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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平湖检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丁某为牟利,在网上购买滑膛弹弓、钢珠、头灯等作案工具,于夜间多次至平湖市独山港镇竹园等地,采用夜间用头灯照,滑膛弹弓上红外线瞄准射击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
2019年12月18日晚,丁某在平湖市独山港镇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场发现丁某随身携带包里有10只野生鸟类,同时在其家中冰箱里查获已处理的野生鸟类41只。经鉴定,当场扣押的野生鸟类为珠颈斑鸠、棕背伯劳、白头鹎、灰头鹀,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动物。
平湖市检察院指派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为丁某非法狩猎野生飞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对丁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于2020年2月17日公开发出诉前公告。
延伸阅读
食用野生动物必然带动一个庞大的上游捕、运、售、加工产业链,对社会乃至自然界的伤害难以估量。2020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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