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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优先办理一批涉税案件!台州检察10条干货助民企

台州检察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816期

2月13日,台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10条干货措施,助力民企复工复产。



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


建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



2.

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紧扣民营企业在民商事、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呼声和需求,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努力做到既维护公益,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当前特别要依法妥善处置因疫情影响引发的涉企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等案件,积极引导、参与涉企争议化解。



3.

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案件提前介入


积极引导侦查,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全面调查取证。



4.

逐案报备和专人指导


基层院办理涉企案件应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报备,市检察院应落实专人审查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案件,市检察院可采用挂牌督办形式。



5.

落实惩治与保护并重


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对涉罪企业及其企业相关人员,坚持“少捕慎诉”,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建议缓刑的建议缓刑。



6.

民营企业涉税案件优先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集中优先办结一批民营企业涉税等案件,让涉案企业“轻装上阵”,积极投入复工复产。



7.

建立绿色通道


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诉讼违法与公益损害举报中心、“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等,确保企业诉求“受理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及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涉企犯罪案件,以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为原则,依法优先快速办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8.

组团联动服务


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组团联动服务。



9.

常态化联系企业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做好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主动走访企业,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检察建议,参与企业经营合规性审查等,把“结合办案式”的个案服务保障转变为“立足检察职能式”的常态化服务保障。



10.

助力企业完善管理


建立健全典型案件总结剖析、法治宣讲工作机制,就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和行政管理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及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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