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无房证明、合同一条龙?这个骗提公积金的山寨“房管局”被端了
第2012期
文字:潘杭湖 俞珂尔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但朋友圈却有这样一位“神人”,她竟然可以帮忙“快捷”提取公积金!她就是章某,在朋友圈堂而皇之地发布消息,充当在线“房管局”,用私刻的国家机关印章、伪造的无房证明,在朋友圈做起骗提公积金的生意。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她前前后后一共帮助客户骗提8.5万元,获利1.24万元!
近日,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章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案,经新昌县法院审理获判。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10月,章某在朋友王某(另案处理)的提议下一起做起骗提公积金的生意,为了达到骗提的目的,两人心思齐开,终于想出“萝卜章”的办法。两人商议,王某负责定制伪造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章某就负责在朋友圈发布可以帮忙套取公积金的消息。
能让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将公积金套取出来,这样的“好事”很快就吸引了第一单生意上门。为了完美骗过工作人员的眼睛,章某先以自己的名义到房管部门打印了一份自己真实的无房证明,随后以此为范本,将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伪造成一份假的无房证明,再敲上伪造的印章。在几种手段下一番操作以后,一份看似天衣无缝的“无房证明”就完成了。
就这样,客户拿着这份伪造的无房证明骗过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取了本人的公积金,章某则向对方收取10%-20%的回扣。第一单成功后,章某更肆无忌惮,在一个月时间内,伙同王某为四名客户骗提公积金4.4万,获利5900元。2019年因部门合并,原来的章不能用了,王某和章某就购置新的伪造章、制作了新的无房证明模板,故技重施,又为一名客户骗提公积金0.7万元,获利1000元。
此外,为了拓展业务另外还购置了一枚嵊州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专用章,联系他人伪造假的购房合同、首付发票等,帮助这名客户骗提公积金3.4万元,获利5500元。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19年10月的一天,当一名“老客户”拿着这份伪造的无房证明准备再次骗提时,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章某和王某这两个深藏背后的罪魁祸首也就这样被抓了出来,而这些被骗提的公积金及利息全部被依法追回。
承办检察官认为,章某、王某向他人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三枚,还利用假印章伪造无房证明,用于给他人骗提公积金,自己收取费用,其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且获利金额大,属于情节严重,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出台的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保障、互助等特点,对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切莫以为公积金存在个人账户中,就采取骗提的方式。一旦被发现有骗提行为,不仅相关资金要被追回,还会因此留下信用污点,相关部门也将根据情节对相关公积金账户进行相应的冻结等处罚,最终将得不偿失。
来源:新昌检察
制作:章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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