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浙江百余检察长在抗疫中的担当!
第2015期
文字:范跃红 龚婵婵
图片:龚 成
3月31日,《检察日报》刊登了浙江百余检察长在抗疫中勇担当的故事,全文如下:
浙江百余检察长在抗疫中勇担当
“把涉企案件办到实处,把企业家关心的事情解决到位,这是检察机关的责任。”3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时表示。
“被告人利用民众急需防疫用品的恐慌心理实施诈骗,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希望被告人深刻反思,改过自新,积极改造,弥补犯下的错误!”3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余文权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的口罩诈骗案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浙江省是全国率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率先出台复工实招的省份。如何展现检察担当,有效助力疫情防控与恢复生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对浙江省检察机关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重大考验。
与时间赛跑,
严守疫情防控生命线
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三,本该合家团聚的春节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蒙上了阴霾,浙江省检察院迅速将“假期模式”切换至“战时状态”。这一天,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亲自担任该院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随着群防群治、应急处置、督查督导等一系列工作部署的作出,一张遏制疫情蔓延的检察防控网络迅速铺开。
“严格落实各级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院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贾宇在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时特别强调。
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高频的商业往来让浙江温州一度成为孤悬湖北之外的疫情重灾区,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当地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身先士卒守候在抗击疫情第一线。
1月22日才挂牌成立的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1月24日就进入“战时状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学志迅速带领全院干警开启以片区为家、以单位为驿站的值守状态。陈学志每天坚守在舥艚片区,深入走访居民社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紧盯道路卡口秩序,牢牢守住一方责任田。
把家中三位老人托付给妻子和妹妹后,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便在正月初二从杭州家中赶到温州指挥全市检察机关抗疫。“没有一丝迟疑,作为检察长,必须逆行而上。”程曙明对记者说。
因为挂钩的怀溪镇出现一起疑似病例,平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虹在大年初二就赶往这个仅有3万人口却有2万返乡人员的小镇。4天后,怀溪镇确诊病例增至7例。作为县委指派的督导组成员,张虹进驻该镇努力做好排查管控工作。一个月之后,张虹才与父母、丈夫和孩子见面。
“非常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在看到《致全市党员志愿者倡议书》后,衢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主动请战,以一名普通党员志愿者身份到当地新荷社区协助社区网格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颖也以党员志愿者身份在小区门口为居民测体温、做解释。在全省各地,浙江百余名检察长纷纷投身于当地疫情联防联控一线。
据统计,战“疫”以来,在各级检察长的带动引领下,浙江检察机关共有6366名检察人员参与到当地党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各项工作中,占全省干警人数的71.7%。令人欣慰的是,浙江检察机关至今没有一名检察人员及家属感染新冠肺炎。
与罪恶较量,
捍卫正义经纬线
2月14日,浙江省首例由“两长”同庭履职的涉疫刑事案件在慈溪开庭。慈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媛出庭支持公诉,当庭对虚构口罩货源、在微信朋友圈诈骗货款10万余元的被告人潘某开展警示教育。慈溪市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这次庭审网络直播的累计观看、点赞数均超过9万人次。
战“疫”期间办案不停摆,检察长一线带头办案的常态机制也没有按下“暂停键”。2月26日,二级大检察官贾宇在细雨中前往宁波市北仑区办理一起上诉案件。当天,贾宇在案发现场实地核实证据,就该案中的证据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与公安机关座谈交流,并在看守所当面听取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作案动机及案件经过。
2月26日,二级大检察官贾宇在宁波市北仑区办理一起上诉案件。
3月18日上午,由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罗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抗疫越吃劲,越要依法办案。浙江省检察院“13条战疫方案”出台以来,多名检察长走上公诉席。“要带头办难案、办好案!”在3月6日召开的浙江省检察长会议上,贾宇再次提出要求。
3月6日,浙江省检察机关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娟在指导办理全国首例销售伪劣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引导侦查机关第一时间固定电子数据,精准锁定案件事实,积极探索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如新在办理浙江省首例涉疫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中,促成4名被告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判决三日内完成;浦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翁寒屏在办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中,联合公安机关追回30余万元赃款并发还给被害人,综合案情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检察长办案的带动效应如何?数据是最客观的体现。截至3月24日,包括检察长领办的10余件案件在内,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29件涉疫刑事案件均顺利进入起诉环节,有6件被最高检列入涉疫典型案例。而浙江省检察机关非涉疫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常规办理和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也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没有因疫情而停滞。
与信心同行,
助力恢复生产线
疫情防控进入“下半场”,更加不容懈怠。2月10日,在浙江省委作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部署的当天,浙江省检察院及时谋划,贾宇在党组专题会上再次对全省检察机关发出战斗号令。
“疫情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目前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有什么需要检察机关做的,直接说!”2月27日,贾宇来到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的富通集团有限公司,就企业复工复产问需问计。
2月27日,贾宇来到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的富通集团有限公司,就企业复工复产问需问计。
头雁振翅群雁飞!在杭州,江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通过“检企云视”功能,连线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开启检察服务企业线上绿色通道;在宁波,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戎雪海先后走访了宁波斯贝科技缸套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向企业问计问需;在温州,龙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梅山群与浙江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团副总裁王茂法以“线上+”的形式,共商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在金华,义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新推动出台“12项机制”,助力企业复工、市场开市;在玉环,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璋为某汽车底盘公司送上返岗“六包”惠企政策,解答疫情引发的涉企法律问题;在丽水,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过孟超走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送上法治“大礼包”。
围绕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浙江省检察院还打出一系列组合拳:2月28日,发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3月2日,升级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新意见;3月4日,与浙江省工商联共商省人大出台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措施……企业恢复生产的信心进一步凝聚。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下半场,显得更为重要。”贾宇告诉记者,浙江检察机关作为这场战“疫”大考的答卷人之一,坚持以有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最优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检察机关和省工商联互动频繁,广大民营企业家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呵护和关爱。疫情对我省民营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我相信各项有力举措必将提振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主席王建沂由衷感叹。
3月23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此前一天,浙江省本地确诊病例已清零。“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括我在内,要继续带好头!继续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打赢经济发展总体战,维护社会稳定。”3月24日,贾宇在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制作:章逸梦
●助力口罩企业生产+搭建海内外口罩流转“侨”梁,这个“检侨驿站”功不可没!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原处长王晓平出庭受审(附庭审现场回放)
●拟入职学校人员中,检察院查询发现一人有这种劣迹……不予录用!