元。徐某从多名上家处进货两万余只口罩,涉案金额18万余元。1月2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月31日,永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14


浦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0年1月23日到27日期间,张某某将堆放在家中过期医用口罩简易改装后充当合格医用口罩在微信朋友圈以每只0.3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予以贩卖,共收取销售额6.4万余元。案发时,25万余只未出售口罩被依法扣押。1月2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月29日,浦江县检察院提前介入。1月30日,该院对张某某批准逮捕。


涉野生动物类

15


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王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1月31日下午,王某某等三人在临安区某山上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一只。当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对该案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2月4日,临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16


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某、宋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

2019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王某某等人在禁猎期间、禁猎区内,以禁用方式捕猎野生越冬鸟类,共捕获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鸭类20只。公安机关于12月25日立案并抓获王某某等2人。2020年1月22日,上虞区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忠明批准逮捕。

17

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庄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

2020年1月28日下午,庄某以禁用方式在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猪一头,后养在家中,野猪于1月30日死亡。公安机关于1月31日立案并抓获嫌疑人。同日,上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涉危害公共安全类

18


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苏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苏某某为平阳县某自然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24日、27日、31日,其不按规定私自留诊有发热症状的母女二人,后该二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当地政府已将多名与二人有密切接触史人员进行医学隔离。2月4日,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平阳县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该案。

19


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赖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泰顺县村民赖某某在身体发烧前往医院诊疗时,隐瞒武汉旅居史,导致县医院多名医务人员及输液室密切接触人群被隔离观察。2月3日,泰顺县公安局对赖某某立案侦查。2月5日,泰顺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0

嵊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沈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20年1月17日,长期在武汉工作的沈某在身体不适情况下乘坐飞机到杭州,先后前往慈溪、上虞、嵊州等地。到嵊后,其拒不配合乡镇政府检测和居家隔离要求,频繁出入公共场所。1月23日,沈某自行驾车到浙一医院就诊,确诊感染并被医院隔离治疗。1月27日,嵊州市公安局对沈某立案侦查。当日,嵊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1

仙居县检察院提前介入陈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20年1月20日,陈某某从武汉乘坐动车至杭州,回到仙居后故意隐瞒真实行、活动及发热咳嗽等症状,多次外出活动密切接触人群。后医院确诊为疑似病例才说明事实。2月2日,仙居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仙居县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该案。

涉妨害公务类

22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4日,张某某经疫情检查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对其体温检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脚踢,抓伤前来劝说的某街道安监办主任,以脚踢、嘴咬方式抗拒民警执法,致使一辅警手被咬伤。当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西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3


瑞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4日,黄某某在瑞安市某进出卡口处骑电瓶车强行冲卡并殴打国家工作机关人员,致对方颈部、手背受伤,后又强行扯下李俊佩戴的口罩,影响恶劣。当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瑞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4

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2日,湖州市南浔区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异地回湖的居家隔离观察户王某有私自外出行为,经多次劝教后仍拒不配合。后王某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造成民警面部、颈部多处受伤。当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南浔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25


缙云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俞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4日,缙云县居家隔离对象李某某,不听劝导,多次扯毁防控的封条,在民警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的过程中,其父母又出来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其中其母俞某某使用拳头殴打等暴力手段袭警。2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次日,缙云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目前,俞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李某某父子二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7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赵戬  龚婵婵

制作:章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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